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遇见为话题作文600字15篇)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遇见为话题作文600字15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18 15:11:50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遇见为话题作文600字15篇)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一】

在茫茫人海中,回眸瞬间,定格永恒。

——题记

友谊,是心与心的结合开出最美的花朵,是朋友之间互信互利昂的两颗真挚的心,是我们这一生当中最美的遇见。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第一次迈入附中的大门,随意的转头,却看到了你,似尘世中的仙子,白衣飘飘,目光坚定,美丽如画。这一幕就在我脑海中定格,沉了永久的'回忆。

不知是不是我们就是有缘分,在我踏入班里是,竟然看到你天真的面孔。我有一种莫名的欣喜,莫名的想要接近你。

我们还是成了朋友,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是纯真的,是永久的,但我错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何称君子?好吧,既然是一次错误,那就放手,这不是一次美丽的遇见,而是一个错误的相遇。不要说我背叛了你,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你,朋友嘛?还是祝你名,抑或同学?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吧,我已面壁思过了。

愿,我能真正的一次友谊的美丽遇见。

后记——她终于找到我,说了一声再见,我一个人在秋天枫叶飞舞中,承受背叛的孤独,想想曾经的回忆,品味里面的甜与苦,等待着真正的美丽遇见。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二】

世间一切,都是遇见。每一刻的遇见,都是新的绽放。-----题记

当我们与自然相见,便踏上那充满诗意的旅程;当我们与书籍遇见,便产生一次次心灵的碰撞;当春与冬相遇,又看见岁月的蹉跎。每一次遇见,都是难以忘怀。

那一天,我遇见了——走钢索的人。

记得小时候,爸妈带着我们兄妹俩去看表演,其中有一项最精彩,也最令人紧张的,便是走钢索。

常看见艺人们走在钢索之上,每次都会惊出一身冷汗,可他们的眼神却如此坚定,花样层出不穷,也许在人们看来,那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表演,偶有不慎,粉身碎骨。可在艺人看来,那些不过是雕虫小技,那钢索,是与他们有着肌肤之亲的灵魂啊!

记忆犹为深刻的一次,是在9岁。第一次来到钢索的前面,在鸦雀无声的表演大厅中看艺人走钢索。

全场肃穆。

看着艺人走在细细的钢索之上,表演着层出不穷的花样。只看见他们在钢索上跳跃,旋转,用自行车在钢索之上轻松驶过。眼神从未游离,正视前方,目光如炬。台下看着的人双腿颤颤,台上做的人却双腿笔直——正如他的眼神一样的坚定。观众凝神屏气,眉头紧蹙,欣赏这“命悬一线”的表演。于是,我惊出一身冷汗。

他们是怎样练就平衡的?这个问题,在我心底埋藏三年。之后终于悟出:走钢索确实是拿生命在表演,成功者必定在幕后下了千锤百炼的功夫,才会拥有如履平地的平衡技巧。

成长之后,看艺人走钢索,依然惊出一身冷汗。

它与人生,惊人的相似。

有勇无谋者,艺高无胆者,身无绝技者,还有敷衍塞责者,不求上进者,好高骛远者,等等等等。走起钢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稍有不慎,粉身碎骨!

在人生的钢索上行走,唯有倾尽全力,稳打稳扎,才能把自己的`一生圆满地诠释出来。

所以,感谢钢索艺人,让我懂得人生;感谢上天,让我遇见;感谢遇见,让我的生命,有了新的绽放。

世间一切,都是遇见,静待花开,等待遇见!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三】

遇见,是一道美丽风景,也是一种缘分。

天,依旧是昏暗的黑色。四周静悄悄的,清晰地听见不远处的鸡鸣,高亢而洪亮。不多久,渐渐变为深蓝。一道红霞从地平线射出,四周笼罩着一层微紫色的云雾。原本的沉寂慢慢变为喧嚣,传来阵阵舞锅弄铲的声音。看着天,慢慢变为一片浅蓝,颜色很浅。微紫色的云雾向四周漫去,红霞慢慢扩大范围,太阳透过云隙,露出小半边脸。不知太阳是用何种染料染成的,竟会那般嫣红。它醉醺醺地爬上孤寂的天,一步一步地,慢慢地上升。最后,完全跳出了地平线。红得光亮,红得透明。等我出门时,晨光乍泄,暖暖的光便洋洋地洒落,太阳已升入天空,心也被照得出奇的通亮,早上微微的睡意和疲惫被一扫而光。褪去昨日的光环,我又是一个充满希望,重又开始创造的活力少年。我竟觉得,世界有种让我想象不到的美丽。朝阳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脉动,甩掉烦恼,忘掉过去,开始一天新的旅程。

