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家政公司服务好评语怎么写)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家政公司服务好评语怎么写)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4-23 01:03:00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家政公司服务好评语怎么写)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一】

俗话说:有规矩自成方圆。但在如今这样一个自由又多变的时代里,那些老规矩似乎不再多么重要了,一个只会遵守规矩的人也会被冠上“循规蹈矩”的名号。那么,老规矩究竟有何妙用?它有何存在价值?它本身是什么呢?

在我们的印象里,一些有文化的人,特别是博览群书、以书为友的人,都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他们温文尔雅、平易近人,说话做事不会让人感到不快。这其实不是知识的魅力,也不是书籍的魔法,是因为他们通过读书懂得了一定的道理,知道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招呼,为什么要控制自己插话的,为什么要有选择地消费,而不是任何人从小教导于他,什么事要如何做,而他却不知其所以然。可以见得,一个人要发自内心地遵守所谓的“老规矩”,也要他真正的明白老规矩是什么,为什么要遵守。这不是教导几天就能够轻松做到的。所以,只有真正理解老规矩,才会真正遵守老规矩。而守规矩是一个人自身气质和所受文化程度的直接体现,就如同教几岁的孩子守规矩一样,哪怕他是学会了所有的`老规矩,做起来也一样别扭。

在新时代,有些老规矩的确过时了,比如我们所说的“不许管闲事儿”,这话说得严肃,否定得彻底,但仔细想来,什么样的事情叫做“闲事”?这却没有一个基本的定义,是大街上不要随便劝架?还是朋友有难绝对不帮?亦或是路上摔倒的人不能扶?有些“闲事”,却体现了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仔细想来,好像只有在大人看不惯孩子做一些蠢事时,才会提及这样的话语,这句话的意义也就不攻自破了。再比如“笑不露齿,话不高声”,这“不漏齿”恐怕是很难做得到吧!现在和以前不一样,总不能在笑之前还要想着用手捂住嘴,这女生还能勉强做到,如果身为男子汉,还要做这样遮掩的动作,岂不是会被人笑话?那“话不高声”呢?什么叫做不高声?现在说话以使人听清楚为主,这不大声怎么让别人听得清楚明白?每句话都用别人勉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说出,还不让人厌烦吗?

但也有些,是一个人必须做到的。比如“出门回家都要跟长辈打招呼”,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体现——敬老、如同现在学生回家,开门的一般都为父母,叫他们一声给予最基本的问候,难道不对吗?作为学生也没有其它能够孝顺父母的途径,唯有这真心实意的一句“爸,妈,我回来了。”,让父母听在耳里,甜在心里。

老规矩在中国封建时期尤为盛行,但现如今却逐渐被淡忘了,能够重新拾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我们需要用足够的知识和事实去考验它,用足够的耐心去理解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为它们穿上新装,就如同新年时的除旧迎新一样,用它们崭新的面貌造福新的时代。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二】

近几年“网红”这个词悄然兴起,我姥爷所住的村子——慈口观村也赶了个时髦,成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每天,来到村子里参观的游客一波接着一波。

记忆中的慈口观村是古老而破旧的,整个村子三面环山,只有南面一个出口。进出村子的路也是破旧的土路,遇上下雨天,路面泥泞不堪,还容易摔跤。有的房子是用石头盖起来的,有的甚至还是土坯房,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一点也不美观。那时候,我就在想什么时候姥爷所住的村子能有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呀?

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给农村带来了大机遇,经过几年的发展,姥爷的村子发生了大变化。一进入村子,原来的土路变成了宽敞平坦的柏油路。顺着柏油路一直走,错落有致的民宿首先映入眼帘,民宿的整体色调是烟灰色的,有着晚清时期的建筑特点。村长爷爷告诉我,目前已经建好、投入使用的民宿一共有20多套,按照“一房一院一特色”的标准,每间房子都精心设计。走进一间房,漂浮着粉红色花瓣的温泉池出现在眼前,水池里的水冒着热气,像是走进了仙境。屋内的装饰与屋外的仙境对比之下就显现出了现代感,宽敞舒适的大床,一键智能的空调、洗衣机等,丝毫不比大都市宾馆里的生活设施差。看到这你是不是像我一样,喜欢上了这里,恨不得马上来这里住上几天?

