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一篇写事的作文700字左右)

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一篇写事的作文700字左右)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7-10 11:50:26
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一篇写事的作文700字左右)

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一】

他瘫坐在小镇中心一间普通民房的一把旧椅子上,脏乱的头发散在额前,遮住了眼睛,身子紧紧裹在已经磨得泛白的大衣里,脖子也深深缩进了高高竖着的衣领,好像深怕一丝光漏进去似的。其实这间房子已经两个星期没有电了,又哪来的灯光?

比尔微微抬了抬眼,看了看身边。此时,房间里已经空空如也。“唉,我已经失业6个月了。”比尔想起了墙角里放着的那台唱机,想起了爸爸站在唱机前唱《快乐的鸭子》的情景,他又想起家里从前聚会,沙发上的人们高声喧哗的场面;还有那只硬木桌子,那个精美的衣橱,还有......

“我已失业6个月了。”比尔再一次告诉自己,他的手在口袋里插的更深,紧紧地握着口袋里的那件东西。

能卖的他已经都卖光了。

忽然窗户被吹开,风钻了进来,肆意地在比尔的耳边呼啸,刮起一张张的白纸,那是比尔熬了几个通宵打出来的\'十几封求职信,然而他们却被无情地退了回来。

“连风也在嘲笑我吗?”比尔慢慢地坐了起来,“是时候了。”他口袋里的手在颤抖。

忽然,比尔又似乎想起了一件什么事,他翻遍身上,找出那张黄色的信纸。

这是罗伯特先生昨天请比尔帮忙交给汉克先生的。

“哈,都这种时候了,还想这些!”

一个求职时偶然遇到的老板的嘱托,何必?比尔又握紧了口袋里那硬硬的东西。

“不,我已经答应了他,这是最后的一件事了。”

于是,比尔戴了顶帽子,出门了。

他来到位于小镇最南端的汉克的公司。当他敲开门,来到汉克的办公室时,汉克正沮丧地抱着头,看上去非常痛苦。比尔平静地说:“你好,汉克先生,这是罗伯特先生让我转交给您的,好了,再见!”一边说,他一边把信放在桌上,然后转身就走。但比尔还没走出门,就听汉克大叫,“噢,噢......我有救了。”他追上来抓住比尔,不,是抱住他,不知该说什么好。原来,信上写着个号码,是汉克焦灼地等待的一个客户的账号,汉克必须在今晚据此处理好一切,否则就可能破产。“年轻人,太感谢了,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比尔眼睛里放出了光,小心翼翼地回答:“我需要一份工作。”

10分钟后,比尔走出了大楼,路过一个垃圾桶,随手把一只枪从口袋里掏出来扔了进去。“去你的吧!我有救了。”

他想去告诉所有人,是什么救了他。

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二】

在人的记忆长河中,往往会对一件事记得很清楚,而那么一句,却改变了我对一件事的看法,使我明白一句话的分量不可忽视。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友谊是没有真实的,因为我交到的好朋友都在困难时候离我而去,所以,我伤心,我认为世上不会有真正的友谊在。然而她——小红,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一个灰蒙蒙的早晨,我急匆匆赶去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跑步比赛,这关系到个人的声誉,因为谁跑第一就成为全校的骄傲,而谁跑到数第一就会成为全校的耻笑对象,本身我跑得就不快,所以,我怕,我怕我会成为那个被全校耻笑的人。

“砰”,发令枪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奋力向前冲去,跑到中途时,我却被在我后面的一个人给绊倒了,我“扑哧”一下倒在了地上。我挣扎着爬起来,后面的人也不扶我,包括我的好朋友。可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裤子被磨破了一个大洞,膝盖上擦破了好大一块皮,过了会儿便流了下来,我痛,可我不能停下,因为我怕那个倒数第一会是我。所以,我还是坚持地走着,眼中含着泪水。

突然,我的手被人挽起,我定晴一看,却是小红,一个普通朋友,我推开她,让她继续跑,因为我怕她会被我所影响。可她却说了一句令我今后都不再忘记的话,她说:“子宇,我宁愿放弃这个第一,也要交你这个好朋友,所以,就让我们两个人一起做倒数第一吧!”我看着她,她脸上的一脸的认真,我突然抓起她的手,哭了,泪水洒在她的手上,就这样,她扶着我,终于走完了所跑的路程,可我们到终点时,却滑一个人嘲笑我们,反而发现她们的眼中浸满泪水,就这样,我真的成了学校跑步的倒数第一名,而小红,也是倒数第一名,可她却笑了,因为她说她又拥有了一个好朋友,她额上的汗珠,还挂在那儿。