早晨,遇见朝阳,遇见了开始与希望。

在忙碌了一天之后,身心俱疲。看窗外的太阳,此时又别有一番趣味。慢慢下沉的太阳浸红了半边天,云朵被染成了彩色,越来越红。似是对天空的留恋,它迟迟不肯落下。长时间的停留之后,像跳水运动员似的跳入了地平线,留下了一片被染红了的天和最后的光热,温暖着我们疲惫的心。我有些惆怅,又有些惊喜。夕阳向晚,我留恋这晚霞和晚霞映照下的天空——太阳酝酿了一下午的天空。倘若没有我的无意一瞥,怎能发现这醉人的景致!人生有多少个无意中发现,又有多少个无意中失去。我无暇顾及那多个失去,却留心于一个个美丽的遇见,它们才是我人生中精彩的片段。我爱这种遇见,它总是给予我无限的温暖和慰藉。这样,我能更好的出发,在夕阳灿烂中,准备迎接下一个崭新的明天。

傍晚,遇见夕阳翘首弄姿的模样,心里是止不住地欢喜。

天又变得深邃,感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披着满身的霞光回家,心里装着满足和快乐。我想到了另一个词——奉献。即使西沉,太阳也在不遗余力地为我们奉献温暖和光明。即使再累,回到家,也有家人在等着你,为你做一顿丰盛的晚餐,谈笑之余,时间滴答而过。这一天,将在欢笑中有一个圆满的结束。或许明日的太阳会更加美丽!倏然间,我想起樱桃小丸子的口头禅:只要活着,就能遇到好事。

晚上,和亲人在一起,享受生活的温馨。

遇见,真好。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四】

听妈妈说,在解百的过街地道里,有一位无臂青年,他用脚写毛笔字,写得极好。我觉得很好奇,就想去亲眼看看。

今天天下着大雨,妈妈带着我,特意前往。可一路上,妈妈还在担心:“这样的雨天,他恐怕不会来了。”没想到,当我们转弯进入解百地道,我一眼就看见了角落里整整齐齐地摊满了书法作品。走进一看,上面的书法作品有端庄大气的楷书,有线条流畅的行书,有奔放自如的草书。一位没有双臂的叔叔站在作品前,我从“林风现场书法”这几个字中知道了这位书法家名叫林风。

不一会儿,他坐在了小板凳上,用脚夹出一个卷轴,用镇纸压住卷轴上方,将纸铺平。然后,他又用大脚趾和二趾夹起毛笔,在墨罐中蘸了点墨,捋顺笔头,开始书写。他的腿悬空拎着,写得很流畅,时而轻,时而重,神态自若。我平常写毛笔字抬着手臂就觉得酸,这位叔叔看似不感觉酸,大概是练得习惯了。

他写完草书“精气神”后,我悄悄对妈妈说:“我们花二十元买他一副字吧。”妈妈答应了。叔叔问我想写什么,我挑了一副字多的草书请他写。他微笑着答应了,“忙时井然,闲时自然,顺多偶然,逆多必然,得之淡然,失之坦然,褒则常然,贬则泰然。”他念完后,便用双脚摊平宣纸,再用两个脚趾夹起毛笔,开始写了。

写完后,他又用两个脚趾夹起自己的印章蘸上红色印泥,重重地按在宣纸上。我看叔叔写得好,便问他:“叔叔,你为什么不去西泠印社?”叔叔微微一笑,说:“西泠印社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我点点头。虽然林风叔叔不能进西泠印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足以震动我小小的心灵。

回来的路上,我被这位无臂书法家感动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黄山上的奇松。那年冬天,在风景秀丽的黄山上,我看到了数不清的奇松。它们中不少长在悬崖峭壁上,枝叶繁茂。翠绿翠绿的松树衬着瓦蓝瓦蓝的天空,显得生机勃勃。可是当我看到它们是从岩石缝里长出来的时候,我震惊了:这松树,竟然在没有水,没有土壤的岩石中生根发芽,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拥有了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呀!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常人看来的“弱者”,他们可能身有残疾,可能生活窘迫,但他们不畏艰苦地活着,这不正是“强者”的品格吗?我知道生命需要什么了,是——顽强!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五】

夏的故事随风翻过几页,带着馨香的余温,在那一片浅黄的落叶里,让炙热的世界慢慢走远。虽说入秋已久,但今年盛夏酷暑那一整天浸在汗臭中的滋味,那随手一摸,一手滚烫的感觉还铭心刻骨,似乎盛夏的余威还迟迟不肯退却。

