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他爱读书作文400字以上)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他爱读书作文400字以上)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2-06-14 04:49:18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他爱读书作文400字以上)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一】

《草房子》这本书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中立立场,你有疑惑,却也看得懂。

这样一本好书,并不只是单纯的中立让人喜欢,也并不只是单纯的有趣好玩,它的好,它的价值,在于写作手法和那些人心底最基本的情感。

在这儿,我专门研究了一种——景色描写。《草房子》里,分散着有许许多多的景色描写,我挑了自己比较喜欢的一章《细马》来做研究。

177页末到178页开头的那段景色描写,点面结合,看似是细马非常喜欢油麻地的一切,对这儿很感兴趣;不上学反而自由自在,玩的开心,实际上,这段是推动情节用的,方便写后来的那句——这样过了一些日子,细马忽然又觉得这一切没什么趣味了,花这么的笔墨,也是为了突出细马后来的孤独、没有朋友的无趣。

187页和191页的两段景色描写,不光光写得好,作用也很大。187页的一段具有喻示命运的作用,就像后面即将到来的一场灾难,厚厚实实遮挡住这家人的希望;191页的一段具有突出人物心情的作用,月光、秋风、竹影虚幻如同这个家没了孩子后,只剩下空虚,孤寂,和难过了。

而178页中间和193页末有两段冬天的描写。前一处,细马的心情是很无奈的,不想去可又不得不去给羊割草。这时,他是不喜欢所处的环境的,而且有些叛逆;后一处,不同的是,细马有了朋友的陪伴和帮助,而且是已喜欢上了油麻地,喜欢上了这里的小孩,喜欢上了邱二爷和邱二妈,自己长大了,孝顺了,自己想照顾养父母,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用心去感受《草房子》的文学美丽和文学价值吧!把这片永久不衰,洋溢经典,充满魅力,饱含着金色童年天真美好的回忆的草房子,在我们心中铸成永远!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二】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作者回到徐州老家。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道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时一连串的艰难的动作中,都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及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在我每一次的读课文中都深深为之感动。

父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由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看见父亲出远门离开自己时,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我永远记得小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父亲是多么高大。就在那一天,我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父亲的背比以前弯了许多,脸上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那乌黑的头发也不如以前那么黑。身体也一天一天不如以前那么强壮,那么结实了。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的孩子,是父亲用他那无私的爱与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使我们的旅途不再那么辛苦,那么艰难,那么孤独。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三】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老太爷的,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四】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打动着我的心。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时刻告诉我:我是多幸福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文章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天冷得可怕,这是旧年的大年夜,一个小女孩薄衣赤脚地坐在墙角。一整天,没有人买过她一根火柴或给过她一个硬币。饥寒交迫之下,她点燃了火柴,在火光中幻想着各种她所渴望的美好事物,最后在幻想着她和奶奶在一起的幸福中去。

文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世是悲惨的,她在幻境中所期待的火炉,烤鸭,圣诞树以及最疼爱她的奶奶就是不能在现实中能够不再寒冷,不再孤独,不再贫穷也不再孤独的痛苦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残酷的对比。回头看看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你是否会深深的为文中这命运凄惨的卖火柴女孩而感到深深的同情和不平呢?再次回过头来看看短文,下着雪却必须赤着脚走路;刮大风却必须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在同样寒冷的屋檐下,手里就拿了那些卖不出去的火柴,在寒风中抽噎着的令人揪心的场面,你是不是就对我们今天幸福感触颇深呢?答案是绝对的。我们不必在那个贫富悬殊的世界在大年夜的街头顶着风雪卖火柴,可以在温暖舒适的床上安然入睡,可以快乐的上学、快乐的工作,开开心心的在每一年的大年夜和家人团聚在一起吃热烘烘的团圆饭。

即使我们生活在这美好的世界里,依然有人对自己的生活不满——不能住上更加豪华的别墅,不能吃上更为名贵珍惜的山珍海味,不能有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我对这种人的世界观大感不平,相对那样凄惨的女孩,我们生活的已经够好了,为什么还要希望拥有更大的财富呢?本来这种心态是对的,可太过于强烈的希望,只会遗忘了已经拥有的美好生活,即使你再富有也会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很贫穷!

贪欲是永远无法被满足的,我们要懂得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所以我们一定要更加珍惜每一天幸福的时光!就像我们每天都在烦恼没有鞋子穿,而有的人却没有脚。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五】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我刚刚读到的纯美小说《草房子》。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所著的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这本书早已经在我的书柜里,但以前妈妈让我读的时候,我总是看不进去,前几天拿出来翻看,发觉很有味道,这是本有品位的书,之前由于年龄小我没法体会。

本书的文笔极其优美,写了作者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现在的时代难以经历,但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偶然,但也是必然。看书的时候,我仿佛穿越到桑桑的身边,同他一起把碗柜改成了鸽子的“高级别墅”,把蚊帐做成渔网一起捕鱼……和他一起淘气;当他生病并被诊断为绝症的时候,我也几乎要绝望了,终于在名医的治疗下,桑桑痊愈了,我流下了高兴地泪水。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看到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见证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每一个故事地上演,都动人心魄,每一段经历都催人泪下。

书中的人物的描写非常有特色,给人启迪。在“秃鹤”的行为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在“细马”的身上,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在杜小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这种感情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最为珍贵的东西,是最值得我们珍惜的情感。

读完《草房子》,我久久地沉浸其中,久久地回味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也请同学们走进《草房子》,走进油麻地的世界,看看你有着怎样的感悟吧。

读书类作文400字以上【六】

这是一个发生在60年代初期的故事,在那遥远的油麻地,生活着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

故事是从秃鹤开始说起的,那个没有一根头发,但却对尊严执着坚守的男孩。他和桑桑是六年的同学,起初他对自己的头发并不介意,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尊心慢慢变强,他开始注意别人看他的目光,注意别人打量自己时的不怀好意,于是他开始保护自己的头,不让别人摸,不让别人碰。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受到了一系列的嘲笑、排挤,他默默地忍着,直到后来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一改别人对他的态度。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性子活泼,他天生的顽皮也曾让桑乔和桑桑的妈妈很是无奈,但就是这样一个顽皮的他在经历了重病之后,选择了好好活下去。小学那六年在桑桑的记忆里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桑桑的启蒙教育,它让桑桑成长,让桑桑从稚嫩走向成熟。

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里算最大的,高高的个子,敢做敢当的个性,不辛的家庭让他过早地到人生沧桑。在他爸爸后,他一个人从油麻地小学门卖东西。待桑桑出来找他却又不得不回去上课时,他看着桑桑的眼神是那样无奈、那样悲凉,尽管他在微笑,可谁又懂那微笑后的艰难。

这个故事讲述着油麻地里的笑,油麻地里的泪,讲述着欢乐,却又同时讲述着悲伤。这个故事充满了的是人间最美的情感: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师生之情、同学之间的友情与义气,亲戚朋友之间的亲情……,体会到对生命的另一种诠释,那微笑着的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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