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流行与经典相结合的作文)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流行与经典相结合的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7-01 10:29:09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流行与经典相结合的作文)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一】

昨天,我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电影中主要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克里斯·加德纳,每天奔波,靠卖骨密度扫描仪为生。在他的一次机遇下,克里斯·加德纳得到了一个成为证票经纪人的实习机会。但他必须无薪工作六个月,最后还要从其他19人中胜出,这对克里斯·加德纳来说实在是雪上加霜。这时,他的妻子因为不能忍受穷苦的生活离开了他,克里斯·加德纳和儿子也因为交不起房租失去了自己的住所,过着东奔西跑的生活。他一边卖骨密度扫描仪,一边作实习生,后来还必须去教堂排队,争取得到教堂救济的住房。途中他受到了很多挫折,但是他争分夺秒,最后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成功,被录用了,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主人公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他的责任感、他的执着和他的机智等等。

主人公对他的儿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不要让别人告诉你,你做不了什么事;即使是我也不行。如果你有梦想的话,你就应该去捍卫它;那些一事无成的人会一直企图告诉你,你将跟他们一样一事无成;如果你有理想的话,就努力去实现它。”这不仅是他对自己儿子的鼓励,也是他对自己的鼓励。如果你有自己的梦想就不可以放弃,要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到底。

幸福到底是什么?幸福是一种感觉,但是想得到这个感觉很不容易。有人拼命的挣钱就是为了幸福,有人拼命的购物也是为了因为幸福,其实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只是我们还没有主意到而已。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二】

人生总是这样,总会寻找一种恰当的方式来宣泄,她不愉快的时候总是想把自己裹在音乐里,就如同泡在浴缸里,多少可以麻痹一下固有的疼痛,虽然那疼痛仍然还在。快乐,幸福已从我的生命中悄然溜走,唯独自残能给带给我莫名的快乐。

坐在窗台上,欣赏着窗外的人情世故,看着大家快乐的笑颜,我竟又一次举起小刀,朝着自己的手狠狠地划下,手臂便出现了几道痕,慢慢的溢出了。我依然傻愣愣的注视着这从我身体里溢出的鲜红的液体,心里又一次充满了满足感,我发现我渐渐喜欢上了他,它是一种心灵的发泄和解脱。那瞬间的疼痛,也许让我冰冷的心,顿时跳动一下,朋友说我太傻,我告诉他,我并不傻,当你心痛到自己无法自负的时候,才会去寻找另外的痛。以此来证明--我是活着的。

有人说,有这种嗜好的人,是在精神上喜欢腥的人,而我就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恋上自残的感觉,,而且很依赖它了。

从开始的用刀片乱刻,到后来的在身体上做艺术,我发现自残已成为了我的习惯:

夜已黑了,这世界正如我想要的那么黑。霓虹里人影如鬼魅,在这宁静的城市里隐约有种型的美,可能大家看来我很颓废,其事是我的心如止水。刀片,狠狠地划过我腿上细嫩的皮肤,不知道疼痛,心早已麻木,连肉都习惯性的接受着刀

片的洗礼,的`颜色是红色的,是稠密的,他已经凝固了,变成了暗红色,失去了光泽,原来这就是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我俯下身子,舌头,沿着这Died模样的伤口慢慢的舔着,我大悟,原来这就是的味道,是我心的味道。

我是一只夜行的猫,冰冷的心,不懂得爱,只是知道,当自残成为习惯,这种失掉规律的生活,成为了腥的附属品.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三】

??行的不一定是经典的

流行的虽然能在短期内引起轰动,但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出人们的记忆,只有经典的,才会在脑海中深藏,像一坛美酒,越陈越香!

经典流芳百世,流行过眼云烟!

想想那一个叫洛晴川的女孩,那一部叫宫锁心玉的'电视剧曾引起多少轰动。

一个古董店继承人,现代少女竟然离奇的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四百多年前的清朝,又参与了九子夺嫡等一系列故事,该剧使用另一种手段演绎古装戏,在短时间内吸引了观念的眼球,成为一时的流行,可现在呢?现在它去哪儿呢?它被一波一波新拍出的电视剧压过,早就云深不知处了。

曾经它那么流行,引起了“穿越”狂潮,可终究难逃被新电视剧掩住的命运,就是因为它的恶俗,人怎么可能穿越时空,这种奇思怪想在短时间里能获得观众喜爱,但想长期存在就不可能了。

相反,想想那一个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想想那一个虽怒时而苦笑,即瞋视而有情的贾宝玉,那一部老版的电视剧红楼梦的细节,仍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

一场贾府盛衰变,一段姻缘曲折寻,一个时代的剧变!

我至今仍记得老版红楼梦中黛玉痴痴的眼神带泪,贾宝玉发狂摔玉,宝钗扑蝶等等,这一部由名著改编而成的电视剧,博得观众一致好评,即使后来又有人翻拍红楼梦,也无法捍动它经典的地位。

这一场梦不是梦,它没有宫锁心玉那么荒诞的情节,却深深地让人记住了它的每一个细节,仿佛印在脑海中一样。

现在的电视剧浪潮一波接一波,翻拍也只遭到白眼,背上骂名,而你,老版红楼梦,依然站立在那里,如同以往一样。

因为你是经典,你没有用荒诞情节吸引人,而是用演员精湛的演技刻画了那一段姻缘,那一个时代的悲剧,你的经典地位不可超越。

流行的不一定是经典的,低俗的不可能成为主流的,时间会证明,什么才是真正的经典!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四】

是永恒,是艺术的芬芳,是心灵的方舟。

卡尔维诺曾说:“我们将人们读了爱不释手,加以珍藏的书冠之以经典。"

