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自己亲自动手做一件事情作文)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自己亲自动手做一件事情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7-10 03:55:45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自己亲自动手做一件事情作文)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一】

我最爱做的`一件事我最爱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哈!您猜猜!猜不着吧!我告诉你,我最爱养花了。我为什么爱养花呢?因为我认为养花有许多好处。

1、它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

2、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一看自己养的花儿,心情也会舒畅很多。

3、到了花儿开的时候,散发出阵阵芳香,非常好闻。花的王国我家是一个花的王国,客厅、阳台的窗台上都是花儿,有文竹、吉祥草、吊篮、水仙等等。

每到花开的时候,有许许多多的鸟儿在我家窗台上玩耍。花儿走了养花也有伤心的时候。还记得我第一次养的映山红因为水源不充足,丢下我走了,花儿走了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儿呀!我不敢相信,一朵活生生的花儿在我的手上。我的愿望花儿是人类的朋友,我代表全体少先队员呼吁:“人们呀,让我们爱护花草,一起保护花草吧!”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二】

要说我最爱做的事,就数看电视了。电视上有许多好看的电视节目:《天线宝宝》、《三国演义》、《少年张三丰》……我最爱看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里我最爱看的一集是《三打白骨精》。一天,唐僧师徒四人正走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忽然他们肚子饿极了,就让大徒弟孙悟空去找吃的。这时,被山洞里的妖精发现了。妖精说:“正好他的大徒弟不在。”说完,妖精就变成送饭的漂亮女人,馋嘴的猪八戒闻着饭味,赶紧把女人带到师傅跟前,这时,孙悟空回来了,看到有个陌生人,就用火眼金睛一看,啊,是个妖精,孙悟空马上举起金箍棒向妖精打去,妖精变成一缕烟跑了。

妖精不罢休,就变成了一个老奶奶从远处走来,孙悟空眼疾手快,打得妖精拼命逃窜。

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精还不罢休,又一次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哭着走来,孙悟空大喝一声:“妖精,还敢来,看我打你!”只见孙悟空举棒就打,妖精还没来得及还手,就被孙悟空打了。我真佩服孙悟空啊!我真想也有他那身功夫和那双火眼金睛啊!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爱踢球,有的人爱剪纸,有的人爱吹泡泡,可我的爱好是看书。

自从我上三年级以来,就爱漫画书,我最爱看《小叮铛》这本书。每当看到这本书我就像沉睡在梦幻的世界中。

我家中有好多《小叮铛》书。有一天,我看《小叮铛》一下子看到晚上10点,妈妈说:“董祎,每天看书那么晚,会影响睡眠,这样很不好。”于是,妈妈趁我去拿东西时,很快就把《小叮铛》全都藏起来了。我气冲冲地说:“妈妈!书什么时候让我看呢!”妈妈沉思了一会,说:“等星期天……”(其实,妈妈要说:“等星期天写完作业”。)妈妈的话还没说完,我就高兴的走了。突然,听见妈妈说一声“站住”。我说:“还有什么事吗?”“当然有了,就是刚才你没听我说完就走了。书是在星期天写完作业才给你看。星期一再把书收回来。”我很生气,“为什么您不早点说。”妈妈说:“谁让你刚才走了。”我哑口无言。妈妈看我无话可说,就说:“董祎,你无话可说了吧。”我气急败坏。

我等呀等,等呀等,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老师布置完作业。我就冲冲忙忙地回到家里写作业,妈妈喊我吃饭,我说:“我不吃”。我写呀写,写呀写,终于写完了。我对妈妈说:“我作业写完了。”妈妈简直不敢相信我做完了作业。我说:“妈妈你瞧,我写完了,那……小叮铛书可以让我看了吧。”妈妈连忙点点头,说:“你闭上眼睛。”妈妈去拿书了。我悄悄跟在妈妈后面不远处,我发现了妈妈藏书的地方。

我知道我的书放在那里后就趁妈妈、爸爸不在家时看书,就这样我的秘密行动开始了。我妈妈对爸爸说:“董祎星期天写作业那么慢,他难道不想看了吗?”

