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蓦然回首作文初二600字)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蓦然回首作文初二6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26 13:03:50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蓦然回首作文初二600字)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一】

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唯有成长不断,持续至永恒,不曾更改题记。

这么多年了,我们从懵懂到睿智,从幼稚到成熟,慢慢蜕变着,同时,我们这漫漫的成长过程中也许会面对许许多多的抉择,我们需要慎重选择:是在拼搏中慢慢长大,还是颓然的生活一生?

小学时,我不管是体育比赛,还是一些知识竞赛我都不敢参加,原因就是自己怕输,认为自己输不起,记得,第一次来到农村,我改变了许多……

农村人家喜欢养鸡,所以家家户户自然都会有个小鸡棚,有一次我和父母去乡村来到一户和我爷爷奶奶十分熟的人家游玩住宿,第二天清晨,我早早便起床了,因为,这家的爷爷奶奶早上非常忙碌,所以我便帮它们喂鸡,大概是为了好玩,我只在鸡棚里撒了十几粒米。只见,那棚里的八九只鸡涌了过来,互相争夺,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你踹我一脚,我啄你一下,谁也不服输,争斗完毕后,鸡棚里一片狼藉,赢的鸡慢悠悠的吃着大米,而一旁那些颓废的鸡只能眼巴巴地羡慕怨恨着胜利的鸡,也不知是否是突然的灵感乍现,我总觉得,这似乎是上天给予我的启示:人何尝不如同争食的鸡,在社会中互相的竞争着,有竞争必然有胜利者和失败者,颓废的人只能一味的羡慕与嫉妒着成功的人,而不能知晓成功者所付出的努力。有人说人根本改变不了所谓的命,而我觉得人力虽然微渺,可是人的相争之心,却比任何东西都要可怕,因为他会让敢于拼搏的人成功,同时也会让迎难而退的`人颓然。

突然的灵感乍现,让我懂得了人只有敢于拼搏才有机会成功。因为我永远坚信:与其仰望他人,不如依靠自己的拼搏来俯视芸芸众生!此后我便用于参加一些比赛,在紧张的竞争中寻求快乐和感悟,我就这样在拼搏中慢慢长大。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二】

近读冯唐。

窗外太阳硬硬的直射,白白的光线晃眼。

打着赤膊,斜躺沙滩椅,品着冯唐的文字。有古义,有幽默,有灵气,有侠气。

冯唐名字取自‘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有时间易逝之意,这本散文集名《活着活着就老了》,其实冯唐当时才30多一点。以后我60岁也写一本,书名叫《活着活着就年轻了》,好像这样才实现冯唐的理想:用文字打败时间。

一直以为冯唐是韩寒郭敬明之流,写点不干不湿的文字,靠炒作成了文化明星。成名之后又不写书了,整天忙其他挣钱。看完这本书后发现冯唐是有一些不同的,起码他有要写10本长篇小说的计划,有写传世之作的野心。

以现在的‘成败决定人生‘’的眼光来看,冯唐是一个牛逼轰轰的人:北大生,海龟博士,妇科肿瘤博士,麦肯锡咨询高管,国企领导,公司老板等等。上苍偏心,这样的人偏偏还兼具才情,写得一手妙不可言的文字。

冯唐说曾国藩是一个通才,我觉得他也算一个通才。

冯唐对他的文字极其自负,老子天下第一。能入他眼的,中国近百年只有二周一钱(周树人,周作人,钱钟书),二王一钟(王小波,王朔,钟阿诚)。睥睨常人那是无知,睥睨高手才是英雄。要写出伟大的作品,确实需要这种自负。冯唐的伟大作品万事具备,只欠退休时间。

冯唐的文字有自负的资本,极具灵性,有深厚功底,读起来有韵味。例如他的名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虽是从杜牧的诗句而来,杜牧的诗句1000多年,那么多人熟悉,也没人能化出这么一句绝美的句子来。这样的句子还有不少,文字确实是他所长。

在这样的文字面前,感觉自己的文字迟迟不肯出来相见,怕了羞,就像资质平凡的女人见到了绝世美女。但要想以后写得好,不出来是不行的,丑就丑吧,哪怕丑得天下第一。活着活着就老了,后面还有一句,活着活着就无耻了。以后就和冯唐一样无耻无耻:‘我仗着小学参加过作文比赛,初中写过检讨,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申请书,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人生要是不无耻一回,怕是永远不能知道什么叫无耻。

为了让自己的文字能好看一点,以后必须加强古文的修炼,重新补回缺失的幼功。

但文字终究是小技,拼文字就算能拼过今人,但能拼过宋词吗?能拼过《红楼梦》吗? 文字很重要,但不可过于沉迷。华丽炫彩的文字容易流于表面,而失其深度。

发现和冯唐相近,还是那句“非班花不娶,非绝学不学”,这句话是他说的',10成说的他。但也3成说了你我——谁的青春不张狂?