经典影响了过去一代人,同样也可以影响我们。

经典是曾经的流行,一行行时长时短的句子,一页一页时远时近的思绪,那样厚实,激动人心。它们常常升华你的思想使你走在源头,又走向天空,走向艺术的诞生。

走过流行,它们变成了经典。但它们之所以成为经典,并不单单因为流行过——经典就是曾经的流行,但今天的流行并不一定会成为经典——更重要的是它们的本质是生命的,创造的。生命和创造永恒,永恒怎会过时。

有人说,经典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的悲哀。经典是何物?经典就是每个人都想说读过,却又不愿去读的陈迹。这种说法应该是空穴来风,面对流行文化的冲击,曾经被冠以经典的东西,不一定总是永恒的稀世珍品。

让流行成为经典,让流行选择经典。

是经典,你就应该一路凯歌,流行下去。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五】

读了九年的书,了解了经典名著的魅力,感受了流行作品的风采。经典名著与流行作品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不妨让二者亲密接触,以促进我们的学习。

根据班级同学的读书爱好来判断,大约有40%的人喜欢阅读经典名著。这部分人认为经典名著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它们好像是军事上的制高点,只要占领它,阅读其他各类文学作品时,都会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所以整天手不释“经典”,开口闭口皆“经典”。大约有60%的同学喜欢流行作品。他们认为现代流行作品没有经典那样晦涩难懂,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符合当代人的思想感情。现代流行作品中也不乏优秀之作,为什么一定要读经典名著呢?太浪费时间了!

我想对那些喜欢流行作品的同学说:经典名著是古今中外文化的精华,如中国的四大名著,外国的《伊索语言》、《荷马史诗》、《源氏物语》等。经典名著都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语言典雅、质朴、深邃而富于哲理,可以让我们感悟出许多做人的道理。阅读经典名著,可以更好地吸取世界的、祖国的文化精髓,帮助我们了解历史、认识世界,同时丰富我们的语言仓库。一句话,阅读经典名著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想对那些喜欢古典名著的同学说:近现代作家创作出了许多优秀的流行作品,如张晓风、刘心武、宗璞、沈从文等当代作家,他们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流行文化。这些作品,针对今天的时代,或褒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或批判社会上的丑恶现象,或记述感人的人间故事,或启迪世人崇尚正义……作品的语言通俗易懂,读起来轻松省力,根本不用“一只手捧作品,一只手捧字典”,理解吸收迅速,读起来兴趣盎然。还是一句话,阅读流行作品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既然如此,我们在选择阅读对象时,最好让经典与流行“亲密接触”:在阅读其中一类作品时,把另一类作品作为必要的客观的有益的补充。这样,就能够把古今中外的文化精华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就可以更好地提升我们的语文及文学素养;这样,更有利于我们成为建设未来的优秀人才。

当经典成为流行作文【六】

假如有两张CD摆在你面前,一张是周杰伦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一张是波兰音乐家肖邦的经典钢琴曲,你会选哪一张?假如有两本书摆在你面前,一本是“80后”人气作家郭敬明的《岛》,一本是砖头厚的大部头《红楼梦》,你会选择看哪一本?

流行与经典好像从来都是格格不入的。流行是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爆炸式的头发被染得五颜六色,松松垮垮的牛仔裤上千疮百孔。永远都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美其名曰“酷”;经典则正相反。这位端庄娴雅的贵妇人身着精致华丽的衣裙,仔细斟酌每个句子的语法、用词,以免出言不逊。你总能从她看似平常的话语里体味出无限深意。

巴金老人说,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众生喧哗的时代。不是吗?各种光怪陆离、纷繁芜杂的流行元素像潮水一样泛滥在我们周围,简直无孔不入。打开电视,是周杰伦在开个人演唱会;拿起报纸,上面说今年冬季流行羽绒服加格子裙;进了书店,在赛车道上拼了几年的韩寒又折腾出一股“韩流”……对于这些,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了。流行这东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在沙滩上。”来时是轰轰烈烈,众人瞩目,到头来只泛了几个苍白的浪花,无法在历史的沙滩上留下深刻的痕迹。

经典则不一样。一代又一代的人们用锤子对它们进行叩诊,逐一审查和扬弃。时间之筛淘去了掩人耳目的泥沙和尘垢,留下的便是这些璀璨夺目的宝石,在历史的沙滩上熠熠夺目,影响并将继续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比起流行的五颜六色,经典更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岁月的涤洗洗不掉其经久不衰的魅力。

这么说来,难怪会有人对充斥书店的“快餐文学”不屑一顾,对前不久媒体大炒特炒的“超级女声”嗤之以鼻了。但这样的做法,就我看来,不仅是极片面的,还是极不明智的。流行就是浮华的代名词吗?看样子不是这样。美国小说史上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飘》在当时就是一部名副其实的畅销小说。人们对它的喜爱绝不亚于当今人们对《达芬奇密码》的追捧。《飘》曾作为一部畅销小说并不妨碍其经典地位。同样,红极一时的“甲壳虫”乐队不是也由“流行”渐渐蜕变升华为“经典”了吗?由此可见,流行与经典其实并不冲突。一个时代的流行元素可以反映这个时代的特色,而其中历经甄选的部分则作为浓缩后的精华,上升到“经典”的地位。

感受流行风,把握住时代的脉搏,生活自然便会多姿多彩;重温经典,聆听久经岁月淘洗后的永恒之音,灵魂才能保持明净。周杰伦的“夜曲”与肖邦的“夜曲”各有千秋,郭敬明的《岛》和曹雪芹的《红楼梦》都看看又何妨?流行与经典都是构成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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