我的姥爷是个老军人,也是个老党员,每当提起村子里的变化,他总是乐得合不拢嘴。姥爷还经常教育我,少年强,则中国强。他提醒我现在要学好各学科知识,为将来加入现代化强国建设,时刻准备着。我听着姥爷的话,心里默默下定了决心,努力变成一个优秀少年,将来为建设祖国出力。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三】

这是一个网红遍地的时代,这是一个网红催生的时代,从凤姐、芙蓉姐姐到局座张召忠、于丹和易中天,这些网红凭借着十八般招式在网络上占取了一席之地。探出一双理智明亮的双眼,窥清网络时代的清晰脉络,可送来生活的一阵清风,而我这样看网红。

微博可以随时随地分享生活,直播可以畅心所欲展示自我,网红借助低门槛的互联网能够轻而易举地进入大众视线,而强大的利益推动着人们奋不顾身地幻想着成为网红,无数年轻女孩放弃学业争相进入网红学校以得一夜成名暴富。亦有微信大号笔耕不缀推送着知识,知乎博主孜孜不倦地更新着答案,分享经验传递知识使他们获得众人的赞美与关注,亦有人因为无意的时事热点或娱乐高潮红遍网络,诸如魏则西家喻户晓,埃里克克一度刷屏。明星突破传统老牌明星的束缚借助自己的偶像光环,在网络上亦风生水起粉丝无数,成为了网红的一份子。

时代特征大不同,网络红人千千万万,不管他们经历什么的样意外,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而蹿红网络广受追捧,他们应该认识到“踏实才是王道,实力才是资本”。那些哗众取宠凭美色涨粉吸金的,最终会遭人唾弃被人无视;那些故意炒作消费大众的很难走到最后红得长久;那些不切实际卖弄自我的将会面临冷寂消失于无痕之中。而那些真正存在过的大神,凭借着丰厚的知识赢得人心,或凭借着人格的魅力征服众人,或凭借着横溢的才艺斩获口碑,他们是立在网络中长青之树。一个网红要获得长久的发展力,应抛开空想,落到实处,让别人打心眼里佩服和尊敬,如此这般,才会红如灿烂二月花。

但是有些网红负能量满满,经营着不正当的手段,在金钱里面醉生梦。他们要知道,自己的责任有多大。在人人都能接触网络的时代,一个纯洁友善温暖的网络环境如沙漠之清泉一般重要。网络塑造着人们的三观,影响着人们的态度,而网红作为万众关注的对象,正是要起到健康的引领作用,优良的表率作用。网红任重如泰山,不可坏了方向,误了大局,否则不仅自己结果难堪,还害了众人伤了风气。

网红可以正能量满满,也可以负能量缠身。在这样一个迷茫的时代,浮躁的时代,要听着心说话,跟着道走路,这样,网络会是天堂,网红才是标杆。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四】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交软件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博得到人们的眼球,而现今有部分人靠出格的言行及贩卖低俗劣质内容出位,成为低俗网红,我们必须抵制他们。

其实,网红本身这个身份并无可厚非。最初有人靠的是个人的才华赢得网友的关注,网友亦可从他们身上学到知识。他们确实值得别人的尊重。

但现今许多人却是靠着出格的言行博得别人的眼球。这类低俗网红对个人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对他们进行抵制。

低俗网红散播的内容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触及网络,网络对他们的影响十分巨大。试想若是低俗网红在网络上传播黄色,暴力等不良信息,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恐怕不能保证了啊。例如刘梓晨等人,靠整容得面目全非而博得青少年网友的眼球,他们甚至还传播黄色短视频,其下方评论者大多是青少年。青少年好奇心,盲目心理极强,虽说大多数人都在责骂刘梓晨等人的不是,但难保会有部分青少年受到他们的影响,造成心理不健康甚至扭曲。为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抵制低俗网红是当务之急。

低俗网红亦会对一个国家的文化带来不利影响。一个国家的流行文化本应是健康有节操的,但现今网红爆满,他们“人多势众”,对低俗内容进行传播,许多人在耳濡目染之下必定会受到影响。例如一个小伙子哭喊的“蓝瘦香菇”情谊便可传遍全国各地,着必定无法使国家文化得到进步,只会越多的落后。所以说抵制低俗网红是必行的啊!

