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如何写我爱读书的作文200个字)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如何写我爱读书的作文200个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6-14 23:06:53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如何写我爱读书的作文200个字)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一】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二】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三】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的确,书就像一条河流,每一条河都有不同的方向,自己选择了不同的河流。就走向不同的领域。我喜欢看有关道德、政治方面的书籍,因为,我想将来做一个公务员,一个公务员不仅要有才学,还要具备道德修养和政治见解,不然我们怎么能民走上致富的道路呢?

现在我办了借书证,我总会借一些有关道德政治方面的书籍,虽然看的似懂非懂,但我还是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有我对它感兴趣,我才能学好它,因为兴趣是最大的老师。

六年级的时候,我因为感兴趣买了一本《道德经》,当时我没太去看。到了初一,我对这本书特别喜欢,只要放假回家,我就从床底下的箱子里翻出这本书来,然后坐在床上,手拿铅笔陶醉在老子的思想中,因为我爸爸、妈妈不让我看这类书,他们认为这些书没用,只要被他们发现,我以后买书的钱就全砸了,所以现在看书,就像做贼一样,但却乐在其中。

春节期间,我来到大姨家里,她们家有个书架,上面陈列着各种各样的书。我挑了一本自己喜欢的,坐在凳子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晚上,妈妈爸爸和大姨她们去逛街,我说不去,因为去了只是图个开心,买买东西,说说话,还花费不少钱呢!不如坐下来欣赏自己的“圣贤书”呢。她们回来后,每个人都提着一大包东西,还有说有笑:今天那个戏可真好看,这件衣服真漂亮,又不贵,那里的麻辣汤真好吃……,我坐在房间全听到了,虽然有些后悔,但也为自己学到知识而自我安慰,我又继续看书,以此来调节自己那无奈的心。不久妈妈拿着刚刚买来的麻辣汤,说快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第二天,大姨还送了我一件新衣服,说是我取得了好成绩,这是给我的奖励,还叫我再接再厉,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现在,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同学们说我傻,总借一些道德、政治等书看,这有什么用,有人甚至称我为“书呆子”,不过,也罢,他们怎样说就怎样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不也是我所追求的吗?

我的理想是公务员,就如上面写的;公务员必须要有超人的才学和道德修养以及政治见解。我会继续努力,广泛地阅读这一方面的书籍,为己的事业奠定基础,并做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四】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写一篇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200字【五】

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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