在这本书里又找到一些相近处:

例如都喜欢古龙(语文成绩不好,大部分原因是古龙害的,课本下经常夹一本古龙的小说。)金庸大侠和古龙大侠,以前写过一篇文章专门讨论过,把金大侠比作宝钗,古大侠就是黛玉,喜欢金大侠的人更多,金大侠知识渊博、学识超群、才学无双,我无比佩服。但就性情来说,更接近古龙,就女人来说,更喜欢黛玉,没有道理可讲。

例如都是王小波的粉丝,冯唐和小波风格很像,都是理工男出身,却以写字为己任,都是体制外的作家,文字幽默,充满灵性,同时又有较强的逻辑性。

正如冯唐评小波:成也幽默,缺也幽默。冯唐成也文字,缺也文字。

幽默和文字,两者都有个限度,都不能过,过就是贫,就是耍。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三】

偶然看到陈坤的《突然就走到了西藏》,以为书中是关于对西藏风景、风俗人情的描述。对于西藏,有种向往,大概是关于它的种种描述,风景如画,朝圣的圣地……有生之年,希望能用心去感受那里的一切。

像在自述的一本书,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书中没有对字词进行斟酌,就是简简单单地述说“行走的力量”这个活动,行走在西藏时遇到的问题及如何解决。重点不在于对于这次西藏活动的阐述,而是就活动期间出现的问题,陈述这样的态度的缘由,追溯到他的经历。

喜欢他的坦诚,对于小时候生活的描述,迷失时的膨胀,重新找回自己后的他。没有人会是完美的,或许都有过自卑,对于不喜欢的过去,有的人选择逃避,将自己装扮得完美,认为现在的自己得配得上这样的自己,过去的就过去吧。我喜欢能正视自己,高傲、贫穷、自卑……如果不敢正视内心的自己,必然会很累,还要伪装,若然被别人提起那个自己,你的内心得挣扎一番。既然如此,不如学会接受,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坦然,就是和一切和解,这样的生活简单明了。

读这本书,感触颇深,一是对于亲情、友情的描写,二是对于自己的剖析。亲情跟友情不可估量,远比爱情重要,值得我们用力捍卫,而爱情可遇不可求,哪怕失去或者没有都可以。这一点,我感触颇深,二十又很多的我,仍然像个小孩,被亲朋好友宠爱着。而陈坤对于自己的剖析,那个自卑、自傲,甚至是在名利中迷失的.自己,他都能正视,这一点真的有勇气。他说得对,要做自己,大众面前的他多多少少都有装扮的样子,但是也不忘做自己。

对于社会的影响,做公益不是作秀,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能体谅别人。在西藏盲童学校的那段描写,以及回忆自卑的那段文字,我懂这种感觉,或许有过自卑的人都会懂。不禁勾起我因为头发蓬松、枯燥而被笑话,因为有鼻炎打呼噜而被舍友叫醒的经历。那时候真的讨厌自己,为什么不是个正常的人,试过用剪刀胡乱剪头发,常常等别人睡着了才敢睡。不敢正视自己的那段日子过得有点痛苦,平时除了别人的玩笑,没有谁安慰自己,神奇得很,有一天自己想通了,目前我没办法改变,那就随意吧,之后常常自嘲,也过得自在。接受自己,跟不完美的自己和解,是对生活的一种尊重。

读这本书有共鸣,也会因为自己的经历而是维护别人的尊严,也希望能给别人一些启示,希望他们少走弯路。可是很少人会懂,甚至会被认为居心叵测,明明是一颗真诚的心,却被曲解,怎么办?没有勇气像陈坤那样坚持而有力,只能随意随心,能懂就好,不懂也罢了,而我不变。

