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最喜欢的书中的人物作文400字)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最喜欢的书中的人物作文4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12-02 15:37:58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最喜欢的书中的人物作文400字)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一】

五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朋友去发传单,这是个锻炼自己,磨练忍耐力和坚持的一个心酸过程。尽管心酸,但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新鲜的。

我们换好了衣服,一个叔叔跟我们讲了大概过程,也就是看见路人要先说“你好”,在介绍传单内容,并留下联系电话,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如果那个人愿意听我们讲完所有的内容。

我们来到大街上,开始向路人下发传单。但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知道那些路人有多难“伺候”。有点人理都不理我们伸出的手;有点人看了看我们,如有所语的议论着,皱着眉头走开:也有的人接过我们的传单,还没有两三步,便扔在了地上。一上午下来,放眼望去,满地传单在随意的让人们踩踏,没有人在意那是我们一张一张亲手送出的传单。传单都被随意丢弃,更不用说让我们介绍了。

到了下午,我们都泄气了,把传单丢在旁边的石椅上,谁有兴趣,谁就去拿。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这时,有一个大叔,他站在我们面前,看着我们手里的传单,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我们的传单,听我们的'介绍,于是我站起来,微笑说:“你好,这是……希望您有空去看看!“太好了,这是我今天第一次向路人开口,那位大叔一直耐心地听我讲完。在这个下午,情况有所好转,渐渐低,越来越多的人吧传单放在包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听我讲完。慢慢地,我脸上的笑容不在僵硬,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在踩踏,但是我开始相信坚持的力量。因为在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拒绝微笑,没有人会无视坚持!

回到家,回想这一天,发现了坚持的可贵,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坚持,世界对我没有什么不可能!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二】

你好!

我想,我应该用“小姐”来称呼你了吧,毕竟你已经长大,结婚生子,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了。

想念那个永无乡吗?想念彼得潘吗?想念从前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孩的时光吗?

毕竟,你已经长大,而彼得,他还是那样的一个小男孩。书末,你没有和彼得回永无乡,之后,你长大了,那些原来的孩子们也长大了。有时候我想,如果当时你回到了永无乡,没有继续变老,继续照料着那些孩子们,与海盗打仗,拥有最单纯的快乐,该是多好……

但我忘了,你,约翰和迈克尔,都是有家的,就连永无乡的那些孩子,也只是逃跑而已,他们或许有父母,有家庭。如果他们最终不回去,那他们的父母呢?温妮,你的父母会忘了你吗?

虽然,很抱歉,我希望你留在那个仙境般欢乐的岛屿。

永无乡是什么样子呢?《你好,旧时光》里的男孩马奔远说,他逃课去网吧里《反恐》到一半,总觉得会心慌,想要回到教室。倒不是因为他怕被老师发现,只是觉得学校就像永无乡一般,回去了,才会安心。

永无乡是每个孩子小时候的梦想,永远不用长大,有仙子的陪伴。我的妹妹看完这本书后不停地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是有仙子的。她始终中相信书里的是真的,彼得潘也会来到她的.梦中,也相信只要有人说不相信仙子的存在,就会有一只仙子去。她托着腮,装作小大人的样子,说:“永远不长大多好,我也想逃去永无乡。”

在永无乡遇到那些海盗们会觉得害怕吗?也许那是昏暗的,是可怕的,但我总能读出那种勇气,就是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从未退缩或害怕过。男孩们勇敢地面对海盗,跟着彼得挥舞着自己小小的拳头;女孩在这有特殊的待遇。温妮,我想知道,那种被当做妈妈的感觉,是不是很幸福,很快乐?

我永远忘不了最后一段,温妮,你还记得彼得最后一次来找你时发现你长大了的那种慌乱吗?如果你选择了长大,那,还有谁来陪可怜的彼得呢?要是彼得潘也选择了长大,那,还会有永无乡吗?

也许永无乡只是在梦境里,但是那种童真,童趣,是无法用语言描述。我也想与仙子邂逅,在天空飞翔……

温妮,谢谢你让我在书中体会了这种童趣的美感,还有,真的很羡慕你。

祝你

永远和永无乡里的你一样年轻!

