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择业作文

大学生择业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6-04 08:10:48
大学生择业作文

大学生择业作文【一】

我一直觉得自己有个弊病,那就是自卑。表面上,我是个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活动的人,但是,其实在人群中,我会时不时的感到惶恐。无意中就会去注意别人,看到别人的穿戴地很帅或很漂亮就会由衷的羡慕,看到别人说的话可以那么幽默,就会很崇拜,幻想着要是自己也能够光鲜亮丽的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吸引大家的目光,那会是多么有面子的事。但是我也很清楚的了解,我就是我,不能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人,这是自己的个性,说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在自卑和小心中,我过着碌碌的日子和学习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阿德勒的书《自卑与超越》时,无限好奇,想在书中发现人们是怎样走出自卑,怎样获得超越自我的勇气的。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

书中的语言,平和亲切像是一个智者慢悠悠的与你对话,慢慢的告诉你人性格的秘密和克服自卑的方法,让人的心情时起时伏,最终归于宁静和满足。

阿德勒从个体心理学观点出发阐明人生道路和人生意义。作者提出:每个人因为对其现实地位的不满意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的通性。在我的理解里也就是虚荣心。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超越自卑,关键在于正确理解生活。这种理解就来源于家长和教师的正确教导。他指出要培养儿童对别人、对社会的兴趣,使他们真正认识“奉献乃是生活的真正意义”。这样,他们就能够从自卑走向超越。我的理解是“人的价值不体现在他个人有多完美,而是对社会的贡献有多少,贡献的价值远远比个人的形象能力来的更重要。美在心灵,就比他人更高尚。

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与职业、社交和爱情这三个主要问题有关。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作反应时,都表现了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真正的生活意义在于对别人和社会发生兴趣以及能与人合作。

自卑感实际上是人类不断发展的动因。科学的兴起就是因为人类感到他们的无知和他们对预测未来的需要而努力奋斗的结果。优越感的目标取决于每个人所赋予生活的意义,是建立在他的生活方式之中。人类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我们所有文化贡献的源泉。而超越力量的大小,端视自卑心的强弱,以及个性、企图心等。自卑与超越的相对强弱不同,在不同的人身上,衍生出许多种不同的性格与行为来。正因这股力量相当强大,若能够妥善运用,则可以成为一股不断突破的动力,否则,将成为另一个失败的开始。

任何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最初都是以感觉来判断是非好恶。刚出生的婴儿到幼年阶段,接收到任何负面的信息,印象都会特别深刻。容貌、身材的高矮胖瘦、课业成绩的好坏、家庭背景的差异等等,都有可能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种下自卑的因子。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命单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生活是自己的,没有必要为了别人一个眼光而改变自己的前进方向,放慢提升自己的脚步!

大学生择业作文【二】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偷盗并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用心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去。

大学生择业作文【三】

《我的大学》讲述16岁的阿廖沙到喀山想进大学读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来说大门是关着的。阿廖沙在那里的一所特殊大学—“社会大学”,在这个所大学里他接触到许多知识分子,受到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这所“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我要去喀山读大学。一经决定,我变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达到目的。”高尔基如是写到。此时的高尔基已是处在于我们年龄相当的阶段,没有任何资本,也没有任何亲人的帮助,有的只是与他毫不相关的人的一句不经意的鼓励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就足够让他实现大学梦。但不得不说,大学梦的实现,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

现在的大学生们呢?读书,易上加易:资金根本不属于我们考虑的范围,支持却来自社会各界,我们的父母,亲人始终站在第一位。支持的无穷,学习资源的无尽,四年又四年,高尔基式的人才有多少,寥寥无几,可以说几乎没有。怪谁?父母,亲人,国家,教育制度?不用怀疑,就怪你自己!因为一个不容改变的事实 —我们都已长大成人了。成熟的思想已宣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公子”“小姐”的生活的远去,如果你还是只能过那样的生活,我敢说,人与白痴可以画笔直得等号了。

记得英语老师在讲到一篇关于责任的文章时说过,人活着不仅仅是为自己很大程度上是在承担着对父母,家庭,社会等很多反方面的责任。一个无忧无虑的人也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对比一下当时的高尔基,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为谁活着,为自己。亲人的消失,社会的黑暗,没有权利给他责任。可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他就是自己成了一个大文人,不知责任更多时,他会怎样。

有时一对比,我会觉得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大学日子,反而我们的大学生活却是很糟糕。不可否认,学校的条件要好很多,但结果却与他差得很远。究其原因,我们浪费了时间,时间也浪费了我们!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了大学生找工作困难的现状。很多人抱怨,生不逢时,国家,政府各方面的问能,,但要知道,主要无能的还是自己,浪费青春,错失良机,自食苦果!

为了所谓的素质教育,对知识变的轻视,大学里教授的知识不断减少。但对此大学生们仍不满足,以应付考试为目的学习,平时不认真听讲,甚至还总结出 “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歪理。只顾完善和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培养自己的业余能力,结果呢?“无法就业”,只因知识储备不够。也许应聘时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轻松过关,赢得一个岗位,但平时违法完成对业务的处理,最后也只能是过过就业瘾罢了。这时再去后悔大学时光的虚度,只能独自品味“光阴好比河中水,只能流去不流回”的真谛了。如何有意义地度过大学时光?留给自己反思吧!

大学生择业作文【四】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大学生择业作文【五】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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