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怎么写小作文)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怎么写小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7-03 15:20:36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怎么写小作文)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一】

最确切地从反面印证了这个观点的人,是美国最受爱戴的总统罗斯福。在美国,不仅仅是广大民众,就是白宫的仆人们,也从内心里喜爱他。他的黑人男仆奥默森写 过一本书《罗斯福,他仆人的英雄》,详尽描述了他们这些仆人是如何爱戴总统的秘闻。

在奥默森的书中,他写到这样一个细节:他妻子听人说鹑鸟很漂亮,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鹑鸟。有一次她到总统的房间工作,就向总统询问有关鹑鸟的事情。总统当时 就停下手头的工作,不厌其烦地向她讲述鹑鸟的故事。奥默森的妻子也没有把这件事情当成什么大事,也就是随便问问而已,总统的态度让她十分感动,她没有想到 位高权重、日理万机的总统,竟然这样重视自己的一个小小的问题。不久的一天下午,奥默森房间的电话响了,是罗斯福总统打来的。总统告诉奥默森,他刚刚从奥 默森的窗口经过,看到正好有一只鹑鸟落在他们的窗台上。他让奥默森转告妻子,赶快来看那只鹑鸟。奥默森感动万分地喊自己的妻子,他们热泪盈眶地看到了那只 美丽的鹑鸟!

奥默森这样描述他和妻子的感受:作为一个仆人,你怎么能够不喜欢这样的主人?他和妻子始终把这件事情记在心头,不仅仅作为自己一生最珍贵的宝贝珍藏,还常 常像美味一样拿出来细细品尝。他说,在当时的白宫里,任何一个在那里工作的人,几乎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大家只要谈起总统,都有一些值得自己终生铭记的故 事。他们这些仆人常常这样想,不论在什么时刻,为了罗斯福总统,他们随时都愿意赴汤蹈火!

当罗斯福总统任期届满以后,有一次他重新回到白宫拜访当时的总统塔夫托。恰好塔夫托总统和夫人都不在,他就挨个去探望那些仆人们。无论是卫兵、厨师、杂 役、花工还是做杂务的女仆,他都像遇到一个老朋友那样直呼他们的名字,一一与他们握手,并询问他们的家人和孩子。当他在厨房遇到面点师艾莉丝的时候,就问 她是否还烘制他最喜欢吃的玉米面包。艾莉丝说,不烘制了,现在这里的主人不喜欢。罗斯福说,他们真不懂得欣赏,等我见到总统我要转告他。艾莉丝激动得泪流 满面,她不论见到谁都不停地说,总统依然记着我做的玉米面包!

此后的很多年,艾莉丝每年都会在罗斯福总统生日的那一天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玉米面包,即使罗斯福总统去世之后她也没有间断,她把做好的玉米面包送到罗斯福的 墓地去。她认为自己的一生中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更加重要。

那天罗斯福看望大家的场景,成为白宫所有工作人员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很多年以后,他们这些人都退休了还在谈论。有一位仆人甚至说,谁拿十万美元换我的这 个经历我也不换,因为我知道自己在总统的心目中有多么重要。

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喜欢得到关注,都喜欢被重视。当你这样对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了。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二】

有一次,杨过请了将近一周的假期,我在网上问他,他说:“他有事情,先不能上课”,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了,会不会真的`是为了她

还有一次,在日记上写到,他和小龙女分手了,那时,他还当的班长,只要稍微有点气,就撒在别人的身上,大家都不敢靠近他,大家说:杨过好像中了什么剧毒似的,上课也在课桌上趴着哭!可谁知道啊,他对我说:“马艳霞问他考得怎么样?杨过的回应是:没考及格!“我就纳闷儿了,怎么可能呢?最起码你的两门功课考得还好?原来如此啊,分手的事件就出现在了这个事情……大家都很好奇,又不敢去问他,怕惹上不该惹得祸端!

的确,他这种人,不配喜欢别人……为什么我这么说呢?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三】

我也一直忘不了对我产生过影响力的一些人。曾经在深圳出差时,我遇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女人,她跟我聊起她旅行时住过的客栈,聊起在云南某地看到一个老人手上拿着一只饼,晒着太阳靠着墙脚睡过去,然后醒来接着吃饼……聊起自己在深大当客座教授时毫无章法,只讲自己旅途时遇到的经历,用经历去感染人,课堂座无虚席……她当时的言语和表情就深深感染了我,让我看到人生的另一种活法,从此我开始踏上了旅途,一路慢慢走,阅尽无数风景,想法也在慢慢改变,人生变得更开阔积极。

还有一位友人,对美食的描述出神入化,能够把一碗鸡汁面描述得淋漓尽致;能拎着一瓶酒、一个小菜去自己所在城市的酒店,坐在地毯上喝一下午的小酒,透过高层的落地玻璃看自己熟悉的城市,这只是为了变换一下被杂事占得太满的心情,换一种思路去考虑问题……她能把豆芽炖出骨汤味,真正是聪明清灵到极点。她对我的影响力很多年一直存在,我更加热爱生活,更懂得为自己的人生找出口,更懂得如何在烦躁的世事中不从众,不躲避,只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坚持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有一位友人,被我称作“氧气女友”。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着急,什么叫焦虑,从来都是够了,不需要那么多,她是人大的高才生,却选择了当全职太太。她很安心,从来不知道什么抓心就要抓胃之类的驯夫术,她很放松,心无旁骛,天又塌不下来,那么急干吗?一个女人,从来都不是你敢做什么,而是你敢不做什么吗?她是我见过的最敢放弃的人。一看到她,我就觉得的确没什么好焦虑的。她的签名档经常变化,非常灵动:有时是“孩子,月子,日子”;“贤妻,良母,远离江湖”;“出来混,总是要变胖的”……每次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真正大聪明的人,才知道如何放下。她被别人问到在哪儿工作时,相当坦然:家里蹲大学了。别人说什么,跟她何干?她不是为别人在生活。

当然,还有一个,虽然多年来一直很少见面,但是我一直默默关注的朋友。她真是把美好使用到了极致。某些时候,她给我带来了审美方面的巨大影响力,她能把一件白衬衣穿得出神入化,能够把黑灰色的简洁空间演绎到丰富到位,她设计的简·爱系列衣服,有一款名为“干草小径”,是用骑士风格来纪念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邂逅,因为,在那一刻她将他的马惊吓到了……她懂得美,品位相当了得。女人的品位太重要,一个女人,懂得用最精简的方式来为自己加分,懂得经典持久是什么,某些时候,旁人也是为她的精彩鼓掌的。

现在,我常常想,我能产生什么影响力吗?是否正面?是否让朋友们受益?很多时候,你在影响别人时,受益最大的其实是自己。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四】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别人不喜欢我写的小作文【五】

??不喜欢猫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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