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读书带给我的乐趣作文500字)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读书带给我的乐趣作文5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3-20 16:16:36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读书带给我的乐趣作文500字)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一】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二】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三】

这本书真的对我影响很大的,说实话,看完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对自己的爱情又充满了期待。我时不时的在想,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他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向F君一样的高冷学霸,还是向贺季晨一样优秀有魅力又多金,宠妻的男神,还是向林嘉歌一样事业有成的高富帅呢?好吧,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在爱情方面我确实是一个乐天派,有时也真的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未来会有一个超帅超有才又多金还实力宠妻的高冷逗逼男神来守护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是偶像剧,并不是每一个灰姑娘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我又在幻想属于我的爱情又是怎么样的呢?我希望他是万人迷,我是灰姑娘,他不顾身份爱着我,我不顾流言守护他。可是幻想终究只能是幻想,于是我就奢望他只要足够优秀就可以,别的我不强求,水到渠成就好。

今天,我把乔一的微博刷完,真的被乔一和F君的爱情深深的打动了,那样的爱,真的,让我羡慕。看了乔一的微博,看了她和F君的生活点滴,我对爱情又充满了憧憬,我在想,未来要和我度过余生的那个人,我们以后的爱情是不是也像乔一和F君一样,互怼,在这善变的世界相互依偎,晚上在家一起吃饭,早上,我依偎在你怀里,欣赏阳光洒在你脸上的那种恬淡,放假一起去旅游,去感受生活……

真的,我希望乔一和F君一直好好的,你们不愿公布隐私我尊重你们,我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带着我最爱的人去拜访乔一和F君,然后说:乔一姐姐,我十四岁那年看了你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就对属于我的爱情充满了期待,如今我找到了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也很好,也希望你和F君一直好好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己早已偏离了主题。总之我现在就想告诉现在这个一心想着玩的你:你要好好学习,要不负未来,不负韶华,你想要的一切都要自己去争取,你想要谈一场好的恋爱,你就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一所好的学校,去遇见更多优秀的人,扩大你的视野,充实你的大脑。而这些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成绩和国色天香的容貌,你现在的你,两者都没有做到,何谈未来?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你现在的快乐要用十年后你十倍的泪水来抵换,所以,你愿意吗?还有就是你若是进了高等学府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着急,你所经历的这些,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你,未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儿为你而迷,为你而痴,老天不是忘记了你,而是觉得这个女孩儿太好了,应该给她选一个最好的人,老天只是在反复斟酌,为你寻找良人。还有啊,人丑就要多读书,我们要学会用知识来伪装我们是白痴这个事实,用才华让那些年你深深迷恋又不敢告白的男神主动出击。记住,书本给我们带来的财富是无限的。

最后,那个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你,这封信愿你未来可以看到,希望你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我看着你说:因为我知道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花光所有运气才遇到的,遇见你,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四】

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嘴,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和乌黑光亮的头发。我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有一次下课,同学们有的在跳舞,有的唱歌,有的在嬉戏。而我则坐在教室里津津有味地读着《鲁滨逊漂流记》。正当看到最惊险刺激部分的时候,突然,上课铃响了起来,我才从的从鲁滨逊所在的荒岛上游了出来。我才恋恋不舍把我的.课外书慢慢地放回抽屉里。

这节课刚好是是故事课,老师先是绘声绘色的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大家都在聚精会神的认真听着故事,很快,老师的故事讲完了,提议同学们上台讲故事,我一听要讲故事,高兴极了,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了《鲁滨逊漂流记》里精彩的一小段,然后高高地举起手,用期待的眼神望着老师,老师很快请我上台给同学们讲故事。我挺直胸膛站上讲台,声情并茂配合着动作完成了这个精彩的片段。同学们如痴如醉的听着,并给予了热烈的掌声。老师也竖起了大拇指,说:讲得真好呀!这时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这都是我平时爱读书的益处啊!读书带给我快乐!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你们喜欢我嘛?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五】

我有许多爱好,如:打篮球、下棋、玩游戏、旅游……但读书始终是我最喜爱的。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小红帽、白雪公主……在故事中,我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我三四岁时,妈妈经常给我买了一些图书。这种有图画而没有文字的图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事物,如:太阳、月亮、桌子、椅子……

到了幼儿园大班,我开始用幼稚的小手指着书上的拼音当我第一次把一个故事读完,我兴奋得大喊大叫: “妈妈,妈妈,我会读书了!”从那以后,我迷上了看书。在巨人的'花园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快乐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去年的树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要保护树木小木偶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这些书在我幼儿的心灵中播下了真善美的种子,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上了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渐渐地多起来,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不仅童话、漫画,连科技书、历史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只要啃上一本好书,我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周围的一切好像不存在了。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啃”一本新买的好书,妈妈叫我去睡觉了。可是,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连动都不动。过了一会儿,妈妈看见我还在看书,生气的说:“还不去睡觉,小心我的‘大闹天宫’。”我吓了一跳,只好钻进被窝。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拿了手电筒,并把书放在枕头旁边。过了很久,妈妈终于去睡觉了。我马上起身,拿起手电筒和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在刷牙洗脸的时候,当我照了一下镜子,呀,我的眼睛肿得很厉害,都变成了一只“大熊猫”了。

“书籍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将永远陪伴着我,使我健康成长。

读书我喜欢作文500字【六】

二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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