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少年与国家400字作文)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少年与国家400字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10-01 02:00:21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少年与国家400字作文)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一】

在一两个星期前,我在学校里买了一本书,叫做——《少年与海》。这本书,是现任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专业作家——张炜老师写的。

作者张炜,在1956年11月时,出生在山东龙口市的一个半岛上。他有许许多多的作品,如:长篇小说:《古船》、《九月寓言》、《你在高原》等。散文集:《融入野地》、《夜思》、《芳心似火》。学术论集:《精神的背景》、《当代文学的精神走向》、《午夜来獾》等。他的作品屡次获得茅盾文学奖、鄂尔多斯奖、华语传媒奖、中国出版集团奖等。

在这一本书中,讲述了:海边上,有三个聪明伶俐、心地善良、对一切都感到好奇的少年。他们分别是:我、虎头、小双。传说,在这个林子里有可怕的妖怪,一个个嗜故事阻止了他们与这个世界的亲密接触。然而,三个少年总想探个究竟。他们历尽艰辛,终于接近了传说中可怕的小妖怪、老袍子精、蘑菇婆婆、牙医伍伯等,经历了自己的传奇人生。他们逮住了小妖怪,还试图制服老狍子精,探索荒原上残酷征战的历史……

在这本书中,里面的故事都是由作者想象到的事情,作者将自己想到儿的事一个个都写了出来,而惊心动魄的故事吸引着我们继续往下读着。

这本书中,里面扣人心弦的故事有不少,而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被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感情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

所以我想说:这本书写的真是太有趣儿,太值得我们去读了!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二】

(一保障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

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以财产权为核心,以维护经济自由为目的,排除国家权力的越界侵犯,体现经济自由的内涵。以财产权为代表的私权在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同时,不应无限扩大和推崇。当私权损害或可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甚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时,国家就应当对这些行为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规范,让私权在法律秩序下实现相对的经济自由。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不仅彰显了国家在法治社会里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调整和干预市场秩序的重要平衡点。

(二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相对公平

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发展水平,而经济法的终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司法环境的平等公正和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于自由竞争能否发挥主要作用,经济法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为了保障这一基本需求而设置了均衡的调整规则,以确保市场竞争者之间公平竞争。通过经济法的约束和调整实现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使个体行为和国家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从而促进市场竞争的自由公平。通过市场诚信和符合规则的竞争,维持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三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平衡机制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本位” 为其核心价值, 在确保市场自由选择和个体利益得到充分尊重与满足的同时,也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基本平衡。规定国家机关在各个经济领域的权限范围,不得超越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干预权行使的底线,是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维持平衡的标尺,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维持平衡的重要体现,不可为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而侵犯他人权益,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超越经济法的规定和边界。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民主法治、社会福利及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因此,对部分公民权利和政府职责进行的必要限制和约束是经济法发展的应有之义。

(四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辩证统一

自由和秩序作为自治和他治,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超出一定秩序范围的自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不断引出新的自由要求,对旧的秩序时时构成挑战和冲击。经济法作为调和、平衡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矛盾,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自由和民主,凭借国家干预和经济法的约束来限制个体的无度自由和滥用权利。同时,经济法的设定必须符合一定的经济规律,必须建立在经济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协调、引导来实现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的辩证统一,进而为建立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自由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三】

顾名思义,该文的主题是说明“经济政策”如何服从“民族国家”的建构,这与韦伯作为社会学大师、经济史家、政治战略家等多重学术身份相一致。以此文为导引,就能理解他对德意志民族的深切关怀和从德国现实出发的强烈使命感,而这又与他当时生处于德国统一、崛起的关键时刻紧密相关。

该文设定的.基本问题是:当时的德国在面对西方的英、法(一定程度上还包括美国)先行现代化国家与东方的波兰、俄罗斯等落后国家的夹缝中,如何在保持德国民族自性与自信的基础上,既不被落后国家同化而又能吸收西方的先进因素,使德国不停留在一般国家水准而成为重要国家,成为世界性大国,在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权力争夺中居于支配地位。所以,文中讨论了德国的东部边界、经济移民和民族生存竞争等问题,借用中国的习惯话语,实际上讨论的是“德国向何处去”的大问题。

