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情义作文600字左右)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情义作文600字左右)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19 03:02:54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情义作文600字左右)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一】

如今的现在早已不是当初说好的以后。

——题记

当我离开你的时候,我默默地望着你,我生命中的一切,唯有你无可替代,你我离别没说再见,你是否心酸?

你我如今分开马上三个月。你说这是缘分吗?当初我知道你就在我身旁,却从未留意过关于你的事,我也从未想过我会遇到你——我的母校!

你还记得我吗?再次去看你,便没有了昔日的轻松,再次去看你,我的双脚仿佛被带上了沉重的枷锁,眼睛苦涩,却倔强的眼下自己的泪,我不想你看到我心中的难过。

你还记得我吗?再次去看你,我已经不再属于你,我深爱的母校,我无法用语言向你诉说,我静静地走着。

你还记得我吗?不知不觉,我来到了我在这里的第一间教室,我怅然,我难过,这要我如何离开,我站在当初我的座位,又看到了同学们平凡又特别的脸庞,我站在后黑板,又看到了我当初办黑板报的样子;我站在教室前方,又看到了我刚刚当上班长的管纪律的样子,我站在讲台,看到当初参加歌唱比赛的我,脸颊泛红,但是还是尽全力唱歌……我笑了,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你别笑了,眼泪都掉了!

你还记得我吗?你看着诺大的校园,我走进综合楼,来到我在这里的第二间教室,也是我初中的最后一间教室,也是我又爱又恨的教室这间教室陪我度过了初中最累的时光——颠沛流离的初三。

我无奈的叹息,我终于明白《离歌》中的一句歌词: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你还记得我吗?在这个教室里,我看到黑板上依然清晰的倒计时,它的不断更新让我们初三学子心中五味杂陈;我看到后墙上贴的冲刺宣言,那天我们宣誓,签名,我不能告诉任何人我的想法;我看到校长写的励志语,还有各科老师对我们希望;我看到我的座位,又想起和同桌比谁的皮肤白的日子;我又看到了每个同学上课想睡又不敢睡的'样子,我看到了当初我和老师商量百日宣言时的开玩笑;我看到了最后一节课的场景:语文老师教我们做一个茶叶蛋,数学老师紧握最后时间嘱咐我们考试注意事项,班主任英语老师只是简单的六个字:走好路,做好人。我再次湿润双眼,各科老师都来鼓励我们,我不想告诉任何人的难过。

你还记得我吗?我走到操场,看到了体育课不怕汗水的我们,在努力地练习考试项目,每次还没有跑到终点就疲惫不堪的我们,不知是什么理由激励我们跑到终点。我忽然想起了体育考试的时候,剩下大约三百米,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我忽然看到在考场旁边的班主任,她深邃的眼眸,是希望,我听到老师喊我的名字,然后用嘹亮纯洁且难忘的声音喊着加油,又像是火箭升空,我明白老师的心,我飞快地跑到终点,满分!我软软的走着,看到老师微笑的脸庞,我也笑了。

云翻涌成夏,眼泪被岁月蒸发。我在这里,从一个爱哭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女强人。时光啊,你走的太快,我被你冷却的双手,颤抖着我难过,你头也不回地走,我百般恳求的留。我想和母校厮守的心,又落空。

你还记得我吗?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我用心跳送你,心酸离歌,看不见永久,听见离歌……

愿时光准我许你安好!

愿有人陪你度过颠沛流离!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二】

不知道是多久的事情了。那一次,我第一次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为什么喜欢吃黑巧克力了。这是苦的开始,那时候我左脚的后跟弄伤了,痛得有如被刀割。上体育课了,我很害怕。因为体育课要测试跑步,不跑的话我们班的“八公”肯定说我在装的。快要轮到我跑了,排在我前面的冯美婷悄悄地说:“你的脚行不行啊,告诉老师吧!”我摇了摇头。在我旁边的何玉贤突然叫我:“李嘉乐,别跑了!你看,你的袜子都被染红了啦!”我望了望我的鞋子,真的被染红了!”冯美婷也看到了,马上跑到老师那边告诉了老师。而何玉贤,则扶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到医务室。