再看,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而言,低俗网红也是有弊无利的。现今许多网红依托团队运营并吸取大量金钱,他们借着博人眼球的优势进行广告或骗取网友的钱财。若是国家的大部分资金运营靠着这种方式,国家根本不可能富起来。在一个国家中,必须有健全的经济运营体系,国家才能富强,而不是“网红式”的获取暴利,我们应该制止这种不明智的现象。

抵制低俗网红,需要我们从个人做起,明辨低俗网红,不受他们诱导,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应从法律方面惩罚进行非法活动的低俗网红,只有低俗网红的逐渐减少,才能有一个更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五】

网红现象给大学生带来了很多正能量。首先,它能够深化大学生自由、平等价值观。网红现象的出现破了明星精英“一统天下”的局面,给予了平民机会变为“明星”,让他们确信自己可以拥有挑战精英文化的能力。当代大学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丰富多样,对自由、平等的话语权更加渴望,而网红现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能够使榜样教育更加多元化和贴近化,网红一般在生活中在某方面有着过人之处或者具有独特的个性。无论是哪一时期、哪一位网络红人,都是如此。榜样的力量不容忽视,而网红们带来的正面性质的因素值得我们所肯定的。

但其中也会必然存在很多的负能量。在今年早些时候,提到网红可能大家都会联想到低俗、露骨甚至色情这些词语来形容,确实,在行业发展初期,各种法令法规还没健全,难免会出现一些乱象。而这些乱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大学生的审美观、是非观、人生观、价值观。某些网红以低俗的行为举止博取眼球,使得一些认知分析有限、生活阅历浅薄的大学生为了寻求感官上的刺激,把低俗、恶俗、媚俗的东西当做美去追求,时间长了审美情趣便粗俗化。同时,榜样效应也会带给大学生一些负能量,负面的价值观会使得大学生感到迷茫,对公民社会道德建设产生强大的冲击。此外,网红现象还可能误导大学生的金钱观、婚恋观、成才观等等一些方面。

对负能量的应对措施:

网红现象带给大学生的冲击不可谓不大,为此,全社会需要做出全面的应对措施来减少负能量带给大学生的负面效应。学校可以增设一些课程内容,坚定大学生良好的价值观,让大学生们在遇到负能量冲击时不会感到手足无措。需要加强大学生审美观的教育,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情趣,这样自然能够摒弃低俗的审美观,拥有良好的美德情操。加强道德教育,负能量的冲击中很多都在一次次打破人们的道德底线,此时更应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需要时刻调查关注大学生的道德发展,及时做出调整。加强各类价值观的培养,树立一个良好的价值观。

总结:

网红现象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目前来说它算一个比较新颖的领域,其中的资源价值还有待我们继续去发掘。在这个过程之中需要我们对它进行一个良好的管理与约束,尽管现在网红已经开始逐渐退烧,但我们任然不能忽视,无论是哪方面都是一样。我们不能一味的去否定,也不能去一味的纵容。总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六】

作文—让许多孩子烦恼的一个词,对我来说吧!我刚开始对作文也挺反感的,每次听到作文两字就紧张的不行。

本想过一次无忧无虑的寒假生活,但是爸爸可能是看出了我的这一状况,给我报了作文补习班,我心想:“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随后,我便急忙翻开了以前买的作文书,看后,我傻眼了,里面的内容是那么的陌生,尽管我以前是看过一些,但是现在看起来还是很陌生。

今天中午两点左右,爸爸带着我去了作文补习的地方,刚进去就有一位叔叔,那位叔叔带着我们爷俩进了一间屋子里,我坐在他的对面,开始聊了起来,聊着聊着,他便开始问我问题,我也很认真的回答着,渐渐的他给我讲了什么叫记叙文,记叙文的六要素,写记叙文要掌握什么、要注意什么等……。仿佛就像听了一门非常轻松的作文课,这门课让我回味无穷,耐人寻味。特别是他那句“写作文就像做人”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在这些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我曾经很认真的.听过许多老师讲的作文课,但是却未曾听过这么轻松有趣的作文课。

