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关于民法典的作文小学生800字)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关于民法典的作文小学生8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5-22 17:06:40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关于民法典的作文小学生800字)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一】

《少年与海》这本书是我上个学期买的,正好利用寒假的时间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叫张炜,故事内容是海边住着三个聪明伶俐、心地善良、对一切食物都感到好奇的少年。传说中,林子里有可怕的妖怪,妖怪们一个个嗜的故事,阻止了三位少年与这个世界的亲密接触。然而,三个少年总想探个究竟。他们历尽艰辛,终于接近了传说中可怕的小妖、老狍子精、蘑菇婆婆、牙医伍伯等,经历了自己的传奇人生。他们逮住了小妖怪,还试图制服老狍子精,探究荒原上残酷征战的历史。在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中,三个少年认识了一个复杂的世界,并逐渐成长和成熟起来。我很羡慕这三个少年,因为他们不仅对一切充满好奇,而且敢于探究真相。他们还可以到林子里去探险,可以在果园里摘水果,真是无忧无虑。我做事一点儿都不果断,不像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考虑太多。虽然有时狼狈收场,但起码他们做到了,起码有了一个美好的过程,可以让人拥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当然,我更佩服作者张炜。因为他可以大胆的想象,并且把这些画面写在书中,给读者开辟一条新的领域。也在读者的心中塑造了一个个可爱或者机智、勇敢的人物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就时常在想:这些人物和妖怪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话,他们会在哪儿?会做什么?如果有续集的话就好了,呵呵,因为这本书真的不错,给了我许多启示。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少年与海》。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张炜老师写的。

这本书里讲述了这样的故事:海边上,住着三个聪明、勇敢,对一切事物都有好奇心的孩子。分别是:“我”、虎头、小双。传说这个村子里有可怕的妖怪,然而对一切好奇的三个孩子总想探个究竟。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接触到了传说中的妖怪:老狍子精、蘑菇婆婆、牙医伯等,经历了三个人的传奇人生。他们逮住了小妖怪,还试图制服老狍子精,探索荒原上残酷征战历史。

作者张炜老师我特别佩服,他那让人超乎想像的想象力让我们都跟着张炜老师的想象中去了。张炜老师把自己他能想到的都写下来了,而那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同时吸引着我们继续往下接着看。这本书里面寸口人心弦的故事真不少。而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被张炜老师的表达思想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

所以我想说:“这本书真好看!里面也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放弃,就像书中的‘我’、虎头、小双那样对外面的世界要有好奇心!”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三】

在一两个星期前,我在学校里买了一本书,叫做《少年与海》。这本书,是现任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专业作家张炜老师写的。在这一本书中,讲述了海边上,有三个聪明伶俐、心地善良、对一切都感到好奇的少年。他们分别是:我、虎头、小双。传说,在这个林子里有可怕的妖怪,一个个嗜故事阻止了他们与这个世界的亲密接触。然而,三个少年总想探个究竟。他们历尽艰辛,终于接近了传说中可怕的小妖怪、老袍子精、蘑菇婆婆、牙医伍伯等,经历了自己的传奇人生。他们逮住了小妖怪,还试图制服老狍子精,探索荒原上残酷征战的历史。

这本书中的里面的故事都是由作者想象到的事情,作者将自己想到儿的事一个个都写了出来,而惊心动魄的故事吸引着我们继续往下读着。书中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被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感情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所以我想说这本书写的真是太有趣儿,太值得我们去读了!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四】

《少年与海》这本书讲的是海边上有三个对一切都感到好奇的少年。分别是作者、虎头、小双,他们聪明伶俐、心地善良。对村子里的人非常有礼貌。传说林子里有可怕的妖怪,一个个嗜的故事阻止了他们与这个是界的亲密接触。然而,三个勇敢的少年总想探个究竟。他们历经艰辛,终于接近了超大型天鹅妖怪,在接近妖怪之前,他们不具带着枪的士兵,勇敢地闯进关守妖怪的房间,打晕士兵,冒救出妖怪。并把它放回大自然。他们这种勇敢,不惧危险,爱护动物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不禁想起一件事情。那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和朋友们在下面玩,由于太热了,我们就去外面的亭子避暑。正当我们真要坐下来时,我听到一声惨叫,我会有一看,原来是一只瘦弱不堪地一只流浪狗在偷吃已经煮好的清蒸鱼,原来那声惨叫是那只狗叫的,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在用铁棍打狗呢。看到这一幕,我和我的伙伴们一起去阻止他,我正想评理的时候,那个男人好像看出了我的意图,便对我说:“小子,我告诉你别惹事啊,滚一边去。”听了这话我当时气得火冒三丈,正想回去还一句时,我的好朋友拦住了我:“先不要跟他费口水劲了,我们当务之急是要想怎么样把狗救出来。”我冷静的思考了一会,想出了一个打胆的计划。我先带三个人把狗救出来,再找两个人在外面接应,之后就跑出去,到秘密基地回合。等到黄昏的.时候就动手。不一会,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我们按事先计划准备将狗救出来,一切进行的很顺利,狗被关在笼子里了,我们将笼子带着就跑。在门口时却遇到了那个男的,男的还没反应过来,我们已经溜之大吉了。我们将狗带到狗收容所,把它放在了那,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了吧。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一定要很勇敢,也要在危机时候学会冷静思考,最后是我们大家要非常爱护身边的小动物,不要让坏人伤害到他们,如果有坏人去伤害他们是,我们一定要出手相救,不要让任何一条小生命从地球上消失了。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五】