做个善良的人吧。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四】

一点烟展,碾墨品香。其实,给我一个笔触就够了。

砚砚墨浓,黑宝石般,反光透出令人清爽的香。都说墨臭,但在我看来它却如柠檬茶,清亮。“看好了!”爷爷五六十岁时与我一同喜欢上了书法,而对这门学问早有了解的'他,两堂课时间早已超越我,只留我还在感叹。白衬衫,文质彬彬,从自身散发出文艺老头独有的气质。手握笔,沾饱墨,看着毛笔由白到黑渗透,定为写大字而来。笔碰纸,开始了旅程。

闻过古人磨砚坚持故事,当然也少不了爷爷亲自指导。“这个才是好墨!”不知从哪个古玩场弄来几块砚台,就像是宝贝般轻拿轻放,外面还用包装纸一层层裹着,打开时迎来满脸惊喜。爷爷爱笔,爷爷更爱墨。浓淡各异,挥,墨随着笔有力收放自如,宁静筋骨传奇。灰黑色裤子总短一小节,伴着顿笔时力度不同裤管总是上下浮动,频率不断却难有规律。“拿着。”一碗水,我得好好端着,细细看着这磨墨过程。双手紧握墨块,用力均匀地在砚台上做反复动作,看着珍贵的一点墨液,心里不由地自豪满足。“试试!”两字成功地打探起我对磨墨的兴趣,二话不说,说干就干。拿着早已充满温度的墨块与砚台使劲摩擦镜面。“吱!”自带音效的夸张动作换来满脸黑色星点,体会爷爷不容易,而正是这份不容易筑成他的喜爱,我的骄傲!给我一个笔触,谱写墨星般热爱。

古代女子琴棋书画样样通,爷爷也希望我成为那样的孩子吧。欧体寓动于静,颜体笔画厚重,书圣潇洒飘逸,回想爷爷的毛笔作品甚至不低于这些我从小耳濡目染的名家,动作行云如水,手臂挥洒,带出来令人羡慕的纤丝,脱缰骏马般。笔触记录痴狂,给我一个笔触就够了。

磨墨快活,融墨愉悦,爷爷对毛笔书法热爱,对我,自然爱意涵融于内容。

真的,给我一个笔触就够了。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五】

有让人感受到行走的力量,都说进藏的人十个有八个是带着故事来的。隔着文字感受的力量,跟承载身体高压负荷,高反行进中,去体悟洗涤心灵的力量,肯定是有差距的。很佩服进藏的行者,带着故事,在行走中变坚强,与过往释怀,与自己和解,身体上的加法,确是人生的减法。

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在行走的过程中慢慢变得坚强。

—行走的力量

“我是这样的人,在看起来并不那么阳刚的外表下,有一个非常强硬的、抗耐力的心。”

“我的人生故事只准确体现着“巧合”爱上我的奇迹。”

“回到朴素的状态,看着那些鲜活的情感的表达,很好。真的觉得很好。当你经历过许多,经历过贫穷,经历过富裕,经历过暗淡,经历过繁华,你就会觉得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差别,一切都很朴素。”

“自卑常常以骄傲的面目出现。人的自傲与自卑是一对孪生兄弟,有时候过于自傲反倒说明你是自卑的。”

““真实”并不能当作“暴躁”的借口,特别是,不能假借“真实”的名义去伤害爱你的人。你,我,他,每个人都是。”

“原来海拔这个东西也像酒一样,曾经让你吃不消的一杯酒,在你有了“酒量”之后,却只能让你微醺。”

“我相信,人的时间是有限的,我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我更喜欢的东西。对,没有重要与否,喜欢是第一位的。只有喜欢,才能真正投入,才能不计结果地往前走。”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六】

我不信巧合,我信命,但命也只能决定我的出生与亡。

特意搜索了下陈坤——1996年以专业第一名成绩考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班。巧合报名下能获得这么好的成绩我是觉得不可思议的。整本书大部分以种种巧合运气来解释自己的星途还是过谦得让人有些反感的。遇到改变人生的“巧合”,如果自己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用什么来承接他的到来呢?我喜欢陈坤的那种自信的描述,不需要他人的认可,而是自己在心里相信自己可以,通过自信进一步衍生出自律的约束力。化身为一位灵魂行者,不在乎快与慢,倾听内心的节奏。

