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人400左右的作文)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人400左右的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2-11-21 12:55:17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人400左右的作文)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一】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二】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三】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四】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五】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六】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自己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七】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和顾大嫂的“不了”要强。至少,她是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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