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岁月作文100字(芳华作文800字叙事)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芳华作文800字叙事)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12-03 01:37:43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芳华作文800字叙事)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一】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亡,平静坦然面对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二】

憋《芳华》很久了,小说读了、纪录片也看了,预感这个电影应该是冯小刚最好的作品。今天温哥华首映,终于看到了。冯导的电影,必须买票支持。

总的感觉是很好,非常好。但不是最好、不像应该的那么好。我不懂电影,只是说说观后感,别当影评看。

先说演员。女演员们选得还好,但是肖穗子和舍长的演员年龄感觉偏大,有点跳戏了。女主不错。男主很好,黄轩选对了。赵立新好得没的说。可惜,其他的男配们有点不太芳华,少了些干干净净的朝气蓬勃,我爸当年就是部队文工团的,从留下来的老照片看上去,比电影里的男生更英姿飒爽、更阳春白雪。这个戏不需要演技,只要体验生活到位了,总会大差不差,如果演员用纪录片的演绎方式可能会更打动人。

再说剪辑。几个片段都有点赶罗,节奏差了一口气。比如医院,被炸女主趴在伤员身上之后立刻就换了场景;比如告别宴,镜头切的有点快,斩断了观众酝酿已久的感动,生生地咽了。还有就是男主女主部队门口的告别,就是觉得快了几秒。和姜文电影的剪辑比起来有点不解气《阳光灿烂》该慢的慢、《让子弹飞》、《鬼子来了》该快的就快按照《芳华》风格,剪辑如果再延迟几秒,可能会更好。

接着说剧本。小说看了,不长,但该说的都说了,所以男主、女主的行为和变化是可以理解的。电影毕竟太浓缩,背景不铺垫好了,包袱就抖不响比如女主为什么偷军装拍照、为什么作假不上台,男主为什么会对暗恋的女生情不自禁、为什么后来被女主临终关怀。那场女团员们集体讨伐女主改内衣的戏处理的不好,电影里展现的行为让观众厌恶了,感觉不对。男主对暗恋对象的铺垫不够,所以被整之后观众缺乏因为认可所产生的强烈同情。

从结构上说。前半段的美好不足够美好、后半段的悲楚不够悲楚,感觉差了一口气。纪录片里游泳池边的戏就拍了很多,可展现出来却太短;文工团男女在一起的风华正茂和青春无敌还不够,除了歌舞片段少了一些日常生活的美好时光以及部队战士被当时政治环境的感召所作出的反应,这恰恰是男女主后面结局的缘起和因果之一。也因此,告别宴没顶到位,少了对青春对奉献对部队对友情对生活的热情、热爱和留恋,而更像是一群失意的人们凑在一起的没有情怀的释放,感动指数比不上警犬部队战士告别狗和大学同学的毕业散伙饭。女主顶替上台奋不顾身跳独舞的段落全没了,只剩下政委带着喊口号,这个点没扎疼观众,所以女主也显得不够惨。小说里男主在海口更悲催,电影里展现得太少了,不过舍长的我操不错,眼泪下来了。最后男女主抱在一起,有点赶罗,就是因为前面的包袱没包好,所以最后这一下翻出来不够响,观众少了强烈的同情和认可。

总的来说,芳华的确很芳华,但美不够美、惨不够惨,美的不知所以、惨的不以为然。无论怎样,这个片子的确可以让我以及我的父辈们感动了,毕竟部队、文工团、青春飞扬、战友情深是他们最深的念想,也是我对那个年代那些善良人群的美好回望。至于小说里想说的社会、人性和命运,《芳华》可能没探讨得那么深。

小刚导演出身部队,借这个小说圆一个梦,已经很棒了,虽然有那么一点抓小放大、跑题的感觉,但毕竟是诚意之作,走心了!从这点上来说,《芳华》很好。

唯一有点遗憾,就是带着满满的情绪炸药包进了电影院,整场下来,有点自己使劲努,炸药包始终没有被引爆,又扛着出来了。这可能就是导演的意图吧我太知道王朔、冯小刚这些北京长大的、有情怀的、好人的感情表达方式了,也很认可。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三】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四】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五】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六】

