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奔跑的少年600字记叙文)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奔跑的少年600字记叙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3-09 01:41:28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奔跑的少年600字记叙文)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一】

清晨,第一缕阳光从窗缝中射入我的眼帘,我懒洋洋地翻了翻身,却怎么也逃脱不过这金色阳光的追逐。望了望窗外刚刚破晓的天际,我不禁试探地询问起自己仍然梦寐未醒的`心底来:“今早,还跑吗?”我转过头来,瞥了一眼身边的玩具熊,似乎是自言自语道:“继续跑吧,坚持到底,身体才会变得更健康。”我赶忙起床,匆匆地咽下几片面包,就戴上耳机,朝回环曲折的楼梯下溜去。

半夜的清凉还未散去,湖畔的杨柳不断地散发出醉人的馨香。我信步走在光滑的青石板人行道上,不时地东张西望,真想迎接新一天的一切。我漫步到桥头,倚靠在汉白玉雕栏上,和颜悦色地向辽阔的湖面望去。少时,旭日从楼后徐徐升起,眼前的柏油马路霎时被铺上一层金色的曙光,有如一条金光大道,宽阔无比,延伸到天际。我望了望尚不刺眼的朝阳,抿嘴一笑,心想:“就从这里开始吧!”于是,我迈开步子,迎着清晨尚未散尽的薄雾与和煦的轻风,阔步朝湖边跑去。

树荫下,不少年过花甲的老人正对着湖面引吭高歌。不久,在和风的伴随下,我已绕着湖跑完一圈。这时,两腿已经微微有些酸痛,身上也不住地冒汗。我撇下淌过脸庞的汗珠,疲惫地自语道:“跑了一圈,这已经很不错了。喏,桥两旁的花园精致典雅,绿树成荫,不妨休息片刻,再继续跑吧……”

“不,”还没等我自语完,内心便坚决地发出了这令我意外的声音。“今早怎么对自己承诺的?不是要围着湖跑上3圈吗?怎么还不到一半就已经泄劲儿了!”于是,我的手只得碰一下小径旁的花草,又沿着桥面继续向前跑去。渐渐地,我有点体力不支,总是想停下自己的脚步,坐在湖边的石栏上休息一会儿,享受那早晨难得的清风。可心底的毅力总是不断地鼓舞我,使我在极度疲乏时,仍能迈开脚步向前跑去。

正当我跑向终点时,桥下的那片翠绿又不禁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棵棵杨柳在和风中不住地摇曳它嫩绿娇美的柳枝。树荫下,有时回荡着盈盈的笑声,有时又传出一两声萨克斯管的声音。“啊!实在是太美了,要能躲在绿荫下吹会儿清风,休息一下早已僵直的双腿就好了。”我冥冥地想着,脚步不禁渐渐地放慢了。

“做什么事总得善始善终,你已经有了个好的开端,最后一定要有个好的结局。如果连战胜自己的体力都做不到的话,那以后怎么能克制自己复杂的心理呢?”这声音似乎从心中传出,虽不甚响亮,却有心脏跳动般坚定、执着。于是我只得竭力地指使自己的双腿前后迈动,一步步艰难地向前挪去。

渐渐地,我的体力严重透支,脚下开始不听使唤,仿佛是在机械化的运动,呼吸也是越来越沉重,跑步的速度严重下降。但我依旧在奋力向前跑。那一条条隔离线似乎已望不到尽头。不知怎的,我眼前却出现在赛场上奔跑的情景。但我知道,一旦开始走,就很难再有机会超过别人。我拖着两条将近没有知觉的腿,迎着暖风向前缓缓地跑去。

心灵深处仿佛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坚持就是胜利,加油!看,胜利就在那儿!我已透过依依杨柳的间隙望见了我的目标,只是尚未清晰。于是,我拼命地往前跑,坚持不让自己停下脚步。

那白色的桥头渐渐清晰,那云集在桥下晨练的老人们,那奔跑在桥面上的小伙子们,那骑着车匆匆赶路的行人们,都在我眼前一一展现。我欢呼着,用全身心去迎接这属于我的胜利。我慢慢地靠在栏杆上,低头俯视着涟漪起伏的湖面,心中不禁涌现出无尽的感慨。再回过头来用微笑的面容看自己的脚印,便如站在一个高高的山头上,毫不费力的俯视着山下的芸芸众生,渐渐得到了一份超脱,一份潇洒。我征服了自己的意志,在汗水中取得了令自己欣慰的成绩。我无力地将双手搭在栏杆上,汗水已不是慢慢地渗出皮肤,而是快速地淌过脸颊,流过全身。但渐渐地,我发现:在这大汗淋漓中,获得的却是最畅然的快慰。那汗水仿佛已不意味着艰辛,而确乎折射着成功与快乐。我慢慢地朝家走去,仿佛感到:自己的脚步不再沉重,而充满了自信与乐观!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二】

周一对每个单位来说,都是较为重要的,今天单位后勤的女同胞几乎全聚合在了图书室,聊上周本单位病故的同事,只因心梗,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和大家永别了。同时今天又有县政府办的一年青干部,也因心梗,三十五岁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大家谈论的话题就是怎样活着?

