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与青春同行的日子作文600字左右)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与青春同行的日子作文600字左右)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2-08-13 06:06:09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与青春同行的日子作文600字左右)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一】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那一幕,自己身无分文同时内心迷茫地徘徊于学校书店的某一个角落,好像置身于那样一个看起来无比神圣的地方就能找回当初那个无知且努力的自己。

徘徊之间被《谁的青春不迷茫》书名吸引了,翻看封面“一个奋斗小青年的逆袭人生”,这不正符合我现在的情况吗?自己是以优秀的分数考入高中的重点班,可由于过于放松不够努力,成绩一落千丈。巨大的落差让自己无所适从,只是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我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

就这样,我买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课外书。

书的内容是刘同从大学时代到进入职场,从北漂到职场达人期间十年的自我对话。在父母亲的反对下,他报了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每天绞尽脑汁,努力写作,投稿。只想有一天告诉父亲,你的儿子并不差劲。想要证明自己没错,想让父母觉得骄傲,就是这简简单单的理由支撑着他坚持不懈努力着。试想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一开始,我们总觉得自己是为父母而学习,考的分数名次也都是给他们看的。直到后来,我们发现周围的朋友们也在不停的努力着,不为别人,为自己。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累,坚持不下去,或许是因为暂时看不到成绩,或许是真的没有成绩,但总之,我们缺乏与自己的沟通,所谓心灵的自问自答。作者刘同在进入大学时,宿舍的兄弟们都在聊天,准备去通宵玩电脑游戏,他表面上欢呼雀跃,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学的,四年之后,我该怎么出大学?混迹于人群之中,看着每一张相似的脸庞,心里最大的担心是:难道他们都已经知道未来去哪了吗?为什么只有自己那么傻?适时的自我对话可以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

趁我们还年轻,趁一切还来得及。生命太渺小,幸福却太触手可及,但是没有谁能够去好好珍惜。年轻时没来得及向自己骗过的人道歉,没来得及向暗恋的姑娘表白,没来得及……,一切都是遗憾,病入膏肓,想的恐惧远远大于做的恐惧。犯错和失败是年轻的资本,但我们要在这短暂的青春里尽量减少犯错,减少失败。趁一切还来得及,看上了就追,相中了就买,喜欢就立刻做。因为心甘情愿,所以理所当然。宁肯作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同时,在这短暂的青春里,我们要尽可能地抽出时间与家人团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岁月蹉跎,我们要珍惜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多多与家人团聚沟通,好好相处。

关于命运。冯唐说:“姑娘站在那,我在这,姑娘迟迟不过来,这就是命。我收拾好自己,带着玫瑰和电脑走过去,这就是认命。”刘同说:“喜欢上一个作家,这就是命。发现他的书不能打折还坚持买就是认命。如果找到其它的方式来优惠自己,这就是和命运作斗争。”所谓认命,不过是看清现实,不再固执,但我们不能就此屈服于这红尘之中。无疑,我也是靠理想生活着的人类。现如今,反鸡汤盛行,所谓的鸡汤脱离了治愈系。一些人不再相信鸡汤,可我们终究是要面对生活,面对不尽如人意的现实。顾城说:“一个人,必须有太阳。”能鼓励你的人,只有自己。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光和热。

友谊就像尿裤子,任何人都能看出来,但唯有你自己才能感受得到尿裤子带来的暖意。听起来好笑,仔细想想,的确如此。就像歌词写的那样“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人生短暂,知己难寻。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做志趣相投的事情。我就有这样的一位朋友,我们一起去了刘同在郑州的签售会。相反,刘同也告诉我,冷漠和淡薄是对不喜欢的人和事最有力的反击。你不可能做到让每个人都喜欢你,那就尽量不让喜欢自己的人对自己失望。

看这本书时,莫名被一首小诗所感动。“或者是明天,或者是梦里。我重新念起我最爱的诗。我独自一人,感动了所有的风和日丽。”——宫傲《或者明天》。说是矫情也好,说是做作也罢,就是莫名的喜欢。

