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一篇类比手法的作文500字)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一篇类比手法的作文5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10 08:30:07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一篇类比手法的作文500字)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一】

生活中,法律有时候似乎离我们很远,有时候又似乎离我们很近。说远,是因为我们不知法,不懂法;说近,是因为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甚至会不知不觉中犯了法。

在我看来,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国家明文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概不允许进入网吧。可有些黑心网吧老板为了赚钱,不顾及法律,让正在上学的未成年人随意进出他们的网吧。如此,不仅让那些学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走上了厌学弃学的道路,更是使得法律形同虚设,损伤了法律的尊严。

邻居家的亮亮就是一个鲜活的事例。小学成绩优秀的他,自从被他的哥哥带到网吧玩过一次,就似铁块遭遇了吸铁石,恋恋不舍离不开网吧了。每天放学回家路上都是拐向网吧的方向,一直玩到爸妈找到网吧揪着他的耳朵,才迫不得已地跟着爸妈回家。最初他的爸爸妈妈只是苦口婆心地劝说,慢慢地变成了怒气冲冲的训斥。随着去网吧次数的增多,屡教不改,他的爸爸妈妈竟以拳脚相加,并再也不给亮亮零花钱了。随着亮亮对网吧的沉迷,就像染上了毒瘾的人一般。没了零花钱的亮亮因为缺钱进不了网吧,竟然偷窃爸爸妈妈的钱又去了网吧。事情败露,少不了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在学校里的亮亮,也不再是之前那个活泼开朗、深受同学欢迎的优秀生了。每天上课都会经常打瞌睡,下课后就坐在座位上沉默寡言,目光呆滞,好似一桩木头一样。这所有的变化,难道不是黑心网吧老板违法经营的错吗?

网吧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寒假里,我向爸爸坦露了我的疑惑。爸爸同意带我去网吧感受一下。推开门,一股浓烈的烟味和刺鼻的垃圾食品的味道扑鼻而来,昏暗的大厅里,每个闪着荧光的屏幕面前都有一个圆圆的脑袋,真是座无虚席啊!在这样的环境里,原本该是鲜活的人似乎成了一个个没有灵魂的动物,只是机械地不停地操作着鼠标。他们有些人呆滞地看着电脑屏幕,目光空洞;有些明显是学生模样的男孩儿,躲在昏暗的角落里玩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发出一两声怪异的惊叫。

我向爸爸使了个眼色,和爸爸一起来到吧台里工作人员面前。爸爸用半带开玩笑的口吻说道:“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网吧,你怎么让这些学生都进来了?”那人赶紧递上一支烟给爸爸,支支吾吾地嘟哝着,并作势对靠近的二个男孩说:“快点啊,你们时间到了赶紧走啊。”

我和爸爸走出网吧,回头赫然发现网吧门口贴着一张醒目的标语:未成年人不得入内。几个字是那样的大,那样的醒目,可网吧老板的心里真的有这几个字母?

是的,亮亮和那些迷上网吧的学生们,固然缺乏自控力,可那些无视法律规定的黑心网吧老板难道不也有责任吗?如果所有的网吧老板都能遵守法律不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那么一些痴迷网吧的学生,不就多了一丝向上奋进的希望吗?

其实何止是网吧老板,生活中违法的现象不是还有很多吗?工厂乱排污水,商贩制造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各种欺骗欺诈事情……生活中如果我们都能知法懂法,不去做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社会是不是会多一些美好呢?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我做起,从今往后,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二】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三】

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初级境界。要深刻理解司法的最高境界,就要领悟“法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就是:“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追求司法的公正就要研究法的精神,而非法律本身,怎样做到把法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有效结合、公正司法,是每个高水平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境界。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四】

法,离我们很近,也离我们很远。说近,是因为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法,说远,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法,似乎离我们很远。

我看了一本名叫《法在我身边》的书。让我受益匪浅,比如: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例子: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上海复旦大学也发生了了案,寝室饮水机疑遭室友投毒。中毒研究生名叫黄洋,不久前曾在耳鼻咽喉科博士录取考试中取得第一名。

由此可以看出,法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五】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他认为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同时他又强调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很明显独裁的专制政体是人民所不希望的,人民被极大的奴役着。君主政体也是不太保险的,共和政体则需要防止人民的委托人隐蔽自己的腐化。腐化了的委托人常常口口声声称赞人民的伟大,来掩盖自己的野心;他们不断赞赏人民的贪得无厌,来掩盖自己的贪得无厌,最终让人民陷入不幸之中,人民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为了约束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尽可能的避免独裁,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部分。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最初的学说的研究是以罗马为背景的。罗马人民掌握有最大部分的立法权力,一部分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一部分了;元老院掌握大部分的行政权和某一方面的立法权,并且同时掌握一部分的司法权,具有任命部分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对抗人民的权力。国家的权力被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手中,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人独裁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的。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的平衡,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的格局。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虽然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但是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跟其他所谓的民主的制度一样,并不真正代

适合类比法的作文【六】

阿拉法特从小就显露出了不受他人控制的独立精神和超乎常人的组织能力,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在反英斗争中,年仅17岁的阿拉法特自告奋勇,从沙漠部落中购买武器,偷运到巴勒斯坦,一时成为巴勒斯坦人心目中的英雄。

1948年5月,第一次中东战争爆发,阿拉法特毅然投身于抗击以色列的战争中。在战火硝烟中,他看清楚了巴勒斯坦人的悲惨命运,认识到革命是惟一的出路。此后十几年的时间,他一直为保家卫国的理想舍身奋斗。

自由,比任何东西都来得更宝贵。阿拉法特朝着理想国度勇往直前,1993年,他与以色列总理拉宾签署了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从而拉开了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帷幕。第二年,他结束27年的流亡生涯,回到阔别多年的加沙。1996年,阿拉法特当选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连任至逝世。

分析:自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阿拉法特的一生,正是对“不自由,勿宁”的最好诠释。

话题:“禁锢与自由”“为理想艰苦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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