马克斯·韦伯曾强调过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扩展只不过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斗争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并没有使各民族为捍卫自己的文化而斗争变得更容易,而恰恰使得这种斗争变得更困难,因为这种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而反对民族的未来。以此为尺度理解马克斯·韦伯的整个思想,其“理想类型”无非是他当时所认同的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理想形态;其“价值中立”则在其对当时德国学界有教条而无学术、有行政而无政治、有规则而无是非的学术批判中失去合理性,以至于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文中否认经济学的客观性;其“比较宗教研究”课题的实在的价值取向也就有了明确的民族国家发展的目标,难怪有学者认为他是“以德国为方法,以世界为目标”。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文充分肯定德国在未来的发展中,不可能逃离世界性大国的命运,为此他提出要把德国的国民积极性从个人本位上升到民族、国家本位,谋求能形成英、法那样能代表民族整体利益的政党,并据此批判德国市民的庸俗、短视;他超越自由贸易、开放边界等一类自由派经济学思想,坚决主张关闭东部边界,哪怕暂时有损于一些庄园主的利益,而体现出一种全德国民族利益的整体眼光;与关闭东部边界相对,他在另一方面鼓励德国参与海外竞争,甚至扩充海外殖民地;他强调学习英法,但又强调必须保持德国的民族自性与自信,并用相当篇幅讨论了不同的民族性……总之,马克斯·韦伯以一种“政治”眼光观察当时的德国问题。

相比于马克斯·韦伯的思想,北京大学某学者曾说我们现在的“研究”是“有数字而无问题,有问题而无战略,有形式而无内容,有乡愿而无决断”,从中也可凸显马克斯·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文的当代意义。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四】

《少年与海》这本书是我上个学期买的,正好利用寒假的时间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叫张炜,故事内容是海边住着三个聪明伶俐、心地善良、对一切食物都感到好奇的少年。传说中,林子里有可怕的妖怪,妖怪们一个个嗜的故事,阻止了三位少年与这个世界的亲密接触。然而,三个少年总想探个究竟。他们历尽艰辛,终于接近了传说中可怕的小妖、老狍子精、蘑菇婆婆、牙医伍伯等,经历了自己的传奇人生。他们逮住了小妖怪,还试图制服老狍子精,探究荒原上残酷征战的历史……在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中,三个少年认识了一个复杂的世界,并逐渐成长和成熟起来。

我很羡慕这三个少年,因为他们不仅对一切充满好奇,而且敢于探究真相。他们还可以到林子里去探险,可以在果园里摘水果,真是无忧无虑。我做事一点儿都不果断,不像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考虑太多。虽然有时狼狈收场,但起码他们做到了,起码有了一个美好的过程,可以让人拥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当然,我更佩服作者张炜。因为他可以大胆的想象,并且把这些画面写在书中,给读者开辟一条新的领域。也在读者的心中塑造了一个个可爱或者机智、勇敢的人物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就时常在想:这些人物和妖怪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话,他们会在哪儿?会做什么?如果有续集的话就好了,呵呵,因为这本书真的不错,给了我许多启示。

少年与国家民族作文【五】

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凭借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其中价格机制的调节则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始末,市场在自由竞争的观点主导下蓬勃发展。然而,绝对的自由竞争,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理想化模式,非完全自由竞争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规态势。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开展,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中,市场失灵给全世界的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重创,价格主导、自由竞争等相继失去了调节作用,市场也无法克服和弥补自身的弱点。此时,“外力”介入市场,拯救日渐萎靡的主要经济体,维持经济运行就成为了必然需求。“需求”决定“供给”,国家以其特有的优势当仁不让地成为介入干预市场失灵的供给主体。然而,如同市场失灵一样,当国家充分介入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秩序、决定资源分配后,政府同样会出现失灵。政府本身的有限性使其在对市场进行过分干预和指导时,必然导致市场自由和竞争的弱化,加之政府本身不追逐经济利益,当面临公共政策失效时,对市场问题处理不恰当会带来后续诸多严重问题。为此,需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促进和实现市场的经济自由。

一切法律都是基于某种利益而生,依靠维系社会上某种利益而存在的。经济法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产生源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普遍失去活力。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 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在传统的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现困境并失去优势时,经济法以其特有的功能担负起调整其他法律难以克服的“市场失灵”的历史使命,同时经济法通过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最大限度地担负起抵减和弥补因政府干预过大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下降等“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因而,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经济法是国家根据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阶段,针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更多地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本价值目标,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协调,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这与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有着非常明确的差异。国家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来调节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使市场经济秩序回归自由、公平、合理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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