每次写一些东西,总是会背离原来的中心。好比这个读书笔记,一开始,我是想采用总分总的形式突出这本书在我生命最合适的时间出现于某方面拯救了我的人生。现在看来,这是一篇完完全全的散杂文。人生也是如此,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好好生活。

每一个小小的人,都是一个世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邂逅,是遇见一个个有故事的人,从他们那里看见未知的世界,还有,发现自己内心未曾见过的力量之光。我很幸运。遇见了写故事的刘同,从他那里看到了未知的世界,发现了自己内心未曾见过的力量之光,学会了好好去成长。很多人闯进你的生命里,只是为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匆匆就走。感谢我们生命中遇到的那些人,教会我们的那些事。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所遇之人,皆有取舍。希望下次我们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相遇,你说你很好,我说我也是。

谁的青春不迷茫,因为我们都一样。向着光亮那方,变得不一样,学着坚强。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二】

《谁的青春不迷茫》。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就情不自禁地多留意了一眼,不得不承认这个书名很有诱惑力,青春,迷茫,类似的词语对于20多岁的我们来说总有着特殊的意义。我们可以翘着课,打着dota,吃着外卖,然后大喊一声:呜呼,这样的青春真迷茫。然后继续享受着这种迷茫带来的快感。

仿佛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迷茫,仿佛这样的年龄,说一句迷茫就显得特别酷。趴在窗台点一根烟吞云吐雾,像思考者一样,用没有焦点的眼神看着远方,或是在湖边醉饮,周围是七零八落的啤酒瓶。每个人似乎都在享受着这样的感觉,引以为傲地向世人宣布:你看,老子过得真迷茫。

我想起了赵导前段时间的电影《阳光洒在脸上》,茫然地走在这校园里,只知道应该向前,却不知道前方是什么。考试的前十天,看到了一个关于刘同的视频,才第一次知道这个人,知道这本书,也是那天,才发觉一直埋头于考试,对未来少了思考。

《谁的青春不迷茫》这本书看了一半,零零碎碎有一些感悟,从04年到12年的记录,刘同驾驭文字的能力在成熟,对周围的认识在成熟,成长就是保持一颗年轻的心,然后像老者那样沉着地行走。

刘同说: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那绿色的地图?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回头记录这青春的点点滴滴,虽然那时候的我们跟刘同一样,或许还有着迷茫,但至少脚下的路,会很坚定。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三】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读者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

刘同是一个很看重朋友之情的人,书中我觉得大半是写他跟他朋友如何如何,一起努力奋斗,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分离离。还有就是朋友眼中的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

对我来说其实刘同的起步点还是挺高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有很多很好的`习惯,比如喜欢总结,目标明确,自信,以及对自己有很好的规划。从书中我了解到刘同是一个很善于总结的人,这个一个成功人士很重要的条件。刘同从一开始就是想着媒体人这个目标去走的,虽然过程曲折,经历了很多心酸,但他还是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就如他书上说到的,十年前就能想到自己十年后是怎样子的。

说实话,这本书就是作者的回忆。他的,他关于朋友的,家人的。许是和他回忆有关的人,读起来更加容易动情。一字一字随着目光的起落,勾勒出当年的场景,俨然一组鲜活的旧交卷。

十年,从毕业到“北漂”,其间的种种辛苦与世故,恐怕像我这种长期生活在“温室”里的90后是怎么也难以体会的吧。我们都是他的场下观众,静静的看着刘同演绎他的“传奇”,继而慨叹,然后离场,继续过着自己不温不火,不上不下的淡定生活。懒于思考,安于现状,习惯不遗余力的获得。

刘同的文笔很好,看的时候甚至当哲理散文看了,最重要的是他敢于与众不同,总是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的语气让你感觉是一个大哥哥在教导一群不谙世事的弟弟妹妹,而完全不是严肃的刻板的长辈,有时候能从文字中感受到他的孤独与绝望,但结尾的时候,他总能扭转气氛,用最美丽的言语告诉你他的人生大道理,大智慧。有时候又感觉刘同好像一个小弟弟,顽劣,随性,30岁的他丝毫不失天真,喜欢自嘲,嘲人,一遍遍的叫着身边人的外号,这个姐,那个哥的,都被他一次次的写进文章中去,让我觉得我所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虽然我此时依旧迷茫,但我知道了有人可以走的这么远,这么好,难道不该为此而鼓舞吗?名人成功之路什么的就像是遥不可及的天际,不切现实,所之前对这种书还挺排斥的,当然,我也不敢说刘同这本书是多么的“接地气儿”,但《谁的青春不迷茫》确实给了我一个”舒服”的阅读,我想我也会像刘同说的,照着自己的方式去做一个“舒服”的人,不断学习,不断成长。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四】