在《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事实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已经充分阐释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颁布施行《民法典》的意义,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开展。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六】

《德国民法典》所称的法律行为,是指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的一项行为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法律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每个人通过法律行为的手段,来构成他同其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是实现《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私法自治”的工具。

我们说法律行为的目的是引起法律后果。这一表述的意思是:法律行为之所以产生法律后果,不仅是因为法律制度为法律行为规定了这样的后果,首要的原因是从事法律行为的人正是想通过这种法律行为引起这种法律后果。当然,法律制度承认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条件。

一般说来,行为人想取得法律上的效果(如移转物的所有权、承担义务或使他的合同当事人承担义务是为了达到经济上的效果。

旨在使某种法律效果产生的意思是通过某些行为来实现的。这种行为通常就是这一意思的“表示”,即“意思表示”。

从上述所引的内容来看,意思表示是由一下部分构成的:一、目的意思,二、效果意思,三、表示意思。比如,我想给父母买套房子居住,那么,让父母居住就是目的意思,即动机,于是我就想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是效果意思;我将我的这些想法通过行为表示出来,这是表示意思。但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学者们的意见并不统一,有主张三要件说的,有主张四要件说的。

在这一节中,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意思表示不同于法律行为。有的法律行为只需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有的法律行为则需要两个和多个法律行为构成,比如,契约的成立,就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由此可见,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除此之外,还需其他的要件,如,一些形式上的要件。

拉伦次在论述法律行为时,还提到,“无论是法律行为本身,还是加上其他组成部分(如另外的实施行为,至少都包含一个旨在产生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而合同则包含两个意思表示。然而,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法律行为,这些法律行为并不是由一个或若干个意思表示组成,而是体现为一种简单的意思实现。所谓的意思实现是相对于意思表示而言的。它是指行为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通过行为人表达法律行为的意思的方式而使法律后果产生——从‘受领对象’角度看也不能确定它具有这种目的——而是以创设相应的状态的'方式,使行为人所希冀的法律后果产生。这就是说,意思实现纯粹是一种实施行为,而不是表示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有先占无主动产和抛弃动产上的所有权等。”“承诺行为是意思实现的主要表现形式。”他 的这些论述体现了德国法学家的类型化思维,把我们通常讲的承诺是与要约相对应的意思表示再进行细分,但关于意思表示与意思实现的具体区别,我还不能充分的领悟。

二、 法律行为的种类

这部分内容与我国的现有理论冲突不大,我主要就其中的对我启发较大的知识点,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关于处分行为、取得行为和负担行为的划分。“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如变更、转让某项权利、在权利上设定某项负担和取消某项权利等。处分的对象永远是一项权利或一项法律关系。所有权人处分其所有权的处分行为,如移转动产上的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设定有利于第三人的限制物权(如设定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等。一旦所有权人在其所有权上设定了某项限制物权,她就放弃了一部分所有权限,而将同样的或相似的权限让与了他人。债权人处分其债权的行为,有债的免除、债权让与以及预告终止通知等。在所有这些情形中,处分的对象是一项权利或一项债务关系。处分权利的权限是该权利的组成部分,因此处分本身是一种行使权利的行为。”这就是有效的处分必须以处分人有权处分权利,亦即具有“处分权限”为前提的原因。

此外,关于债务承担的性质,学者们又很大的争论。但有一点,他们达成了一致,就是债务承担是一个处分行为,但处分的客体是什么?有的认为是债务。假使认为处分的是债务,那岂不是承认了民事主体可以处分自己的义务!这时,权利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是一个危险区。但债务人享有的有不是权利,那么,他处分的到底是什么?根据拉伦次的观点,处分权的客体不仅有权利,而且还包括法律关系。依此类推,债务承担处分的整个债务关系,但由于债权人也是整个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所以,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债权让与出分的就可以说是权利即债权,所以,不必经过对方的同意。