我脱了鞋子,一看。啊,我大的.一堆迹。何玉贤看到了说:“哟,好像伤得好重啊!”说完她马上拿出药箱,找了些棉棒和红药水。这时,冯美婷过来了,喘着去对我说:“我……我……帮你和……和老师说了,他……他……说批准你脚伤好了再测试。”“哦,你坐下吧,看你的样子。”何玉贤这时准备给我上药了,可是我从小就害怕上药。冯美婷看穿了我的心思就安慰我说:“哎哟,不要怕了。红药水不痛的啦”何玉贤也接着说:“不要怕了,这样吧。如果你上药的话,我和冯美婷就买个巧克力给你吧”听到巧克力,我就不能拒绝,因为巧克力是我最爱吃的东西啊。真的,有时候我会觉得何玉贤有点像个大人,因为她总是为我和冯美婷着想和总是关怀着我们。不知不觉,何玉贤已经给我上完药了。

我笑嘻嘻地说:“哈哈,巧克力,你是我的了!”到了中午放学,我冤鬼缠身地缠着她们俩。我的脚?哦,没事了。因为有了她们俩关怀啊。到了小卖店我挑了个黑巧克力,冯美婷问我:“为什么挑黑巧克力啊,很苦的啊”我没说什么,只是对她笑了笑。

黑巧克力是苦的,吞了后却是甜的。就像那次,虽然开头脚很疼,可是后来却有了朋友的关怀。

关怀,无论你是受关怀的人还是关怀别人。你都会像吃黑巧克力那样,开头是苦的,后来却是甜甜的……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三】

这部独立制作的R级片在美国上映已有三周,在烂番茄维持住99%的新鲜度、在metacratic得到88的高分、上映院线从400家飞速扩张到900家、还在众多商业大片前仆后继的档期里截获了800万美元票房……要说《赴汤蹈火“hell or high water”》是这个夏天的口碑之作完全不为过,甚至很多影评人已经放话“这是2016年的年度最佳电影”“好久没看到这么棒的西部片了”。

没看过的人多半会有点好奇吧,为什么一部关于抢银行的西部片能够斩获如此多的好评?当影评人赞美《赴汤蹈火》时,他们到底在赞美什么?除去片子本身质量很高之外,我觉得也是因为大家已经对狂轰滥炸了一个夏天的超级英雄片感到疲惫了。《赴汤蹈火》没有剑走偏锋到大众无法欣赏,领衔的几位演员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号召力;但它又有很多反商业化套路的表达,娱乐性十足的同时又引人深思。导演说,在他看来这是新西部(neo-western电影,同时也是一部公路电影。

其实吧,什么类型真的不重要,片子好看就行了。

尽管《赴汤蹈火》被选作墨尔本电影节的闭幕片,但一开始我对它的期待并不高,毕竟那时的我看了足足两周的片,胃口已经养刁,而且也有点儿审美疲劳了……说起来也是凑巧,这部片子的票是我最后时刻才换到的。结果出乎意外的好看,实在是蛮惊喜。

所以,它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我看来,正如上面的海报所宣传那样,"hell or high water has it all"——剧本、表演、摄影、音乐,全部都很出色。

编剧是《边境手》的Taylor Sheridan,他很聪明地没有试图将这个片子的格局拉得过大,而是把自己选定的元素表达得淋漓尽致——兄弟,牺牲,西部。《赴汤蹈火》本身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当一个人走投无路时究竟会做出怎样的困兽之斗?剧本没有花俏难测的转折,没有精巧布局的悬念,因为平铺直叙的双线结构、个性十足的台词设计以及用细节堆叠的角色塑造已经足够的引人入胜。片中所有人物、不单单是作为故事中心的兄弟俩,就连两位执法的警探似乎都早已失去了对公平与正义的信心——在大萧条时期,银行通过房贷来剥削平民,贫穷逐渐成了一种世代相传的疾病。这些人没有出路,没有未来,于是只能抓住手边仅剩的一点。作为观众,我能时刻清晰地感觉到这些德州人的粗野无礼、自我防备的行为之后那种潜藏的平静绝望和极度麻木。

再说表演。三位主演都十分出色,无需多言的那种出色。Jeff Bridges这个名字就说明一切了。他可是“the dude”啊!临近退休的警探Marcus依旧范儿十足,丰富、直觉敏锐,一旦追踪到了猎物就绝不放弃。他口中道出各种政治不正确的刻薄笑话经常让观众们狂笑不止,基本算是全片笑点担当。老警探和他的混搭档之间的关系有点儿像真探里面的那两位,互相嘲讽但又不到刻薄的地步。其实两人的相处并没有太多的刻画,但每次交流都很有料。结尾的几场戏,Jeff Bridges把老警探的那一点疲惫、执念和荣耀感把握得恰到好处,山顶上那个眼神的转变太太太厉害了。说不定叔叔借这个角色能再拿个奥提什么的。