因为这句话,改变了我对友谊的看法,现在我认为:世界上还是有真正的友谊的,就我和小红的这种吧!我感谢她为了指引了这样一个导航的方向,所以,我变了,我对朋友更加珍惜,更加执著追求了。

也许一件事,不会让你记住;但一句话,可能会伴随你一辈子,这将令你永生难忘,直到永远,永远。

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三】

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在这天,我玩的可高兴了!爸爸妈妈陪同我们几个去了人民公园。

早上我们7点钟就起床了,叫起了几只大懒虫,刷好牙,吃完早饭我们就出发了。在路上,爸爸为我们讲述了人民公园的景色及游乐项目,我们听了,迫不及待地想快点去到那儿。

终于到站了,一停车,我就飞快地打开车门,快速的跑到售票处,买了六张票,然后就兴冲冲地跑了进去。被丢下的爸爸妈妈吃力地跑了过来,说:“阿婷,别跑那么快啊,爸爸妈妈跟不上了。”“哦!”我大声的回应妈妈。我的脚步变慢了,在欣赏这这里的美景。啊!这儿是那么美丽,那么优雅,那么宁静的地方啊,我真的好想在这儿呆一辈子。我在这儿欣赏着美景,没想到爸爸妈妈一会儿就追了上来,我不得不跟爸爸妈妈往里走啊!

走进里面,看见有好多好多的游戏项目啊:有旋转木马,有过山车,有海盗船……是我目不暇接,我先让妈妈陪我去玩旋转木马,我在木马上坐着,听着那动听的音乐,我陶醉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少……我回想到了小时候在妈妈怀了的点点滴滴,是多么值得人去回忆啊……妈妈还陪我去做了海盗船等等。

这个五一节,我过得既充实又快乐!

一篇写 事 的450个字的作文【四】

一生,用来写一本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个中滋味孰知?我只知没有《红楼梦》,曹雪芹就不再是曹雪芹。他年少的荣华,是为了一本书铺垫;他晚年的潦倒,是为了一本书煎熬;他生前为一本书呕心研磨,后因一本书流芳千古。他的手,那只布满老茧、长着冻疮的手,本可操起世俗的.家什去逐柴米油盐的丰裕,他却选择了一支笔,立志描摹出不属于人间的爱恨情仇。于是他的茅草屋成了大观园内的亭台楼阁,床上的残席成了檀木椅上的金丝榻,而门外的碎石乱草成了白海棠、红芍药、绛珠仙魂。读到的不只是红楼,是曹雪芹的一生。

细看来,不是墨迹,点点是痴人泪!

一生,用来护一种文化。世界地图上的中国站起来了,精神上的中华却顽疾日笃。机器生产太便利了,谁还要费时光在被面上一针一线地绣翠鸟鸳鸯?外来文化的侵袭太猛烈了,逐着美剧韩星日漫,谁还去啃宏深艰涩的中国文化?这个时代呼唤新,追求快,适应微,却还有人迷恋旧,坚持慢,崇尚宏,他便是——黄永玉。这位从旧中国风雨里跋涉而来的文化侠士,犹不忘中华文化之传承。他办《汉声》,将近乎失传的扎染、结绳、镂银等技艺带回世人面前。黄老如仗剑闯天下的游侠,一生在汉文化中浸染、吐纳,而今着时光晕色的长袍,傲对滚滚时代大潮。

水用一生穿石,沙用一生聚塔,叶用一生护花。梦想之于人,尽如痴男怨女的深情,必以来句读。春蚕丝尽,蜡炬成灰——那种淘尽黄沙始见金的毅力,那种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执着,那种宁可站着、不愿跪着活的决绝,将一生的年华押在一场有去无回的旅途上。

面对纷繁的世界,问问自己:我的一生,要用来做哪件事?

老舍先生说,爱什么就在什么上。

一生一件事,认的就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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