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读后感作文500字锦集六篇)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读后感作文500字锦集六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11-06 20:17:41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读后感作文500字锦集六篇)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一】

今天,我借了同学一本书看,名叫《意林》故事。

这本书专门为9-16岁的女孩量身定做。

内容上,这本书选取充满女生风情及纯美意境的短篇成长小说,轮潘演绎不同女孩的动人青春、花季故事,每个角落都显示人性美、人情美、图画美,读来美不胜收,一种淡淡馨香充溢的意境在心间流淌,余韵悠长。女孩成长蜕变过程中的每一个不确定,都能在这套书里找到温暖和启迪。快乐的时候看,伤心的时候看,寂寞的时候看,从文字里感受一种清澈又温暖的感动,汲取一种可以快乐坚强起来的力量。

在花样少女的如诗岁月里,愿这套丛书能够陪伴你一直成长,指引美丽心灵,帮你寻找最真、最好的自己!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二】

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红飘带狮王》,特别好看,看后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在帕蒂鲁狮群的改革换命中,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帕蒂鲁狮群的旧首领老杂毛和骷髅雄被鬣和辫子雄狮打败,也亲眼看见鬣和辫子雄狮为了逼迫母狮尽早发情而残忍地咬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经过失子的伤痛后,毅然决定自己离开狮群,成为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并自己创造一个狮群,就在这时,她遇见了红飘带大雄狮,她和红飘带组成了理想的两狮世界,并生下了两只小雄狮和一只小雌狮,可鬣和辫子雄狮在巡逻时发现了他们,并咬伤了红飘带、咬了三只小狮子,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她经历了两次失子之痛,而且都是被鬣和辫子雄狮咬的,蜂腰雌狮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要咬鬣和辫子雄狮。后来红飘带收留了无鬣公狮,还帮助帕蒂鲁狮群逃脱了象群的追赶,帕蒂鲁狮群的母狮几乎都跟红飘带他们有了感激之情,后来红飘带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当上了狮王,可红飘带却也跟鬣一样,咬了幼狮,蜂腰雌狮根本没有想到红飘带会和鬣一样咬幼狮,蜂腰雌狮决定永远的离开红飘带,去寻找一只对妻子和幼狮很好、不会咬幼狮的大雄狮,并和他一起结下一段姻缘,生出一些新品种幼狮。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它们,咬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可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的四个哥哥但都惨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蜂腰雌狮那种升华的爱,也喜爱红飘带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红飘带狮王那样学会坚强、勇敢,要懂得为自己树立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快乐的小学生。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三】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又黑又冷的圣诞节前夜,冒着风雪在大街上卖火柴,因为一盒火柴也没有卖掉,所以不敢回家,最后冻在街头的悲惨故事。

当我读到小女孩几次划着火柴取暖,幻想美好生活这一段时,心里就为她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当富人们全家团聚、欢庆圣诞的时候,卖火柴的小女孩却冒着刺骨的寒风,在清冷的街头流浪,她的美好生活只能从小火柴那微弱的光芒中来。小女孩在微弱的火柴光中看见的是暖烘烘的火炉,香喷喷的烧鹅,美丽的圣诞树,还有疼她爱她的奶奶,她多么向往这一切啊!可是这一切对小女孩来说只能是幻想,根本无法实现。

比起那个小女孩,我是多么幸福。从小到大,我都吃得饱穿得暖,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疼爱我,在学校有老师同学关心我。如果她生活在我们国家,她一定也象我们一样,肚子吃得饱饱的,身上穿得暖暖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那该多么好呀。我想,我们在同情她的同时,更应该懂得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啊!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四】

窗外细雨如丝般飘洒着,在幽静的夜空下,传来了一曲悠扬,清丽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那柔美的旋律,独特的高音足以让我陶醉其中,然而这一切怎又比得上我手中的《简爱》的魅力!