有些羡慕你的金安琪

20xx年9月23日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三】

??最喜欢的一个汉字-三年级

老师布置的这篇命题作文可真叫我发晕。虽然我们实验班早在二年级时已学完了小学应学会的二千五百多个汉字,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最喜欢那个汉字。坐在电脑面前暝思苦想,似乎所有的汉字我都喜欢,又对所有的汉字没有较深的思索。怎么完成这篇作文呢?咦,既然要我们打作文,何不就选“文”字呢?

细细一想,这个“文”字还真讨人喜欢。与文有关的词组大部分都偏褒义,或是中性词。文字、文明、文化、文物、文艺、文学、文章、文豪、文人、文笔、文采、文风、文献、文件……好了,不多说了,免得老师说我赚字数。

要说“文”这个字,得先从“文字”说起。虽然说文字只是一种符号,你可别小瞧这个符号呢!它可是记载历史,传播知识的重要工具。没有文字根本谈不上后来的文明、文化、文艺、文学等等。

关于汉字的起源,古人开始是“结绳”、“图画”、”“符号”“书契”等。最早的刻划“符号”距今8000多年,主要是在陶器上面的刻画或彩绘符号,还有的刻写在甲骨、玉器、石器等上面的符号。后来,刻划“图画”“符号”、渐渐向“象形”字发展。“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14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即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网摘)漫长的文字演化发展过程中凝聚了多少先人的心和智慧。

有了定型的汉字,标志着炎黄子孙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人们可以利用这一工具进行交流,促使文明进一步向前发展、文化进一步繁荣。有了文字,才可能有文章、文学。有了文字,才可能记载历史,传播知识,弘扬文明。

现代社会给我们这代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我们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特别是在现阶段,学好文化知识是我们的第一目标。一位伟人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一个愚蠢的军队。”那么,没有文化的人也是一个愚蠢的人。没有文化的人,如何能做一个现代文明的人?

文明是人类进步的象征。我们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文明史和灿烂的文化。从古到今,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教育家。他们的思想、理论、科技成果,都是一种文化,一种文明。这些文化和文明极大地推动了历史的发展、社会的繁荣、人类的进步。我们现在学习和继承的各种知识,都是先哲们创造的文化、文明中正确的部分。也是需要我们继承和发扬的。我们应当把握机遇,刻苦用功,认真努力,好好学习,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做一个弘扬文明的人。

上面这些都与“文”字有关,都包含在“文”的广博范围内。所以,我们都应爱“文”这个汉字,让我们头脑里多一些“文”的内容。可别做现代文盲。耶,这文盲可不是好词,真的不要往自己头上戴文盲帽子哟!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四】

进入书后,一时找不到方向的我便大哭起来,我走了好久,突然看到一栋小房子矗立在眼前。咦?怎么越看越像书中的未来房子呀。难道我穿越到了未来,我好奇地推开了大门,一个机器人站在门口,“你就是房子的主人Cindy对吗?”“是呀,找我什么事?”我心里暗暗偷笑,好不容易来到这儿,就要见识一下未来的房子嘛。于是我就叫Cindy带领我参观房间。

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只有约23.4平方米的房屋里,缺可以创造出一个富有前瞻性的小型城市公寓。

Cindy带着我参观房间,走到一半,我就问:“这儿怎么没有客厅?”Cindy笑了笑,按下了位于床边的一个按钮,只见床缓缓上升,下沉式客厅就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红色的沙发,古色古香的'茶几,真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我惊呆了,原来这儿还暗藏着“玄机”呢!Cindy说:“怎么样,在未来,所有房子都是这样,不会占用很大空间,却能做到像现在这样完美。”

接着,我又按动了一个按钮,红色的餐桌缓缓上升了。在之后的参观中,我发现这个小小的地方竟有着十个以上的房间及活动场所,还有电影院呢!原来在未来我们都住上了这样的房子呀!可是Cindy和我说,建好这样的房子还要再等上好几十年呢?告别了Cindy,我走在路上,想象着自己住在这种房子里该是多么有趣啊!

嘀铃铃……清脆的铃声把我从美梦中唤醒,原来只是一场梦,希望梦能尽快变为现实!

最喜欢书中的一个人物作文【五】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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