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啥作文(我爱上了阅读作文400字)

我爱上了啥作文(我爱上了阅读作文4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2-24 18:56:53
我爱上了啥作文(我爱上了阅读作文400字)

我爱上了啥作文【一】

喜欢上足球源于一年级时的一场足球赛。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五六年级的足球对抗赛,我的眼睛一直被那黑白相间的足球吸引着,只见它在大家的脚下滚来滚去,有时候还会飞起来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球赛很快结束了,可我的心却被“扣留”在那飞舞的.小球上。

自那以后,我便央求妈妈让我学足球,妈妈答应了,我欢呼雀跃,此后我就与那小小足球结缘,足球课、体育课、课余时间都是足球与我相伴。爸爸还带我观看了许多场球赛,每当看到那小小的足球在赛场上球“舞”飞扬时,我就特别激动。我渴望着自己有一天在足球场上成为“舞”者,让小小足球随着我的脚步“舞”起来。我期待着有一天能踢一场球赛,为班级争光。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秋天学校组织五六年级足球联赛,而我已是五年级学生,我代表501班参赛,太好了,我终于可以为梦想而战了!那天,也是一个炎热的下午,火辣辣的太阳居高临下地将世界笼在它那发闷酷热的长袍之下,我信心满满地上了球场,那一刻感觉世界就在我的脚下,我的整颗心都被紧紧地系在了脚下那颗神气活现的球上。“嘟”,比赛哨声响起。我这个前锋快速地将球传给了队友,队友也毫不含糊,在对方对手包围的情况下,将球传开。呀,球被对方给断了,稳住,别急,我告诫自己,迎头赶上,越过对方的防守,两脚左右开弓,硬是把球抢过来,这时操场上响起了雷鸣般的加油声,谁料,一个五大三粗的对手拦在了我的面前,我做了一个将球向左带的假动作,右脚轻轻一晃,传给了离球门近的队友,对方有点心急,上来三个抢球,又把球生生给断了。我听见场外的班主任老师正在为我们加油,信心大增,拼尽全力,将对方还没传出球给铲了出来,趁着对方防守没缓过神,一大脚把球向着球门踢出,那小小的球“嗖”地一声迎风飞舞,球应声进门。“耶!”球场上的同学们都欢呼起来,我与队友们击掌庆贺!

我爱上了足球,飞舞的足球总能让我的情绪得到发泄,让我的身体得到锻炼。是足球,教会了我团结力量大,是足球,教会了我拼搏才有希望。球飞舞,心飞扬。

我爱上了啥作文【二】

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的魔力是多麽巨大啊!

小的时候,我虽然爱读书,但是我经常是一目十行、囫囵吞枣的读书,一点也不爱作笔记,写摘抄和,拿到新书也没有欣喜若狂的感觉。

然而有一次,却让我改变了对书籍的态度。

一天,爸爸和我去逛书店。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雷锋的故事》。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把我深深的吸引了,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一有空闲时间我就端起书来认真的品味。它让我觉的全世界的书都那麽好看。在这本书里,我十分同情雷锋。家庭的不幸在雷锋小时侯就降临到他的头上。在雷锋七岁时,他便成了孤儿,经常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是邻居们把雷锋拉扯大的。当新中国成立了,打算雷锋去当解放军。长大以后,雷锋参军了,他处处为别人着想。最后,雷锋牺牲了,大家都十分伤心。看着看者,我情不自禁的为失去一个的好战士、人民的好公仆感到惋惜。

读了这本书,让我爱上了读书。我又相继读了《上下五千年》,让我穿梭于时光隧道,了解了人类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我又读了英国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看到了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怎样与命运作斗争的……

读了许多书籍之后,我发现我的视野开阔了,懂得了各种知识,我渐渐的离不开书了。在这个知识时代里,书是不可缺少的。同学们,让我们都爱上读书吧!

我爱上了啥作文【三】

有一天,我就在姐姐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好美好美的图画,那时,我就想我应该也能画得那么棒,我就拿起一张纸和一支笔开始画画,我先画了一棵树、一艘船,还画了许多白云,画好了,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可是这幅画有我的用心和努力,我还是很满意那幅画。

每次,我画画时,我的头脑就会出现一道彩虹,让我想到可以怎么配色和画图,我和画画变成了神秘的好朋友,还帮画画取了一个绰号,叫做“小想”,因为它让我思想了好多事情,所以我叫它“小想”,我每次都把小想想成大明星,我就当它的经纪人,帮它安排好多好多事情,把它的思考和梦想都画出来了。

我在学校时,要跟小想讲话都要在很隐密的地方,不然别人会以为我在跟空气讲话,下课同学都不知道我在哪,因为下课常常是我和小想的想像时间。而美劳课就是我和小想发挥创意和观念的时刻。

画画像是一个魔法杖,让我可创造好多想像世界,要是我孤单时,我就会画一棵会跳舞的苹果树逗自己开心,如果我无聊时,会画一只小狗和小猫,看它们猫狗大战。

姐姐的画画在假想世界中,带领我走过好几个画画关卡,虽然关卡还很多,但是我会努力过关的!

我爱上了啥作文【四】

我是个又高又胖的壮壮实实的男孩子,你看我的样子就根本没办法把我跟静静地读书联想在一起。对我来说读书的感觉如同吃药——苦。

我是个天生不爱读书的孩子,偶尔拿起书来,也是无聊至极的时候,并且一口气能读完一篇也是多的了。就因为不爱读书,作文便只能瞎掰,老师说我的作文就像白开水,并且是一口白开水。尽管如此,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好,这就是我嘛,没办法,天生的。

可是在升入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的广播站开播了。学校要求每个班都要向广播站投稿,而我们班投的稿命中率很高,在学校的大喇叭里经常能听到我们班同学的名字。大家一听到本班同学的名字,都两眼放光,一脸羡慕,“哇噻”声不断。被念到名字的同学则坐得更直,脖子伸得更高了,头上的光环闪得耀眼。如果我的名字也出现在学校广播的大喇叭里……,呵呵,那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

对,说干就干。回到家,我便拿出纸笔来,趴在写字台上开始我的大作了。可是写什么呢?怎么写呢?哎,什么都不知道,可怎么办呢?不是有书吗?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的书,尽管少得可怜,可应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就这样,慢慢地,我看书,我写稿,二个月下来,我读书的兴趣是一天天高涨,写出的作文也一天天有了滋味,不再是白开水了。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学校的大喇叭上了,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语文老师也向我投来了惊喜的目光。哈哈,他们都不知道一个原本把读书当成苦差事的我,怎么就爱上了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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