《芳华》上映之后,好评如潮,有人说这是今年最好看的电影。芳华里有许多人性闪光点,像活雷锋刘峰,一生都不曾做过坏事,什么时候都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每个人的面前,直视任何人的目光而不必躲闪。但是同时,他的结局也是相当悲惨的,上战场残疾后转业,每月挣300块钱,还被各种执法人员欺负,老婆也跟人跑了。于是有了那句发人深省的台词:“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即使后来刘峰冒犯了林丁丁,甚至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是肮脏的想法,这个从神坛走下的圣人依然被观众买单,不为什么,仅凭他的善,就足以夸够一辈子。

我们很多人都在感慨,在朋友圈刷满屏的《芳华》影评观后感里,我们看到的,几乎都离不开“善良”一词。但是我读到有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一个社会的堕落,是从表扬善良开始的》,文章中提到一句最触目惊心的话:一个可怕的事实——善念正在沦丧。最让人痛心的一个案例是驻马店一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女子在马路上被车子撞晕在第,路上很多行人眼看着,却没有人肯送她去医院,也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后来女子终于醒了,向路人呼救,却没有一人上前帮忙,最终女子被另一辆车子碾压,一条鲜活的生病就这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看到这个案例以及配的当时的监控视频,心里直发毛,深深得疼痛。现在微博上、新闻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评论说老人倒地不扶、孕妇摔倒不扶等等言辞,原因就是因为那些讹人的时间林林总总,但是就算是这样,当我们遇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摆在面前,能通过自己的双手就能拯救的时候,真的能因为那些猜测和后果就视而不见吗? “人之初。性本善”,我想,人性还未泯灭,是无法视而不见的。但是驻马店一路口发生的这起事件确实令人心寒,让我们认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就是善念正在沦丧。

《芳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的冷漠是因为所有人都冷漠,我们才会感觉会冷漠;而善良是只要有一个人善良,我们就能感受到善良。”一个堕落的社会,如果人人讲善良,反而越是彰显着这个社会缺乏善良,反而,当不再有人大谈善良的时候,善良已经自然回归到每个人的内心里,不需要被提起、被褒扬,因为,善良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事了,你是如此,我是如此,大家都如此。

芳华岁月作文100字【七】

大家可能记得,这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简述文工团的电影《芳华》。印象深刻的原因是何小曼以为文工团可以改变她的命运,然而文工团是她现实的缩影,孤独,不被群体认可。印象深可能觉得“好人没好报”无比怜悯为救队友而散失右臂的刘峰。

这部电影的原著作者是严歌苓。前几天在写作课上听严歌苓进行了写作分享。所以特别感兴趣她这部原著小说。于是我这几天用碎片化时间认真读完了,才觉得一部电影2小时的内容,太难承载小说一生的内容。

看完之后觉得是心酸,是人的一生在时代下无法逃脱的宿命。里面有人性的复杂性,时代价值观的扭曲…

好人就有好报吗?

里面塑造的刘峰是一个非常努力,非常愿意为他人服务的“好人”。他努力在于他是贫民窋里因为翻跟头厉害而被挖掘加入文工团,而他觉得为他人服务可以体现他的价值,他的形象如完美的圣人般,没有人性的一点点丑恶而显得“不像个人”,所以总期待他露出人性的一点点丑陋,直到“触摸事件”被批判的时候,他内心早已失望透了。也因此断送了他的人生。

我们理想的世界里,好人是有好报的。

但现实的答案是“不一定”。

现实世界不是二元对立的,而且更多的灰色。里面充满着人性的复杂性,人性的多面性。

《芳华》是一部值得细读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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