金色的秋,或许是办喜事的最佳时节吧,因为小区里的大妈们总会聚在一块儿,说着谁家结婚啦,谁家娶儿媳了之类的话。连我那个被家人调侃是“齐天大剩”的表哥也在一天前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昨日清晨,当太阳都还在云端旖旎的时候,我就被无情的妈妈从温柔的梦乡中拖了出来,扬言要去姑姑家帮忙之类的。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迎来了礼车。这个时候,有人突然开始大把大把地扔糖和硬币,伴随着小孩们一拥而上和“铛铛”的硬币落地声,我看到了一个苍老的身影。

她是个拾荒者。许久未打理过的头发乱糟糟的,时光在那张黝黑的脸上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深深的皱纹,早已不显清明的眼睛带着浑浊,嘴巴紧抿着,白中透黄的头发上顶着一块湿布。身上的衣服到处是补丁,泛黄的衬衫上沾满了尘土,左右高低不齐的裤腿漫过一片色彩鲜艳的土地。脚上穿着发灰的旧鞋,有的地方已炸开了线,她的手上还拿着两只鲜红的气球。她蹲下身子,在地上摸着。

当她想要再往前一些的时候,那些孩子又把她挤了出去。无奈的她,只好拿着仅拾到的一块糖和手中的气球,迈着蹒跚的步子往回走。那些一脸笑意、热热闹闹的人群中,没有一个注意到这个微弱的她。

忽然,一个蹦蹦跳跳的小身影从人群中钻出来,朝老人跑去,把手中所拾到的糖块、包着红纸的钱,一股脑儿地全部塞到老人手中。孩子也就四五岁儿,红扑扑的脸蛋上还有那刚刚与其他孩子“搏斗”的痕迹。老人捧着那满满的美好,笑了。

感谢遇见,使我发觉生活的明媚。

以遇见话题的作文700字【六】

刚刚结束,望着惨不忍睹的试卷,我的内心无尽的失落。我把试卷用力地拍在桌上,试卷像个被抛弃的无奈的孩子,掉落在我的脚边,刺入我的心里。

偏偏,老天又与我作对,下起了倾盆大雨,密集的雨点如同无数枝银色的利剑,纷纷刺向我已经伤痕累累的心。我暗淡的双眸无助地望向呼呼作响的窗户,蓦地,一丝扎眼的绿映入我的眼帘。那是什么?我好奇的望去,脸蛋紧贴在冰冷的玻璃上。那是芦苇!

我竟然遇见了芦苇,在那钢筋水泥的楼上。

芦苇,我曾经在村庄的水沟里见过;曾经在上学旁的小路上遇过;曾经在美丽的油画上欣赏过;也曾经在抗日的电影中探秘过;更曾经在优美的歌曲中陶醉过……可唯独没有,没有在那钢筋水泥的楼上见识过。

望着在雨中左摇右摆的芦苇,我不禁想:“小芦苇呀,生不逢“地”啊,马上就会被狂风连根拔起的,像我一样跌在深渊里,再也别想享受阳光了!”

带着些许的幸灾乐祸,我打算看看狂风如何摧毁芦苇的生命。几分钟后,芦苇仍是在风中摇曳,并没有我担心的那致命的一击。我开始给狂风加油,想看看到底是风厉害还是芦苇厉害。就在这时,一阵狂风袭来,雨点糊满了窗,我心想:“这下你还不完蛋?”然而,芦苇以铁一般的事实破灭了我的想法。

芦苇在剧烈地摇曳着,东倒西歪,幅度越来越大,有时好像已经被刮倒了,但只要狂风稍一懈怠,它又会立即挺直腰杆站立在那里,就像一个不屈的战士。好像对它来说,密集的雨点是那急骤的鼓点;咆哮的狂风是那出征的号角;一堆堆乌云是那燃烧的烽火;一道道闪电是那锋利的剑光。芦苇在电闪雷鸣中放声呐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不禁被芦苇感动,开始给芦苇鼓劲加油。芦苇好像也感受到了我的祝福,挺得更直了。时间如白驹过隙,狂风开始懈怠了,雨点开始平息了,而芦苇仍像倾盆大雨之前一样,矗立在高楼之上,扎根在钢筋水泥之中。

我不禁感到惭愧不已,小小的芦苇都能战胜残酷的狂风暴雨,而我,却只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就自暴自弃,停步不前。这行吗?望着在阳光下折射出斑斑光芒的芦苇,我感受到了坚忍不拔的力量。

我捡起地面上的试卷,笔尖在试卷上舞蹈着,嘴角微微上扬起弧度。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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