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作文拖拉的我

三年级作文拖拉的我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31 01:33:33
三年级作文拖拉的我

三年级作文拖拉的我【一】

读书能使人受益终生,正如高尔基先生所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再见了,拖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马明月,主要写了:马明月因为偷懒拖拉,每天上学都会迟到,放学后总是先玩电脑游戏再做作业,结果受到老师的批评,还让生病的妈妈担心。可是在江安娜、江娜娜两位朋友的帮助下进入了学校广播电台,从那以后,她渐渐懂得制定计划的重要性,于是,她开始有计划的生活,并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

这本书有许多好的片段,如:和妈妈的约定、超级苛可老师……但是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二十五亿个沙粒,这个讲述的是:马明月的妈妈将通过学校广播台的秘方传授给了马明月,使马明月知道时间就是金钱,正如会理财的人和不会理财的人一样,他们的金钱观也是有所不同的,成功者和失败者的时间观也是大不相同的。就像会理财的人是为了将来而投资金,成功者是为了将来而投资时间的。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现在的时间,灿烂的明天会向你挥手,浪费现在的时间,残酷的明天会向你挥手!

三年级作文拖拉的我【二】

最近,我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再见了拖拉》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马明月做事总是拖拖拉拉的,上学多次迟到,被老师罚扫厕所。两位同学告诉了马明月报名小记者的事,马明月下定决心要成为小记者,于是她制定了计划表,但没有成功。第二次的计划表就非常完美,经过马明月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记者。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有拖拉这个毛病,如果做事拖拉了,不但做不好,还会拖长时间,降低自己的学习效率。主人公马明月拖拉了,所以迟到了,做作业也拖拉,本来半小时可以完成,但她拖拉了一个小时或者更久,受到了妈妈的批评。后来马明月下定决心成为小记者,她也下定决心改掉拖拉这个毛病,经过不懈努力,她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马明月终于实现了梦想。

生活中我也是一个拖拖拉拉的人,我吃饭拖拉,写作业也是很拖拉,一会儿喝水,一会儿吃东西,一会儿玩儿,一篇我都写很长时间呢!现在马明月都已经成功了,我也要赶快改掉这个毛病。我现在也学着马明月制定了一个计划表,学习效率提高了,效果也更好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浪费时间。

三年级作文拖拉的我【三】

我在想,十年后的我,会是怎么样?

明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最不可预知的设想。世界上过多的意外会偏离我们“今天”为“明天”铺下的轨迹。

十年,多漫长的时光,漫长得让我们不敢去想。

十年后的我,已经二十八岁了,也许已经是个上班族,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日子平淡如白开水。我那时应该会开着甲壳虫,开始我每一个新的一天。上班,下班,回家,吃饭,上网,睡觉。如果那时的我有了男朋友,我也会去约会,像每一对平凡的恋人。

十年后的我,当然也有可能,成了“圣女”,每天最烦恼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相亲。我忙着去寻找总也碰不到的“对的人”。生活并非小言,不会有那么多的好男人等着你。残忍一点,也许我会碰到一个“极品”,他愿意和你AA制或者直接等你埋单。我在这里相亲的同时,妈妈在那里嘀咕:这都二十八了,怎么还嫁不出去?

“谁让你当初不让我谈恋爱。”很多人都在这么抱怨。

十年后的我,也许已经结婚。更早一些,我也有可能已经有了小孩。听人说过,当你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马上去做,别给自己留下后悔的机会。结婚如此,生孩子亦是如此。我最初的设想,二十五岁结婚,二十八岁生小孩,刚刚好。不知道我的小孩是不是南方,不知道那时候的谢子还会不会和我联系,她的东方怎么样?不知道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记得我们曾疯狂迷恋过一个叫“阮正东”,一个叫“纪南方”的男人?

阮正东说:我不需要你勇敢,我只要你幸福。

纪南方说:这世上,一个人总是另一个人的傻瓜。

十年后的我,也或许,还在无休止地念无用功的书。我从高中毕业,念大学,为了以后的生计,我又拼了命地去考研。而这样的结果无非两个:一次失败,两次失败,终于灰心;一次成功,做了灭绝师太。然后我继续呆在家里做个啃老族,继续我怀旧酒吧与人间烟火的梦。

十年后的我,也许真的梦想成真,有了怀旧酒吧或广东粥铺。那时候我,一定是日夜颠倒,在善良人家已经安然入睡的时候才开始我的生活。酒吧里有人在怀旧,我也会在一个角落安静地坐着,观看每一个人的神色,猜想他们的故事。有时候,我的老朋友会来看望我,来我的酒吧和我喝一杯酒。不知道会是哪些朋友,会是现在那些说要永远联系的人么?但愿是。我们一定会,一定要,联系。我们谈着各自的烦心事,说着身边的笑话,天南地北的狂侃。若愿意,我们也可以只是安静地喝酒。

偶尔,我们需要狂欢,我们会去那些人影鬼魅的酒吧放纵,做一个晚上不是自己的自己。谢子一定要在舞池中跳热舞,我在下面拿着两支喜力当水喝。Pisces,不知道你的酒量有没有进步?Shirley还是那么傻地唱儿歌。还有Lucia,还有马,还有斐斐,还有很多很多的人,那些我的朋友,不管大家认识与否,都聚在这里。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还可以叫做年轻?我们继续聊天,把今晚当作世界末日一样来聊。我们就这样继续挥霍着我们现在挥霍不了的.光阴。那时候,一定要尽兴。诗酒要趁年华,狂欢也是。

十年后的我,一定要在失恋时在大排档喝一晚上廉价的啤酒,在KTV里唱一晚上的歌,撒一晚上的酒疯,把现在所有的不敢与不能都尝试个遍。但愿那时,我们现在的好朋友,还能在一起。十年后的我们,会零落何处?还会在这里么?我真的迷惘了。亲爱的,还记得我们当初说的“未来是片辽阔的美好”么?

明天是人生中最多变得不可预料。也许下一刻,我就会离开,永远的离开,只留下冰冷身体,任由爱我的人在我身边哭泣。纵然我舍不得,也不得不舍得——我无能为力。毕竟,这里不是天使之城。我不知道十年后的我看不看的到这篇文章,还会不会记得我现在的心情。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的把今天过好。

如果我还能活60年,那么我就还拥有1892160000秒的时间。

十年后的我,印象中的十年前的自己,又是怎样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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