抚摸着它大海般深蓝的画面,早已感受到深邃的浪漫气息。翻开,每一页微微带着香味的书页,都在见证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当然更吸引人的还是它的内容。它一反传统小说,一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一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而是写出了一个出身卑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平凡的命运抗争的事情。

尤其是简爱,我认为她是这部书的灵魂人物,他又丧失父母的悲凉,有寄人篱下的凄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书与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他的情操。苦难又磨练了她的意志,使是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她发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时,她也意识到自己与罗切斯特的身份鸿沟。她,出身卑微只是一个地位与用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他,出身于名望贵族,在上流社会也有显赫的地位。但她对爱情十分执着,坚信爱并崇尚爱,于是她大胆的接受了罗切斯特的爱。就在她举行的婚礼上,经人揭发,知道他已有家世,为了维护爱情的纯洁和法律的公正。简爱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忍痛离开了庄园,又开始了流浪生活……

在金钱面前,简爱也有她独特的见解。在获得远方叔叔的大把遗产后,一下子由贫穷变富有时,她认为亲情比金钱更重要,就将遗产的大部分转赠给表姐,表妹。最后,当罗切斯特的疯妻子一把火烧了庄园,而罗切斯特为了救那疯子变得双目失明。他变得一无所有,但简爱得知消息时,毅然回到他的身边,照顾他,他们终成眷属!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凌的下层姐妹们喊出了心声。它已成为我心中最美的东西。它的魅力,无法阻挡;它的魅力,余味悠长。它是天上最美的星星,世上最美的眼睛。它带着我的期盼我的梦陪我走完我的一生。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手指〉,读后我深受感触。

课文主要讲了十根手指的重要性,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大拇指最肯吃苦。例如拉胡琴,招呼人,没有他不行。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它推动笔杆,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以它为主。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因为身体最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象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小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

如果我的话,我会更需要大拇指跟食指,因为他们做的劳力跟苦力太多了,但是其余三根手指的功劳也不少。

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手指对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哪怕少一根都不行,缺一不可,根根都有力量。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六】

昨天微信群里,再次看到「旸瑫」老师的这篇《又到腊肉飘香时》,细细品味,如同腊肉那般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强烈的感染着读者,画面上那悬挂的腊肉,烤肉的神态,凝注在特定的画面,腊肉呼之欲出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稍纵即逝。在美的流动中,多少人熟视无睹。本文的作者通过书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场景,抓取了一个个寻常生活的瞬间,留住了美!

文章以腊肉为线索,贯穿全文。具体的写作方法是,让腊肉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用途强化它的形象。

文章一开头,简洁明快:“又听冬风吟,又见雪飘眼,再闻腊肉香”通过作者的听觉,视觉,引出了嗅觉。作者触景生情,短短15个字,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留下了非常广阔的想象空间:腊肉是怎样制作出来的?为什么如此诱人?它寄托了作者的什么情感?

带着这些问题,跟随作者细腻的文字,如同小溪流水,缓缓流淌。

“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熟悉是因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被唤醒了,陌生是由于物是人非,青春不再。

记忆的闸门随着腊肉的牵引打开,往事如同江河般奔涌而出。

山村,冬季,年,腊肉 !

制作,来历,用途,诚信。

偷肉,童年的美好记忆。现在的好多孩子们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没有经过饥饿,也体会不懂食品的香甜。

大学收到寄来的肉,吸引了看门的大爷,因为腊肉的香味里也有他的记忆!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把重庆回来的亲戚带回的腊肉,亲戚走后就放进了垃圾箱,“这黑不溜秋的,也不卫生啊!”

因为他不懂得:腊肉是情的寄托,爱的味道!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勾起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无尽思念!

他深深的闻着腊肉的香味,钻到鼻孔的味道,更加催生了作者的思绪又回到那遥远的山村。那里有他的父老乡亲,有他熟悉的一切,有父母的牵挂和爱!

全篇以腊肉为线索,开头设疑—点出腊肉,中间叙事—引出腊肉,儿童偷肉—-刻画腊肉;大学寄肉—-惜别腊肉,结尾思念—-照应腊肉!腊肉有力的为主题服务。

作者对于儿童狡黠的细节描写如同鲁迅先生的《社戏》,以小见大,烘云托月。

作者通过对腊肉的描写,中间数次写出了腊肉的香,通过腊肉的香味,读到了情的寄托,品到了爱的味道!

12篇作文读后感500字【七】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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