长路无尽,用世俗的眼光看,路边再美的景也会似曾相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用过去和未来看,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用心灵与世界之魂沟通,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不一样的是万物都多了一份俏皮的灵性。我修炼浅薄,没勇气去跋涉高原,几年前就有个想法,不在乎起点与目的地,就想单纯坐着公交走走停停,在这个已经生活了有三年的城市里穿行,走出大山看看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难忘那百里徒步,百公里骑行,有时路过那些熟悉的建筑,熟悉的地标时,感觉这城市也是有温度的。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七】

楼下坐着一位八旬的老奶奶,平时来往并不甚密,但每当我走过总要打招呼问候。

冬将至,天已寒,夜总是来得如此悄无声息,不等夕阳洒尽它的余晖便急急地铺在人们的头上。

放学的铃声总是在夜与昏更替时才响起。不一会儿,夜就漫上了窗,仿佛是在催促我们。背上包,冲出门,漫天星光闪耀,我向家的方向走去。来到楼下,天已黑透了,我气喘吁吁地走过楼前,“回来了!”我漫无经心地应了一句“嗯。”寒气逼着我赶快回家,我甚至头也没抬一下就走了。“我每天都从这里走,问这一句没用的话有意思吗?”

一次简短的问候我并没放在心上。

转眼间一场雪把我们带入严冬。毫无准备的我们被它弄了个措手不及。学校因大雪提前放学,我伫在那儿等着爸爸妈妈能来接我。没想到打来电话告知我——自己回家。我失落地踏上了那条走过无数次的路,雪的缘故让它看起来多了几分陌生。

我一个坑一个坑地“迈”回家,夜又一如既往来到身边。终于来到街道拐角处,地上一片白茫茫,寒气逼人,北风呼啸拖拉着疲惫的四肢需要再走50米。终于来到楼下,看着近在咫尺的门又有遥不可及之感。突然,一束亮光打在脸上,四周被光明覆盖,我向左转过头去,是从一楼传过来的光。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回来了!”窗户正被费力地拉开,老奶奶探出头来向我问候。我一时竟语塞,与她四目相对,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特殊的味道,是怜悯,疼爱还是关心,我一时判断不出。“嗯。奶奶,我回来了。”勉强挤出几个字。“快回家吧,外边挺冷的。”“嗯。”我重新迈动脚步。雪在下,风在吼,夜依然冷瑟,心却温暖无比。

走在路上,回头张望,灯依然在,问候依然在。

我问我自己“你还缺什么呢?”得到答案“不,给我一个问候就够了。”此刻我心满意足。

一转眼就初二了作文【八】

长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个人都会经历。有人问:是否经历过这段历程就能长大?而我只能说:看你造化。在这过程中,有泪水,有痛苦,但,也有幸福。

而我已在这慢慢历程中行走数十年,已从一个懵懂少年历练成善解人意的青年,如果你问我:我有没有长大。我只能说:我想等妈妈年迈以后再长大。

曾经就是有这么一个女人,你在家,她怕你冷着了,非要给你裹成个球才放心;你出门,她生怕你出事,总要跟着你回到家才放心;上学后,她怕联系不到你,专门买了一个那个年代的奢侈品——手机,然后一天给你打七八个电话才放心。在她的担惊受怕中,我感觉自己长大了,也终于理解余光中的‘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

可那时桀骜不驯的我,在这慢慢过程中,只想拼命的想冲破这层爱的枷锁。

于是,就有了一次次的离家出走,一次次的争吵,就连闹矛盾都已成了家常便饭,我看过一篇报道说,当你和你最爱的人争吵时,你会尽你所能把你所能想到最恶毒,最伤人,最冷酷,最好能把爱你的人气倒在地的话说出来,来证明你赢了,你的冷漠战胜了亲情。

我很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我与她发生争吵,我躲在了奶奶家,奶奶说她找了我一整天,眼睛都哭肿了,还说我真是没长大,这么不懂事。后来,她给奶奶打了个电话,奶奶耳朵不好,总喜欢把手机按扩音模式,结果,我听得一清二楚,那母爱的声音,已经沙哑,我的倔强也无话可说。

于是,我后悔了,我想再等等,我想在她的关爱下度过长大这一漫长的过程。

等她老了,再慢慢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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