随后,他给了我一本书,书名叫《我教女儿写作文》,书面上,有一位大叔在给一名女孩教书。“书面上的大叔是如此的熟眼”,我想了想,一看。呀!这不是坐在我对面的大叔吗?我挠了挠头正要向他提问时,他满脸慈祥的笑着说:“这是我自己着的,书上的照片正是我和我的女儿,书里的内容呢!是我女儿自小学二年级到高二写的作文,九年笔耕不辍的感人故事啊”说着他的眼神里显露出激动的神情,便出神的往墙角望去,我想“他是在回忆那几年里的事情吧!”接着他又回过神来讲到:“我叫贾文德,你就叫我贾老师吧!以后我就是你的作文老师了!”我惬意的点了点头。接着贾老师和我老爸开始聊了一起来。这时,我随意的翻开了刚才贾老师送我的书,才发现他的女儿和贾老师一个性,叫贾雁,我认真的默读着她的作文,让人惊讶的是,她在二年级时就把自己的作文写的特别好,在我们藏族自治区域里大概六年级才可以写成这样的作文。而且她还把自己的作文发表在1999年2月号的《孩子天地》上,难能可贵的是,这篇作文不是老师布置的作业。

在这些作文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生命因顽强而美丽》这篇作文介绍了她有一位小姨,因小姨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使得双腿瘫痪,但她却从未失落过,她以自己的顽强不屈的精神赢得了别人的尊敬。这个精神感动了我,更触动了我的心,使我看了好几遍还是不满足。

紧接着,贾老师和我们一起从屋子里出来后,笑着对我爸说:“过几天后,这里要下班,所以要到你家去给您的孩子补习”说完,我爸:“嗯”了一声后带着贾老师来到了我们住的那个园子里,把我家的门铃和楼层说明后,我两就回家了。

吃过晚饭后,我躺在床上心想着今天是多么有意义的一天啊!在一念之间我又想起了哪篇作文,作文里的字眼一个个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急忙的爬起来拿起作文书便看了起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我感觉我对作文有了深一步的熟悉,不再那么反感,而且,我想“我们只是不想写作文,对作文有着另一种的看法,现在想来写作文其实挺简单的”所以,请同学们对作文保持清晰的态度,让我们一起来写好作文吧!

别人对于家政服务的认识看法作文【七】

姓名:党权 班级: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号:内容提要:本采用倒叙的次序,从第四十二章一直到第二章,共七章零一节。其中以第四十二章和第八章的前两节为重点,第四十二章个人论述较多,第八章概括总结笔记较多。其余章节多为个人的归纳笔记。

第四十二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一) 数人侵权行为概述

(二)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通过第一节认识到“数人侵权行为”这一概念是与单独侵权行为对应的。其种类的区分以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标准。而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其中《民法通则》第130条、《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即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了按份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此处有一个疑问: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做区分,那么承担责任的方式又以什么确定呢?从法条上来看,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其行为为依据的,因此,其本质上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是以行为本身的不同为依据。书上所讲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来区分数人侵权行为的种类,是为了教学方便。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会陷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怪圈里面。

回过头来看怎样区分数人侵权行为关键在于“共同”二字,法条上明确规定:共同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者,承担按份责任。因此,我们区分数人侵权行为,要注意行为主体是否有“共同”的合意(共同的故意)或者客观情况(此类情况指共同的过失;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此处有一地方殊值注意: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谓之“共同”是有争议的。照常理讲‘共同的过失’其恶性小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因此前者既然谓之“共同”,举轻以明重,后者当然应该谓之“共同”。但细心者会发现其中的不同:不论是“共同的故意”还是“共同的过失”,其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样的,没有孰大孰小之分,由此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正当性;但是“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故意一方的主观恶性显然大于过失的一方,如此一来共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过失方不公平,似乎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看到这里,感觉豁然开朗;从心里觉得民法不再是枯燥无味的,而是鲜活生动起来了,充满了逻辑趣味性和人文关怀。

从《侵权责任法》第14条可以看出,该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对行为主体而言,对外是连带的,对内是按份的。也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单个或多个连带责任人主张其承担该共同行为的全部责任;多个连带责任人之间要共同分担赔偿,或者按比例(能确定各自责任大小),或者平均(难以确定各自责任大小)。这样的规定既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受害人求偿实现的可能性,又杜绝了某些侵权人免于赔偿的情况,能起到惩罚教育作用。即便是受害人也无权仅免除部分加害人的责任,而让另外的加害人承担全部责任。向未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进行追偿是已经承担责任的侵权人的权利,受害人无权干涉。从这样的规定里面,我