至于Ben Foster,因为我很喜欢这位演员,还是不多评价演技啦,怕溢美之词太过。他扮演了两兄弟中的哥哥Tanner,是个刚出狱不久的暴力分子,易怒、偏执、几乎没有什么善恶观……这个选角毫不让我意外,从《决战犹马镇》的查理.普林斯到《领头狗》里的毒贩杰克,他一向很擅长这种恶中带善的极端角色,让人又爱又恨。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人,你也知道他最后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正因如此,他偶尔流露出来的对弟弟的温情让观众触动不已。正如演员本人在访谈里说的那样,当你在这个世界上在乎的事物只剩下那么一丁点儿,其他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道德底线如是,自己的生命亦如是。

这片最让我意外的是Chris Pine,印象中他一直都是那种英俊的白马王子/女性梦中情人的定位,这次真的彻底的颠覆了固有观感啦。这个片子以后应该没人再说他不是好演员了吧。比起哥哥,他扮演的弟弟Toby表面看似一个安分守己的好人,沉默而内敛,怎么都绝对干不出持枪抢银行这种事儿来——然而恰好策划了整个抢劫事件的是他,发起者也是他,哥哥Tanner纯粹是帮忙罢了。因为主线剧情是围绕着Toby展开的,所以这个角色被塑造得比较复杂也更有层次感,仔细推敲起来非常有趣。根据幕后导演访谈的说法,Chris Pine是个大忙人,所以进组拍摄的时间仅有短短的两周半。所幸他和Ben Foster以前合作过,关系相当不错,所以两人进戏非常的快,演的时候也轻松愉快。总之,他们两个的部分是整个电影我最为享受的。

具体的角色分析留到剧透部分再说,最后聊聊摄影和配乐好了。

摄影走的是写实风,有种半纪录片感觉。David Mackenzie很喜欢用长镜头,所幸他对场景的掌控力很强,开头一个长镜(同时也是真正拍摄的第一天就让观众完全投入到了紧张的气氛中去,足见导演功力。选景、服装、人物对话颇具西部风格,同时又不会让你感觉安排得太过刻意。几个配角的出现看似随意零碎,但实则有其用意。配乐很棒,气氛烘托得到位,单独听也像是有自己的故事。反正我直接花钱itunes上买了原声集,最喜欢兄弟俩在车里一起唱的那首《You ask me to》,甚至有一句歌词和台词完全吻合,细想真的太妙。《Dust of Chase》和《Sleeping On the Blacktop》也很有味道,看得出全是精心挑选的。哎呀呀,乡村音乐一直是美国人民心中不变的经典啊。

接下来我要剧透了,介意的请撤吧。写了这么多,容我打个广告,这部片子在美国已经大面积上映了,英国9月7号,台湾9月30号,而澳洲则是10月底。去电影院看吧,保证不会失望的。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四】

时间太匆匆,转眼皆过客。一晃十年过去,生命中常见的,消失了。本该铭记的,被遗忘了。可是总有一些情谊,即使过去再久,依然牢不可摧,比如闺蜜情谊。

今年,距离我大学毕业已经整十年,母校早已物是人非,可是校门口的餐馆还在,店主大叔从正当壮年到两鬓斑白。我们四个30多岁的女人从天南海北齐聚到餐馆里,恍惚间仿佛回到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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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大学室友,四个性格迥异的人本是点头之交,却因为对食物的执着而熟稔。那时,这个小餐馆是我们的最爱,跟大叔也特别熟络。学习累了,或者馋了,四个人姑娘就推攘着齐聚于此,点些最爱的饭菜,聊聊最近的心情,再多的苦累都能很快消失。

老大为人沉稳,个性要强。在班里担任班长,各项活动都积极参与。当时大学流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竞赛,她经常早出晚归泡在实验室捣鼓项目。决赛那天,我们一起给老大加油,亲眼见证她捧回一等奖的奖杯。颁奖完毕,四个人浩浩荡荡地来到餐馆,老大豪气地摆手让我们随便点,鱼香肉丝、糖醋鱼、宫保鸡丁......摆满了整个圆桌。

老二感情细腻,追求浪漫。她在大二时找了个男朋友,整天花前月下,满脸都是幸福的光。但好景不长,男孩跟她提出分手,说两个人不合适,老二一下子没了魂,天天窝在宿舍哭。我们实在不忍心她消沉,就蛊惑她,请她来小餐馆吃美味的糖醋排骨。那晚菜没怎么动,倒是喝光了八瓶啤酒,醉到不省人事。