用三天的时间,不眠不休、有哭有笑的看完一本随笔类的书,这在我的读书生涯中尚属首次,第一次看书时情绪无常,常常还沉浸在前一段的笑料时,转眼间就会在第二段落泪;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看完随笔类的书,之前只认为悬疑类的小说才有这样的魔力。不过,很开心,这么多个第一次都给了你——刘同,《谁的青春不迷茫》。

请原谅我,没有独具慧眼,在你没有参与《职来职往》之前认识你的文字。也请原谅我,当第一次在《职来职往》的舞台上看到你时,甚至嫌弃你高分贝“聒噪”的声音,现在才知道,那是你一直努力想说好但依然带有湖南郴州口音的普通话。更要请你原谅我,在明明已经很欣赏你,有事没事就看你主持的《坦白讲》和某个雨夜翻看了你所有的微博后,依然没有主动购买《谁的青春不迷茫》,甚至认为,这也许只是一个三十岁大男孩的无病呻吟。

也不知道被你哪句话感动,几天前购买了电子版的《谁的青春不迷茫》。从此,电子书不离手。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曾在朋友圈给大家推荐,真诚,是你贯穿整个作品的态度,值得牺牲休息时间来欣赏。是的,我用了三天的时间,跟着你的文字忧伤、冲动、感怀、淡然…

你说,记录,是一件拯救生命的决定。是的,我正在学着用镜头、用文字,记录心境和旅程,和大家分享,把不那么青春的岁月过成一本青春纪念册。

你还说,能鼓励你的人也只有自己。任何事情,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无论感情还是工作,否则,唯一的结果便是措手不及,安全感只能自己给自己。

你用多个篇章写到了友情。你给朋友的定义是帮你弥补缺失生命缺失记忆的亲人。恣意青春年华,我们挥霍的不仅有青春,还有与青春划上关联号的友情。现在30+的我们,似乎更懂得了友情背后的含义。有时候,它是你一半我一半的食物,也可以是一本我一直渴求的书,也是一路走来相互的扶持与打气。更多的时候,它是读懂我的一个眼神。下午,我在给你推荐刘同这本书的时候,你分明看到我眼中马上要夺眶而出的眼泪,你懂我,因为我说,看刘同的文字,就像在跟自己对话,就像自己在鼓励自己。

你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印记,告诉我们,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青春不散场的作文600字【五】

“还记得昨天,那个夏天,被风吹过的一瞬间……”我很喜欢这首歌,好想给我量身订做的一样。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我不知道他忘没忘。

那是在我上初一的时候,在第一堂体育课时,我认识了他……伟。他张的.一般,身体微胖,我很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我只要看见他就能吐出来。可是在那件事之后我对他的印象就不同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在体育课上,我们玩游戏。但是我摔了一绞,忍不住哭了。是他在我的腿最痛的时候来安慰我,我当时看见他的面孔,感到温暖和亲切,我真的很感激他。

从那以后我就把他当哥哥一样看待,他也很照顾我这个妹妹,关心我,爱护我。可好境不长,我有一天突然发现,我一天见不到他就非常想念,一看见他心就“碰,碰”直跳,难到我喜欢上他了?我并没跟他说,只是比原来对他更好了。这事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就传来传去,最终还是传到他耳朵里。正好那是在放寒假,在一个寒假里,我每一分一秒都在想念,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一开学他好象变了一个人,我俩的距离越来越远。现在我俩见面只是擦肩而过,谁也不和谁笑一下,说一句话。

我好怀念那个夏天,那个被风刮跑的夏天,我等着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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