们处处可以看到公平原则的光芒在闪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源于两点:一、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更大,二、一般而

言损害程度更加严重。

连带责任的承担正当性源于“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

(三)教唆、帮助行为及其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利用一定方式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者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方法使对方接受意图。教唆可由过失构成。

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教唆与侵权行为的因果性。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帮助:通过提供工具、指示目标或者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帮助行为与加害行为都已实施。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唆者、帮助者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教唆帮助者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监护人根据监护情况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内成立连带责任、对外适用监护人责任。

(四)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主要为了解决无法确定具实际侵权人的情况。给受害人以保障。构成要件:

(1)主体二人以上;

(2)每个人单独实施完成危险行为;

(3)每人有独立过错;

(4)不能确定损害后果具体由谁造成。

怎人承担方式为连带,内部可以进行追偿。

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不同;前者主张只有找到实际侵权人,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后者主张行为人只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可免责。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行为人之间无共同的过错,只是由于数个行为的结合导致的同一损害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将之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前者承担连带责任,后者承担按份责任。 《侵权责任法》区分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要点在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累积。即每个人的行为与损

害结果之间都有完全的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不存在累积因果关系时,责任大小如果能确定,则个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确定责任大小时,平均承担。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一) 概念与体系

概念辨析:归责就是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体系构成:各归责原则构成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本书认为归责原则的体系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民法基本原则、侵权法功能的实现、立法政策倾向。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两种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是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

两层含义:一、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责任。

二、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受害人、共同侵权人的过错都要考虑在内。

一个注意:该原则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后果。

过错推定: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免责的效果,因此又称为过错举证责任的倒置。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不问行为人主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随着社会发展,无过错责任因应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导致的事故而出现。

三个含义:一、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二、其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三、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仍然存在免责事由。

第三十九章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 概述

构成要件,即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影响。

此处所讲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以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为背景。除损害赔偿责任外,构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不以损害后果为要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也不以过错为要件。

注意如果有免责事由的出现,即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全都具备,行为人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 行为

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合法利益成为侵权对象时,在过错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

不作为的侵权行为除了违反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还违反了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律规定、服务关系、契约上义务、自己之前行为及公序良俗。有的直接构成侵权行为,有的则与过错的认定有关。

(三) 损害事实

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我国《侵权行为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包括现实的已经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损害事实是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大特征:一、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二、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

三、损害事实的确定性。

两大种类:一、财产损害,即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产、人身而造成的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

二、非财产损害,即因侵害权利人的人身利益而造成的受害人无法用金钱计量的损害;但金钱赔偿却是救济非财产损害的重要途径。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种: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意义: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事实因果关系:既指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又指有证据证明的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因果关系:既指事实因果关系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因果关系;又指事实因果关系中构成侵权行为要件的因果关系。是一种主观判断。

相当因果关系,与直接因果关系相对。发源于生理学家Von Kries,其在法律上应用数学上的可能性理论与社会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认为客观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作为说明因果关系的一项要素。

包括两个要素,条件关系和相当性。前者指行为与权益被损害之间具有条件关系;后者指具备条件关系的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用通俗的话来表达是:无此行为,不必生此种损害,由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四) 过错

概念辨析: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其考察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行为本身不同。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主观状态需要通过行为本身来考察。

两大形式:一、故意。民法中的故意和刑法中的一样,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二、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民法通说又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和故意相提并论。

过失存在的前提是有注意义务,违反了注意义务即会造成过失。法律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对过失的认定采客观化标准,以一个理性人在当事人所处情境下所做的反应作为注意标准。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是根据违章来认定的。

汉德公式:P表示概率,L表示损害,B表示预防成本,若B<P·L,则说明被告预防损失的成本低于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成本,此时被告被认为是有过失的。该公式反映了人们认定过失时的思维过程,具有启发性。

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考虑因素基本相同,一般情况都是行为人比受害人更有条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证明过错的不存在。

第二十四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 概述

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表现,是一时的、延缓的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保护手段,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双务合同的当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其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这里面又分为发生上的牵连性、存续上的牵连性、功能上的牵连性。

构成要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适用范围:主要是双务合同,及二人合伙的合伙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也适用于连带之债。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zuowencangku.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