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友谊》作文600字初一)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友谊》作文600字初一)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1-27 05:29:55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友谊》作文600字初一)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一】

张澳当上了“和事佬”,在我们中间说好话,但我们为了争一口气还是谁都不理谁。过了几天,张澳一直跟于梦飞谈论事情,还不让我和秦林涛知道。这我也没在意,但过了几天,张澳急匆匆的给我了一个打扮的很漂亮的礼盒,说是秦林涛给我的,就跑走了。我很疑惑,心想:他有那么好吗?这会不会是恶做剧?我打开一看,是我最喜欢的火影忍者漫画,我非常高兴,打算主动去找他道歉。

第二天我去找秦林涛,正准备向他道歉,他确先张口了:“对不起,是我的.不对,咱俩和好吧。”我当然是求之不得。最后走的时候他说谢谢我送给他的书。我一想:不对呀?我没送他东西呀?我仔细一想,才想到,原来是张澳。

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二】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三】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四】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友谊的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五】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亡,是因为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人,是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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