老三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她家境贫寒,靠助学贷款读的大学,平时周末就出去做兼职,在饭店当服务员、发传单、摆摊卖小商品......令我们感动的是她用第一笔工资请我们打牙祭,看着她疲惫不堪的身影,我们怎舍得多点,只是简单地选几个素菜,倒也吃得特别开心。

作为老小的我比较活跃,平时喜欢关注影视传媒类的消息,也经常追剧,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每到生日的时候,我会邀请大家来小餐馆大吃一顿,她们三个捧出送给我的蛋糕,我们闭上眼一起许愿,也一起吹灭蜡烛。连续四年,我们的生日蜡烛都只点18根,还笑言要永远年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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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在这里,我们说着那些看似稚嫩却很认真的梦想。老大想出国,老二想读研后留在高校,老三想回老家当老师,我想从事媒体行业。

为了梦想,我们都会付出百倍的努力。老大的听力磁带听坏了一卷又一卷,托福词汇书片刻不离手,我们好几次都听到了她睡梦中蹦出单词。老二准备考研那段是真的下了功夫,无论冬夏都准时六点起十一点回,整天呆在自习室。等考上研了,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老三在兼职之外还用心准备考教师资格证,然后是招教,忙得很少见到人。我自学了各种视频、动画剪辑软件,也参照权威报纸的文章自己练笔,跑了一场又一场的招聘会。

如今,老大出国归来,一口流利的英语、一身时髦的装扮,看得我们目瞪口呆;老二留在读研的高校当老师,眼镜的度数虽然增加了,但那股书卷气藏都藏不住;老三回到了老家教语文,现在都成了教导主任;我呢,辗转从传统媒体转行做新媒体,从不断奔波的记者转到天天加班的编辑,倒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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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相聚,我们相互重温着过去,也交待了现状。谈笑间,饭菜已经上来,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当年的四个人。我们举杯庆祝团聚,喝光了一瓶又一瓶啤酒,也彼此夹菜,清楚地记得各自的口味,最爱的菜肴。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我们的笑声,也洋溢着重逢的喜悦。

总有一些人不但活在你的回忆里,也活在你的现在和未来里。还好这些年,她们一直不曾离开。即使时光流转,一样情真意切。

其实,姐妹情如此,兄弟也如此。十年以后,你还记得曾经的他们吗?

相聚时光,美好一刻。真正的情谊不是聚多聚少,而是每一次的相聚都能熟悉如初。我们从彼此眼中看到年轻的梦想再度燃起,也在彼此的鼓励中重新上路。

尽情品味每一次相聚吧!吗丁啉陪你一起珍惜相聚时光,也提醒你不忘梦想,在新的一年再度出发 !

你的情义我永远记得作文【五】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盯着桔色的天空发呆。每每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好多事,记起好多人。但最想念的还是你。怎么办,好想好想你。想你瘦瘦的瓜子脸,想你深邃的双眼,想你腮边的胡渣子,想你低沉的声音,想你粗糙的温暖的大掌,想你拉的二胡……夜空中那颗最特别的星星是你吗?你看见我在仰望你了吗?听到风带去我的思念了吗?

很久以前的天空很美,很安静,我们一老一小坐在天台,你说:丫头,有一天我会像天边的太阳一样,落到山那边去,永远地睡去。你要把我的二胡看好啊,要像传家宝一样珍爱它。我对着你调皮一笑,抢过你的二胡说:好啊,不过作为交换条件,你要教我拉二胡。然后,你拿回二胡,很流利地拉完一首不知名的曲,开始教我。可是我有点笨,弄了好久也弄不出个准确的音来。最后你有些无奈的让我停止对二胡的折磨,喝了口茶说:算了,以后再慢慢教你。我没在意你的话,继续把玩手中的玩物。谁知,没有以后了。

夏天回来了,风也回来了,你却没有回来。夕阳如此美丽迷人,而我却独自在角落里惆怅,只因你不在。如果我的长大注定你的离去,那么我宁愿当一辈子童话里的小矮人。现在,倘若天真的塌了,还会有哪个老头来替我顶着?下雨天,还会有哪个博识的老头告诉我闪电雷雨的故事?又开学了,还会有哪个老头来催我起床?老爸要发火了,还会有哪个老头来护着我?之前总觉得你就一典型老头子,现在没有你,我真的很不习惯。

老头,即使我没有看你的照片,也能很清楚地记起你的摸样,即使不刻意去回忆,也能很清楚地记得我们的曾经。而你,会在下辈子相遇时和我打招呼吗,哪怕我们只是路人甲和乙。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就好了,那么我就可以问他:如果真的有下辈子,你会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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