其次,是关于要因行为和不要因行为的划分。在不要因行为的体系中,物权行为是其典型。我们都知道物权上的履行行为正是为了执行债权上的基础行为,但物权上的。履行行为的效力,原则上不受债权上的基础行为之有效与否的影响。这就是说,即使买卖合同因某种原因不生效力,根据物权发规定,从事的移转所有权的行为通常仍然有效,除非该行为本身具有能导致无效之法律后果的瑕疵。债法上的基础合同的瑕疵,原则上不影响为执行该基础合同而从事的物权法上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我们把这种将物权行为同作为其基础的负担行为作严格的分离的做法,称之为物权行为的“不要因性”。不仅,物权法上的法律行为是“不要因的”,即它们的效力与其基础行为之有效与否无关;而且,其他处分行为通常也是不要因的,如债权的让与。与此相反,负担合同通常是要因的。所谓“要因”是指负担合同本身包括一个“原因”,即承担义务的法律目的,这个法律目的同时也表明了负担合同所追求的经济目的。对要因行为,人们从其本身出发即可理解之,而不再另外需要行为本身以外的其他行为和法律关系中所包含的目的原因。要因的负担行为之典型是“双务合同”,如买卖、租赁、赠与和承揽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一方之所以承但给付义务,是因为他要因此使另一方承担对待给付义务。一方承担义务的目的产生于负担行为本身,该目的就是要使另一方承担义务。出卖人之所以承担将买卖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的义务,是因为他要使买受人承担支付价金的义务,反之亦然。一方时令一方承担义务,是一个在其本身承担义务之外,但根据法律行为的内容为每一个行为人所明确期待的、其他的法律效果。因此,我们不应将法律行为的经济目的看成是行为人承担义务的原因或法律原因,而应把行为人在从事法律行为是根据该行为的内容所期待的、超出其本人承担的义务的、其他的法律效果视作承担义务的原因。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负担行为并不总是“要因的”。例如,汇票出票人的负担行为就是不要因的,票据法上的其他票据行为也是与其基础法律行为相分离的,因此,它们都是不要因的。

三,意思表示的解释

首先,我现对这一章的结构做一简单的评述。第一节讲的是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和社会交际行为,第二节,具体讲意思表示的解释。实际上,第一节是第二节的基础,也是意思表示解释的依据。正是因为意思表示是一种社会交际行为,所以,在有受领人的情况下,以受领人的理解可能性为解释的原则。

第一节中,提到“作为一项‘行为’或与‘行为’相类似的有意识的行动,意思表示首先是以一种可受意志控制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存在前提的。”“意思表示具有某种特定的陈述价值。这是意思表示不同于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以及法律行为中的意思实现之本质所在。长期以来,学者们认为,意思是独立于表示的一种内心事实;意思表示的陈述价值就在于它表达了表意人旨在使法律后果产生的意志,意思表示就是对这个意思的告示。但,事实上,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并不是一种告示。根据一席表示的意义,它是一种有效表示。在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同时也是表意人法律行为意思的实现过程;这一法律行为意思就是通过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仅仅停留于内心的意思,还不能产生任何效果。”“意思表示并不是为了将它自身以外的事实表达出来,而是为了直接引起意志中所包含的法律后果;它说道:这一法律后果应该发生效力。”

“意思表示有双重功能。首先,意思表示是一种决定性行为,它是表意人实现其法律行为意思的一种手段。从这个角度看,通常处于意思表示背后的表意人的意思,似乎就对法律后果具有关键意义。不过,同时意思表示是一种表达出来的东西,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应为他人所知。因此,意思表示是一种人际交往的行为,一种社会交际行为。作为这样一种行为,意思表示与它所涉及的地方也有某种联系。这个人对意思表示有自己的理解,或者它应该对意思表示作出某种理解;对他理解的内容,他通常是能够信赖的。因此,意思表示的表述内涵就获得它独立的意义。”

所有的这些论述都暗示了我们应该对意思表示做何解释。第二节分别对有受领人和无受领人的意思表示解释做了论述。总的来讲,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以受领人的理解可能性为原则,不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以表意人的内心真意为解释原则。在这节中,还具体讲到,解释的对象是表示,交易惯例对解释的意义等等。根据不同的意思表示有不同的解释方法,但总体看,所有的解释方法都体现了信赖保护的原则。在《德国民法通论》(上的第一章中就已讲到信赖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由此可见,信赖保护也属于法律行为学说的范畴。在许多情形下,处于信赖保护的原则,我们对意思表示作出规范性解释;信赖保护并且导致以作为意思表示的行为所具意义之可归责性来替代行为人欠缺的表示意识。然而,在因“法律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永远存在一种纠正手段,即可因错误撤销表示。这样,表意人就可以解除客观上由他所表示的法律后果,并可将他承担的责任局限于受领人所遭受的信赖损害范围之内。此时,我又不得不提出民法的两大原则:自由和信赖保护,这也是民法的精神。

民法典与青少年作文【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时代。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充分标志着人民至上原则,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增加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深度贴合中国法治的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人、高空抛物、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商品房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等诸多解决民生问题,步入幸福小康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0年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民法典的颁布凸显了在为核心领导下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山航空保支队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引导支队党员骨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支队注重下沉,切实了解需要帮助的队员同志,各中队各班组成立党员互助小组,由互助小组组长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组员谈心谈话工作。不定期听取各职能单元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鼓励支持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各级文件指示精神。同时深入基层调研,采取问卷星等多种方式收取队员意见建议,提升队员队伍认同感,深度剖析队伍问题。山航空保支队将持续推进各项法律、《民法典》的宣贯普及工作,保证全体队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将法治与工作深度结合,营造一个和谐团结、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建设法治社会,无论对国家和对单位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实现法盛人和,使事业永葆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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