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 good case in point is ...
2 As an illustration, we may take ...
3 Such examples might be given easily.
4 ...is often cited as an example.
近些天,翻阅了孙瑞雪的书《爱和自由》,让我明白了,爱孩子就要给他充分的自由,当然,这样的自由是建立在纪律的基础上的。
《爱与自由》的一个最具有颠覆性教育观念就是蒙特梭利“精神坯胎”论,所谓的“精神坯胎”是说,胎儿在母体中形成的一瞬间,内在就有了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将在儿童一出生就指导儿童的发展,指导儿童该去抓什么,摸什么。这种观点要求我们相信儿童是一个精神存在物,儿童将按照预定好的这种精神发展模式发展。基于这种观点,儿童的成长不需要大人灌输什么新内容,而只需要为儿童创造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如果仔细思考一下我们掌握语言的过程,就不难看出,环境对儿童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一般三岁前,儿童就能基本掌握本土语言,在这个过程无需大人为孩子专设课程,儿童便能在周围充斥的语言声音中自行掌握语言,可见,儿童是自我发展的。而这种自我发展基于感觉之上,从感觉中发展并由感觉伴随着。我很赞赏这本书的观点:“人的成长过程是一个心理成长过程,而不是一个智力的成长过程,智力成长是附在心理成长之上的。”这个与中国大陆“知识至上”的教育观念似乎完全相悖,“绝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拼命给孩子灌输知识,这就是我国教育的现状,殊不知这种完全违背儿童内在成长规律的教育观念,正在吞噬着孩子的心智。
蒙氏的教育,自由是建立在纪律的基础上,也是说,当孩子的行为超越纪律的范畴时,我们应该是有权利说“不”的,但这个“不”要怎么说,以什么方式去引导,去告诉孩子呢。在蒙错理念中,一切都要为了心灵让步。比告诉孩子对错更重要的,是保护孩子,使孩子不至于陷入困境,使孩子心灵不受到伤害。孩子是通过感觉来认知这个世界的,通过感知而发现宇宙的定律,或许我们简简单单一个字眼,就会伤害到这幼小柔嫩的花朵。
蒙氏的教育理念强调孩子自我教育,家长和老师只是观察者,引导者,能够让孩子在自由中自己找到纪律和约束,心甘情愿的遵循规则。这个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网上现在蒙氏的教具炒的很热,家长们热衷于送孩子们上数学班,音乐班,大大小小的教学机构都高悬蒙氏的金字招牌。转也赶过潮流去上过几期早教课,当时我并不是很了解什么是蒙氏,当然现在也不是很了解。对当时的我而言,蒙氏教育就是眼花缭乱的教具。我觉的现在中国的早教机构已经把蒙氏教育当成是万能的,已经有些脱离了爱和自由的原则。我们带孩子去早教班的时候征得他们的同意了吗,当他们不愿意的时候我们遵从他们的意愿了吗?我想答案是没有。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反省,我们带孩子上早教班是什么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在自由中找到本我,还是为了让孩子学习更多的语言能力,数学能力,绘画能力。
学校是一个大家,我们的“家”。从白天甚至到黑夜我们都在一起工作、学习,学校的空气应该是纯净的,学校的天空应该是蔚蓝的。我们需要一个和谐、宽松、愉悦的环境,但既然是一个家庭,肯定有温馨、快乐也有不愉快。难免有时会因意见的不同而争得面红耳赤,有时也会因心情的不高兴而强加于人。但只要我们认同这是一个家庭,都是其中的成员,只要我们讲兄弟姐妹之情,那么所有的烦恼也就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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