有一天早上,吃饭时,妈妈谈起那件事时,我不小心把事情的真相说出去了。

爸爸妈妈也没有打我,可我感到很羞愧,我决定从此要改正。可我还是有个习惯,爱看书。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四】

我最爱做的事,就是和同学们一起“僵尸”。

有一次,我和谢航奇、徐景浩当幽灵,薛亚钦和周滞寒当僵尸,肖力浩、雷文果和张意顺当手。我“幽灵”用幽灵刀,砍了薛亚钦这个僵尸一刀,她马上倒在了地上,她生气,她用僵尸之爪,抓了我一下,我也变成了僵尸。肖力浩用他的匕首砍了我一刀,我丢了两个金币和30滴,我用僵尸之爪,把肖力浩变成了僵尸。我本来想去把谢航奇也变成僵尸,可他却抢先了一步,把我变成了幽灵,他们手可是幽灵的强敌,特别是他们的的军用铁铲,转克幽灵刀。周滞寒最搞笑,他东倒西歪,我一刀,他就损失了200多个金币,突然上课铃响了我们都跑进了教室。

我们非常爱做这个游戏,因为它既能给我们增加乐趣,又能锻炼身体,因为要不停的跑,所以我们大家都爱玩。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五】

说起写作文,也许有的同学把它当作一种负担,每当一个新的题目出现在他的眼前时,就头疼不已。可是在我看来,写作文是一种快乐,它是生活中的乐趣。一个新的题目出现了,我的小脑袋会跟着这个题目不停地转动,在我小时侯刚开始学写作文时,也曾经有过两眼望青天,不知如何下笔,脑袋里一片空白的经历。

记得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回家写一篇作文,题目自定。放学了,我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家里,一屁股坐在小书桌前发起了呆,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我才像挤牙膏一样挤出了一篇作文。我兴冲冲地跑进厨房,高兴地对妈妈说:“我作业写完了,您看!”妈妈把我的作文拿来一看,什么也没说,只是让我休息。

不一会,饭熟了,晚餐可真丰富呀,其中有我最爱吃的炒牛肉,我拿起筷子,往嘴里塞了一大块牛肉,哟,这是啥味呀,妈妈平时炒的牛肉可好吃了,今天怎么搞的,一点味也没有,真难吃!妈妈笑着对我说:“怎么样,难吃吧?你今天写的作文就像这盘菜一样,一点味道都没有,一篇精彩的作文,就如同一道精美的菜肴,不仅好吃,还耐人寻味。”我迷惑不解地问道:“妈妈,那我怎样才能写出精彩的文章呢?”妈妈听了,耐心地跟我讲解:“要想写好作文,必须牢记这四个字——‘两多三勤’。两多就是多阅读,多积累;三勤就是勤观察、勤思考、勤练笔。要是能坚持做好“两多三勤’,以后一定能写出精彩的'文章来!”

从那以后,我坚持按照妈妈的话去做,时间长了,我真的发现写作原来是那么的有趣,每当我的作文在班上当作范文念时,我的心里就充满了快乐!

同学们,希望你们也能像我这样,坚持做到两多三勤,相信你们也能从写作中找到快乐!  

我亲自尝试做的一件事作文【六】

我经常在有空的时候为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这天,我在座位看到我们班的图书角里的书有点乱,老师常常让我们学雷锋,我这个班长似乎该做些什么。于是我不甘示弱,也开始学雷锋。

我先按高度来分:把一些高度差不多的书,按顺序一本叠着一本的放好;再看看,有没有一些很特殊的书,并把他按高度分好类放在另一个地方。我之后按书的种类来分:每种书种类一般的高度都是相等的,所以我这项“工作”就简单很多了。我看到有《第一课堂》类、《香山名人》类和一些革命故事、神话故事等等的书籍类,我便按这些顺序再放一遍。

经过我的一番努力,我终于大功告成了。别看这件事情小,做起来可不简单,我觉得我的努力没有白费。看着我摆好的图书角,总有一种不同的感觉,既整齐又有点雅观。

这次,我学了雷锋,获得的不只是个人的开心,而是班级的快乐、班级一角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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