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让你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作文700字)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让你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作文7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12-04 13:54:26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让你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作文700字)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一】

我从小生长在这座城市里,曾经小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我深爱过这座曾经我看似很美的城市,可是现在的这座城市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变成了灰突突的城市。

曾经虽说是没有现在许多的高楼大厦,只有破旧不堪的土瓦房,但是我还是感觉曾经的抚顺市最美的。

现在的抚顺,虽说是不再落后,人们都渐渐的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是人们的素质却没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有着改变。

就像是在市里的3路,49路,的车站一样,坐车不排队,有人遵守秩序排队,可是后者却为了自己能够早一点到达自己所想要到的地方不站队,插队,活生生的硬往车上挤,根本就不管别人的活。

o(︶︿︶o唉,真的是很没素质,我那天和同学一起回老虎台,她说别等座位了,就等他们上车没有坐我们在上车,我说行,可是我们根本就上不去,后来我们上车了,被人挤在了售票处的位置,挤得我骨头都痛,相反,我回望花时坐车就不会如此”辛苦“。

以前,我总是不理解哥哥姐姐为什么不愿意再回到抚顺,现在我终于懂得了,我也懂得了为什么抚顺人会在他们眼中那么的没有素质,是一群小市民,在大连念书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比起来真的是大不相同。

在大连,没有人会随地吐痰,没有人会为了坐车给自己整到一个座位而打的头破流,没有人会不遵守老弱病残座位的规定,更没有人三更半夜的在大马路上耍酒疯,骂大街。

而抚顺,又是怎样的呢?

在望花还好,夏天只要是我回到老虎台,三更半夜的肯定会有人喝多了在大街上耍酒疯,吵得人们是不得安宁。

坐车,当车上上来一位年迈的老人,所有的人肯定不会看他一眼,尤其是坐在老弱病残的专座的人更是不会看老人一眼,或许会有几个有良心的人,给老人让座,但是大多数不会。

还有一些司机,老年人腿脚肯定不好,下车的速度慢点,司机就骂人家,难道说司机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你们没有父母吗?如果你们真有这么老的一天,有人这么对你们,你们是做何感想?更有甚者,看见下一个车站只有老人在等车,根本就不会停车,直接从老人身边越过去。

还有一些人仗着自己有车有钱就可以不管不顾,就像我那个干哥一样,有一回,他带我去飚车,车开快了,差点碰到了一个老人,老人说了他两句,有些头痛,他可好,直接从车里拿出一千元给老人,告诉人家:”你不就是要钱吗,我给你。“可是老人没有要,只说了一句,小伙子、以后还是别这样了。

我就不明白了,有钱了不起吗,有钱买不来的东西有很多:健康,善良,开心等等,许多事物。就像刚刚张昊你给我留的言一样,你说王帅是没有你有钱,你可以算是富二代,可是你游手好闲,终究你还是没有钱的,人家是没有钱,可是人家可以凭自己的实力去赚钱,可是你呢,就是一个啃老族,根本就不会赚钱。

抚顺的人真的是很没有素质,我不否认自己没有素质,可是我现在念得书渐渐的又更加的多了,我才知道了,一个人又没有素质对于以后再就业中是有多么多么的重要,没有哪家知名企业会去招聘一个开口闭口就问候对方家人的人吧(也就是所谓的'出口成脏),相反的,都会招聘一些有知识有涵养的人。

大城市的人和这种小城市的人就是不一样,就像我的嫂子从小生活在南方,举止谈吐和这北方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和哥哥居住在北京,有时候就算是打个电话问问好,也跟这小城市的人不一样,虽说我也还是生活在这座小城市里,可是我不会一辈子都待在这座小城市里,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走出去。

所有的亲戚,该走的都走了,就只剩下我自己还在这座小城市里生活着。

虽说都是一个省范围之内的,但是无论是沈阳,大连,甚至是那个被誉之为大城市的铁岭都比抚顺这个地方强。

我相信,抚顺的这些年,这些事,这些人是这样。

如果,人人都不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涵养。

那么,抚顺以后的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都一定还是这样。

因为这座城市的人本身就是这样。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二】

缓缓飘落的枫叶,终于走到了生命的最后,而那些依稀倒挂在枝上的,却也像一只只病态的蝙蝠,只是等待最寒的冬日的到来。工地上,高高的脚手架孤独的竖立着,光透过条条的横杆,投下班驳的剪影。生命在一点点的流逝,却也在缓缓的凝聚,静静地等待这下一个轮回的,不会慌张,亦未有丝毫心急。那些都是冬日的一叶,悄悄的记下,亦足矣。

这些

那么现在开始写下这些,这些曾经令我无法忘却的过往的岁月,这些令人发狂亦令人作呕的往昔。曾经一度想去再亲眼看一看大海,去看那朝潮夕汐,去亲耳聆听那风起云涌,只是~~只是或许生命中充斥着过多的元素,过多的留恋,终究无法抽出零星半点的光阴罢,每一次信誓旦旦的说如是如是,每一次的失望而返,而在心中反复的默念`hai`的字眼,竟是如是的清凉与满足。之后,又发生了些许的事件,好或坏,痛或伤,如此憧憬终究被生生遗忘。

闲暇之时亦会稍稍品尝那湛蓝而四角的天空,如此的蓝,如此的洁,亦或是在梦中,直到看的浮想连连,看的心生疼感。我望着北方偏远的方向眺望,好奇而又迷茫而后,亦抓紧一切的`时间看书,我一度的以为时间便会如此无声无息般的流淌,如此延绵的漫过。起先只是脚踝,而后是腰间,之后是脖颈,最后啊,终于漫过了一切的一切,开始的路,一点点的消失了也似殆尽!

常常与朋友谈论幸福与不幸,安慰着安慰着方才发觉自己满身的不幸,而朋友则是天生的幸运。习惯了说‘是’,习惯了说‘好’,习惯了在每一句话后某名的加上一个‘哈’字,习惯了很多很多本不属于自己的习惯,最后也开始变的模糊不清了。

后来,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后来,这些也便变成了已忘的那些了。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三】

??一人称改写木兰诗

第一人称改写木兰诗,一起来看看吧。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四】

匈奴人又来了,该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我不想!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寂,残阳如,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这些年那些事作文700字第一人称【五】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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