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忆百年荣光谱青春华章1000字征文)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忆百年荣光谱青春华章1000字征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17 01:22:32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忆百年荣光谱青春华章1000字征文)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一】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二】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三】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穷丑有错吗自卑才有错吧对母爱渴望又失望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四】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五】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六】

“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xx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忆峥嵘岁月颂百年芳华作文【七】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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