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一天700字作文(我多想回到那一天作文800字)

回到那一天700字作文(我多想回到那一天作文8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2-06-24 00:50:17
回到那一天700字作文(我多想回到那一天作文800字)

回到那一天700字作文【一】

陌上,繁华几许开落,笙歌几许静默。我在寂寞二十年后,遇见,并选择了你。是因了前世,那份未了的尘缘。为了守候这一场轮回中,宿命的缘,我在初遇的渡口,种下樱花十里,不约来生,不诺后世,只许今生今世,只求现世安稳。

我们葱茏的年华,被一岁岁春风抚绿,又被一年年冬雪漂白。日复一日,安静修行的足迹,未曾刻意铺排词句,却已然成行。见与不见,是每一个季节,转角处的耳鬓厮磨。寂寂心语,或婆娑,或明媚,全是关于远方,关于你。

听闻,那个初遇的渡口,一夜春风,十里樱花,次第绽放。那是大片的浅粉,淡到极致。樱花开的肆意,旁若无人。你说,绽放很美,我一直在你心底,素素开。如我们浓淡相宜的守候,干净如琉璃,不染一丝尘埃。站在熏香的时光里,忽然就忘了前尘,忘了来路,忘了想念的苦楚。那个恰好的遇见,被谁遗失在很远很远的蒹葭,苍茫茫。却原来,我是你一生触不到的温柔,好可惜!

曾经的期许,多像那浅浅的樱花,如烟,如雾,如幻,美得那么令人炫目。樱花树下,邀风小坐,邀你桑麻。我偷偷为你藏起的那一枚,胭脂色的念,被眸中的水意,洇湿,溅满衣襟。不知,经年以后,时光会不会把所有深情都殆尽!这一场绽放的美,会被谁写成爱过的传奇,在水墨里永恒。

风里,雨里,紧扣一缕春的香息,安静走过四季。茫茫人海之中的相遇,谁的回眸,潋滟了这个滴露的春天?谁的守候,娉婷了我们清浅的岁月。行于红尘,眷于红尘。对于有些爱与喜欢,一直在原地,从未拥有,也未曾失去。夕阳西下时,哒哒的马蹄,只是个错误。经年,那个关于樱花的约定,被我负了又负。不是不想,只因,前世今生太遥远……

煦风轻轻,拂过矮矮的篱笆墙,那里住着我们寄出的一封封樱花信。那信,是落满花香的,低眉轻嗅,总能感受到香里融着暖,沁满爱。夕阳西下时,晚霞栖上了西窗。我在读信,你在读我,偶尔相视一笑,不说话,也很暖,很温馨。若他年失散,林下再次相逢,我们都改变了名姓,是否还会隔着万千人海认出彼此?

那年,一起放过的纸鸢,是一笺泛黄的诗词,惹了蚱蜢舟的轻愁,载不动。那月青梅,是竹马追不上的流年,在初见的时光里,郁郁寡欢。那日的你我,缘聚缘散,你醉在了枫桥的渔火,我随了唐朝的月光。

三生石上,刻下的誓言,在风雨里飘摇。那遥遥的归期里,谁错过烟雨一重重,误了樱花约。谁轻轻一个回眸,醉了谁的浮生流年。就将那些流泪的曾经,捻入记忆的沙丘。枕着那一弯长长的思念,把所有的荒芜,搁浅在红尘之外。

假如那天,我要凋零,如绽放时肆意,纷落如雨,转眼随了流水。你还会不会,循着最后一脉,若有若无的香息,寻到我凋落一地魂。然后,轻轻拾起,为我堆一个冢,年年梵一柱檀香。偶尔,念起昨日的我,而泪湿衣襟?

假如那天,我要凋零,会在你转身时,收起曾经所有绽放的明媚,瞬间枯萎。不念前尘旧梦,不记相约来生。只是,只是黯然零落成泥,碾成尘,不留一丝香息。从此,十里宫阙,笑渐不闻声渐悄。

回到那一天700字作文【二】

它终究是回不来了。

我常想,如果我身边有一只小宠物陪伴着,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它可爱的面庞会使我更加愉悦,它灵巧的身姿会使我不再孤独。

我曾多次在小区里看见小狗的身影,我的目光总是停留在这些无邪的小天使上。它们每次都会勾起我的记忆,我多想回到那一天啊!

我最爱的小狗欢欢是前几年送走的。我至今仍忘不了它被爸爸装上车时那无助,迷茫的眼神——即使全身黑乎乎的它在夜空下并不显眼。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拍几张照,还没来得及教它坐下的口令,还没来得及跟它说声再见……汽车便带走我唯一的念想,在一片空虚的黑暗中无了踪影。我像是从此关上了什么似的,硬是把眼泪逼了回去。

若是能回到那一天,我想我将准备好一切。至少留给它,也给我们一份珍贵的回忆。

清晨,我将沐浴着天边那一丝光亮起来,打开笼子的门。不用说,我们的小可爱一定早就起身,等待着它的主人带它出去遛弯了。迎接我的`是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便是激动地亲吻。噢,它总是这样热情!

我从它身上摘下束缚、控制它的链子。我知道它是那么的不喜欢,虽然不这样它将会四处乱疯,玩得忘乎所以,但这是它在我们家生活的最后一天,放任它去跑,去跳,也算是给这个不知情的小家伙一个安慰。它似乎是有些惊喜,不过很快它又恢复平时那副蠢样,和它的哥哥小黑混在一起。

实际多天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欢欢身上跳蚤是由从不洗澡的小黑上引来的,这也是它被送走的原因之一。

我很不愿打扰它们兄妹的追逐时光,可现在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我抱走依依不舍的欢欢,让它继续进行刚才的散步。它就好像个深居树林里的小精灵,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这里嗅嗅,那里闻闻,一不留神就被别人“拐跑”啦。

阳光暖暖地照在它身上,它昂首走在前头。一只猫经过,它便马上摆出一副骑士的样子,像在跟我说要保护我。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心被狠狠揪了几下,很痛很痛。

一个上午就在我们久违的悠闲的散步中度过了。我拿出手机,想拍下欢欢打盹的样子,却怎么也找不着。大概是上午玩累了又躲哪儿歇着去了吧。我不经意之余,瞥到了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啊,欢欢你又叼走我的黑靴子睡觉!也许它不以为然,但我想起了我的目的,连忙拍下几张照片。镜头下卷缩着的它活生生像一个大黑丸,又垫着我的靴子,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狗。我留恋地望着它,一定会忍不住再多拍几张的吧。

照它贪睡的性格,半个小时之内是绝对醒不过来的。我会坐在它身旁,仔仔细细地观察它的样子,努力记住它此时的模样,与它刚来时的小个子。回想起来,它还真是长大了许多,快得我都没有发觉。

夜幕拉了下来,我端上为欢欢特意做的牛肉,为它践行。它不出意料地在吃完的后几分钟被爸爸带走。我只能对它道声抱歉,忍痛送别。

一天真是太短了,不是吗?我逐渐忙起来的生活已经无法容下一位新成员,对此我一直觉得对不起欢欢。但真能让我回到那一天,再次与它相见,这似乎也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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