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喜欢奥特曼的小学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喜欢奥特曼的小学生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26 23:06:35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喜欢奥特曼的小学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一】

我喜欢游泳,因为游泳是夏天最好的避暑方法,它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培养自己的胆量。

记得去年夏天,整个大地就像放在火炉上一样,火红的太阳把地面烤得滚烫滚烫,连树阴下的黄狗都吐着舌头。我在家里热得浑身上下都流汗,气都喘不上来,我赶紧穿上妈妈给我买的红色游泳衣,拿上游泳圈,来到学校的`游泳池边。

哇!我望着那池里的水好似一块晶莹剔透的翡翠,阳光一照,闪着点点光辉,好美,好美……“扑通”一声,我就下水了,感到浑身凉凉的,非常舒服。在我的身边有不少学校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他们都不用套游泳圈,一个个游的像只青蛙。只见他们后退一蹬,双臂一伸,再后腿一蹬。看着看着,真的好羡慕。我壮了壮胆,咬了咬牙,把游泳圈一扔,结果,小朋友们,你们猜猜看,我怎么样了?我呀身子不但不往前,反倒慢慢的往下沉,耳朵一下子灌满了水,嗡嗡直响,我吓得不得了,在水中瞎扑腾。突然,我感到有一只手在使劲得拉我,原来是身旁的一位大哥哥发现我是一个不会游泳的小学生。

夏天能在一池绿幽幽的水中游泳,虽然有的有点危险,但的确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二】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数学家,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明星,而是清洁工!

清洁工是美丽世界的保卫者里雾云,还是大雨顷盆或是狂风大作,雪花飞舞,他们都戴着一顶大草帽,一年四季都穿着那红黄相间的制服,在大街小巷中默默无闻地扫着那黑不溜丘的地面。,没有了清洁工,世界将会到处都是垃圾,成为垃圾的天堂,苍蝇的世界。我们往往会见到他们不管万

有一天,我正走在放学的路上,只见一位60多岁的清洁工老大爷正在扫地。那天正是狂风大作,大风吹动着叶子“花花”作想,叶子一个劲地往下掉,似乎正在和大风作对呢!老大爷只好拿着东跑一会儿,西跑一会儿,忙个不停。终于大风似乎累了,便停了下来,老大爷才舒了一口气。我看着那老大爷的样子,我忍不住同情了起来。我便走上前对清洁工老爷爷问了问:“爷爷,你都以经年纪这么大了,你怎么还在上班?”清洁工老爷爷的`话,使我大吃一惊,老爷爷说:“我老了,不可以干那些重活了。不过,清洁工这个职位还可以做,再说了清洁工这个职位没人做,世界可就遭殃了。”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三】

我最喜欢游泳。

去年暑假,我学会了游泳。学会游泳后,我天天缠着妈妈带我去一小游泳。有一次,天刚下过大雨,我又缠着妈妈带我去游泳,妈妈经不起我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带我去了。来到目的地,那里只有几个人,“太好了!”我高兴地说,“这下可以更自由地游来游去了!”我飞快地冲进更衣室,换好衣服后,我迫不及待地来到池边,纵身跳进水里,就好像鱼儿回到了水里一样,我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来游去,快活极了。我抓着池边,小心翼翼地向深水区移去,来到深水区,我轻轻一推池壁,流水带着我离开了池边,我一会儿学着运动员的样子踩水,一会儿潜入水中,一会儿又浮出水面,水就像光滑的绸缎一样轻抚着我,可舒服了。突然,我看见一个大姐姐在游池里来回地游了几圈,可厉害了。我也想这样,于是我从浅水区开始向深水区游去,游呀游,不到半个池,我就体力不支了,我想不能放弃,我鼓起劲,继续游,近了,近了,啊,终于到池边了,我成功了!我高兴得叫起来。近黄昏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我喜欢游泳,因为它给我了快乐,给了我健康。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四】

我喜欢游泳,在游泳池里,我可以心情在放松,尽情地舒展,尽情地玩耍,无忧无虑,忘却学习上的思虑和负担。自由泳,蛙泳、仰泳,十分自在,万分悠闲。

这是夏季的一天,我坐着爸爸的车来到江边,我换好泳衣,拿着游泳圈,跟随爸爸一起跳进江里,这里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真里的水真绿啊,绿得仿佛一块无暇的翡翠,这里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支,看到这幅画面,我真舍不得打存这里的清静的气氛。

我下水之后,欣赏了好一会儿这幅山水画,然后才慢慢地游起起来,我先是一段蛙泳,我的又手向前划动,就像划舟的楫一样摆动,大腿向身体缩去,然后再向外一蹬,就会有力地向前游去,我就用蛙泳游到对岸,然后又游了回来。几个回合,太阳就下山了,我只好和爸爸上岸,回家了。

我喜欢游泳,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游泳是很好的体育锻炼方式,通过学游泳,我的身材发充得很好,更重要的是,游泳还锻炼了我的不畏困难的意志,给我积极向上的活力。也让我领悟到了一些深刻的道理,譬如学习上也要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五】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六】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和顾大嫂的“不了”要强。至少,她是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奥特曼作文【七】

观看CCTV《张骞通西域》第一集《民族之魂》后,对张骞的历史背景,史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实际张骞出使西域的本意并不是为了通商,而是汉皇帝打败匈奴,派张骞这种不畏艰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人联系匈奴西边的月氏国,切断匈奴和西域的联系,以图两面夹击,彻底打败匈奴。所有的史忆上都这样描写他:“十三年背井离乡,西域探险,换来千年不朽英名,他无意中做了中华文明的第一位使者。”

说实话,看完了气势恢宏的记录片,又看了看历史书,我的心久久不能恢复平静,为了张骞这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十三年的经历呀,单凭这段时间,已不是一个平常人能承受得起的。

2100年前,他的天涯孤旅一路西行,探索未知世界的记载,比探险家哥伦布的大航海早1600年,开辟了一条不朽的丝绸之路,让国充满自信地走向世界。从而让世界发现了一个精彩的中国。司马迁评价他“凿空西域”,他被誉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写着这篇的时候,我想,凡是对张骞以及他的贡献了解的中国人都会为我们有这样一位伟人而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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