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读书笔记五年级自己写的)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读书笔记五年级自己写的)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25 20:34:49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读书笔记五年级自己写的)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一】

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却对狼有了新的评价。《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可是希望一个个凄惨的破灭,孩子一个个去,最后,为了保护她女儿的孩子,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把狼的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狼的世界里不仅有残忍和争斗,还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紫岚会为了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才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她而去;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继续培育下一个狼王。紫岚为实现梦想锲而不舍的精神令人敬佩的,她呕心沥的母爱是令人感动的,可是狼王梦的历程却是让人泪下的。

当前人类社会,竞争激烈、优胜劣汰,何尝不是狼性的社会。现在不少父母,为了望子成龙,也在努力培养孩子,无私付出母爱(父爱。我们作为孩子,不能过分依赖父母,要感恩母爱,努力自立自强。

有了爱和梦想,狼王梦早晚会实现。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二】

我小时候,妈妈给我讲《狼来了》的故事,我想大家一定也听过吧!那么我们一起聊一聊,说一说《狼来了》的故事吧!

从前,有一位牧童,他每天都赶着羊群到山上放羊,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牧童又挥着长鞭,赶着羊群回家。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牧童总是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慢慢地他开始厌倦了。有一天,牧童想出了一个馊主意。狼来了!狼来了!大家快来呀!正在田里干活的人们拿起锄头来到山上,牧童看见大伙都来了说:哈哈!你们上当了,我说着玩那。第二天,牧童和前天一样,又冲山下喊:狼来了!狼来了!当大家都来到山上,牧童又说:哈哈!大傻瓜,你们又上当了。又过了好几天,大灰狼果然来了,牧童赶忙冲山下喊:狼来了!狼来了!这回狼真的来了!这次大伙都不去了,狼把牧童的羊都吃掉了,牧童后悔得号啕大哭。

我的感想是:这个牧童不够诚实,喜欢撒谎骗人,我们一定不要学牧童,一定要实话实说,以诚待人。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三】

一听这本书的名字,感觉够新颖的吧!狗来了并不是漫画,也不是绘本,而是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可是得了国际安徒生奖呢!

刚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就被它丰富的内容吸引住了:狗是一只很老很老,一无所有的狗。他想出去旅游,到辽阔的世界里去。狗遇到了作弊的猪,遇到了熊校长。帮猪成为了明星,帮熊校长教育孩子。只要谁遇上了狗,他(她肯定会被他的善良所感动。他热爱自己的朋友,也珍惜自己的朋友。他总是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拔刀相助。狗的这种精神让我敬佩不已。

在最后,狗带着闯荡世界的无奈与欢欣,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狗当了养父,狗在医院里遇到了猫先生,知道猫先生家里有好多只小猫正在挨饿,并帮助猫先生去照顾小猫。尽管是陌生人,但是狗还忍着病魔的疼痛,偷偷溜出医院,给小猫卖粮食。结果,不出所料,猫先生的住宅很高,是一座危房,狗不像猫一样敏捷,但狗最后做到了,并收养了可怜的小猫。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记录着狗出去闯荡世界的任何一件事情。这本书不仅有趣,而且教会了我们道德。你读完这本书,会无法想象连一只狗都会创造出奇迹。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四】

我从小就听妈妈讲过诺贝尔的故事。从此诺贝尔这个名字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

今天,我看到《最后的辉煌》这一课,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将课文默读了好几次,当我读到“为了发明炸药,诺贝尔和他的家人付出了的代价。在实验中,他的弟弟被炸,他的父亲被炸成残疾,他自己也被炸的满身鲜。”时,我的心如刀绞一般疼痛,同时又被诺贝尔为了实验而放弃自己的一切的精神。他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有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

再看看我,平时做一个实验是处处想着会不会被电打着呀!会不会烧着手呀等问题。如果有危险的话就不做这个实验了。在诺贝尔面前,我是多么惭愧,多么渺小啊!

不光诺贝尔有为了科学而献身的精神,连爱迪生也有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爱迪生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他的父亲让他去火车上卖报纸,他非常喜欢亲自动手做实验。在卖报纸的时间里,他总要抽出空儿去做各种有趣的实验。火车长见他这样酷爱实验,便给了他一个火车上的小房间作为他的实验室。有一天,由于火车的震动过厉害,把实验室里的一种化学物品打翻了。化学物品和空气结合起了化学反应,使整个实验室爆炸了。所有的实验用品都报废了。爱迪生也被赶出了火车。

读书笔记作文5年级【五】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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