我想到命运这个词,只是悟性尚未到达一定的境界,还理不出其中的奥妙。感性的认为,道法自然是不会犯错的。

人要认命。人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非常渺小的.万物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物种,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更改,唯有顺从,适应,才是智者。

何为命?命字的写法,巧妙地告诉我们一点内容:人为了一口饭吃,经历了很多曲折坎坷不平,才能找到一个支撑,这个寻找支撑的过程,所经历的一切所拥有的一切,这期间的五彩缤纷,就呈现出各自的不同,这不同就是迥异的命。有的人,她生来就命如桃花,绚烂无比,多数人,都不是大富大贵的命。命,是脚踏实地,立足现实,苦苦抗争战胜自我的过程,这就是个人的命。因为现实又时真的很残酷,有很多不是自己的能力所能操纵的。这命有时给人的是一种沉重苦涩之感。甚至是一份沉重和庄重。但是上苍他也在启迪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立足大地太沉重了,不妨抬头看看地以外的世界:上边还有天,天上的白云如此的飘逸,安闲,轻松和自在,当命太悲苦的时候,还有运气在不断的变化,它会把你带到一个别样的世界,那就学着和白云一起奔跑,安闲的自在的轻松的自由的和云散漫在一起,抛开一切沉重的时候,人就有了飘飘欲仙是资历。

我忽然有了茅塞顿开之感,是啊,人不能太物质了,物质的东西给人的是沉重,是窒息是压力,根本产生不了所谓的动力,人还是多拥有些精神成面的东西,人的内在才真正能够做到安闲自在舒服和惬意。

命运两个字给我足够的启示,让我明白:身为女人,强大不是你的代名词,女人应该是精致的,所以精致的女人,就该努力精致的生活。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三】

如果你问我,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是谁,我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的妈妈,她是天低下最美的女人。”可能你会嘲笑或是怀疑:“你都还没过完半生,怎么就谈上了一生的事了,你又见过多少人。”诚然,我走过的路还不够长,见过的人也并不多,但是我相信我的回答并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的改变。因为这份美是很纯碎的赞美,是出于内心的,是带有情感的。

自我出生以来,这个女人就为我操碎了心。一方面要工作挣钱,另一方面还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然而,淘气的我却一点都不懂得理解,更谈不上体谅了。每天都捣乱来博取关注度,做一些荒唐事:不做作业以为自己很有个性,不交朋友以为自己很独特,殊不知在老师、同学眼中却是怪胎一枚,屡次被老师要求见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老师已经对我很失望,同学已经习惯了远离我了。而此时,不变的是,她仍旧在我身边。给我鼓励,给我建议,帮助我重新的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建立良好的形象,收获良师益友。

平平淡淡的几年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进入了叛逆期。她又成为了第一个“受害者”。处于叛逆期的我,在独立与依赖间徘徊,迷茫之间,总爱发脾气,总爱抱怨,无疑,她便成为了我的出气筒了。令我感动的是,每次我发脾气,她总能平静的看着我,然后给我默默的讲道理,即使我似乎都没在听,她还是十分富有耐心的教导我。

一个在我心中最伟大的女人——我的母亲,明天就是母亲节了,在外求学的我,难以陪伴在您的身旁,只能在远处默默的为你祝福,透过文字跟您说声我爱你。

母亲,全天下最伟大、最美的一类人,为我们遮风挡雨,是我们永远的支持者,谁能找到其它人比她更美呢?如此美的无私、美的动人、美的温暖,唯一的女人只有母亲!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四】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需要报答最美好的人,这就是母亲。”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他用汗水浇灌着我们的成长。岁月流逝今昔两不同,是我们偷走了母亲的青春与容颜,偷走了母亲的健康与美丽。所以,我们应该感谢这世间最伟大的女人——母亲。

人们常说“百善孝为先”,占有包拯辞官救母,冯玉祥为逝母作诗的佳话;今有陈毅为老母洗屎尿裤的孝道。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母亲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她为我们倾注了她毕生的心和精力,母亲无时不刻不在关心我,呵护我。当我深夜难眠时,是母亲将我轻轻揽入怀中,低声哼唱着摇篮曲;当我生病时,是母亲趴在窗前日夜守护;当我在成长道路上摔跤时,是母亲将我扶起为我拭去眼泪。然而我们何曾明白她的苦心,何曾体会她的辛苦,何曾感觉到母亲已渐渐老去。感恩是敬重的,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马克·吐温说:“就是在我们母亲的膝上,我们获得了我们最高尚,最真诚和最远大的理想,但是里面很少有任何金钱。”是的,母亲用她的善良,纯朴,圣洁影响着我们,使我在如此混乱的社会中得以保存最质朴的本性,感谢他给了我们一生的爱,感谢她无私,伟大,崇高的爱着我们,我们才能得以健康成长。在我十岁那年,我在我家的网吧里捡到一个男士钱包,我交给了妈妈,本是想着里面肯定有钱,拿出来把钱占为己有,却不曾想被妈妈一顿训斥。妈妈把钱包收了起来,从未打开它,直到失主前来寻找,妈妈才拿出归还……妈妈用她的实际行动教育了我,感恩母亲。

母亲无私的奉献了她的一生来把我们养育成人。她像春天的细雨洒落在我们的心田,滋润着一颗颗幼苗茁壮成长。感恩母亲,是她让我看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是她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正如米尔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以奔跑的少年为题的作文【五】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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