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90年代中学生优秀作文大全)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90年代中学生优秀作文大全)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0 05:30:48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90年代中学生优秀作文大全)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一】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这段振聋发聩的话,来自《新青年》的.创刊号。《新青年》让民国青年觉醒,成为了新青年;《觉醒年代》让如今青年了解,那段觉醒的岁月。

《觉醒年代》里,一个个课本中历史里陌生又熟悉的青年才俊出现在我们眼前:为实践自己信仰的道路不断奋斗的陈延年陈乔年兄弟俩、雷厉风行刚正不阿的邓中夏赵世炎、一念救苍生的毛泽东、建立觉悟社在天津参加五四的周恩来邓颖超……他们从一张张黑白老照片里脱身而出,走近了我们,我们终于得以感受到他们青春的温度与光亮。

青春炽热如火焰。看着延年乔年从上海震旦到北大尝试互助社再到留法勤工俭学,我被他们深深打动。他们难道不知道可能失败吗?但他们就是敢试敢闯,擦干净眼泪拍掉身上的灰继续前行,沉着而坚定。青年,闪光发热正当时。在留存下来的照片中,陈延年目光如炬,燃烧着他坚定不移的信仰;在公开的履历中,陈乔年写自己大名鼎鼎的父亲陈独秀“以革命为职业”。那段赴法留学与走向刑场的蒙太奇里,脚镣手铐是沉重的,青年的步伐是自信的;污疤痕触目惊心,笑容却依旧灿烂。再想到延年宁不跪与乔年所说“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享受前人披荆斩棘的幸福吧”,怎么能不落泪?为一百年前他们燃烧的青春,为如今上海龙华他们墓前的花儿与那一个苹果。

青春不光是一段岁月,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不畏强权、维护公理,不谋私利、捍卫国家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北大青年之间扎根,在全国青年之间成长。和平岁月北大学子在校内办杂志开讲学,国危之际北大学子上街游行演讲力争国权。白色学生装、黑色学生帽、红色圆校徽,是他们揭开五四运动的序幕。许德珩邓中夏站在讲演台的慷慨陈词,唤醒市民之思;郭心刚殷红鲜写下的“还我青岛”,烙痛见者的心。如同蔡元培校长说的那样,他们早已抱定宗旨,不图宦达,为国为民。毛泽东在长沙建立新民学会,后创立《湘江评论》,发出“天下者,我们的天下”的呼告;周恩来邓颖超在南开,与觉悟社的同学支持五四运动……正是因为这种青春的精神扩散到大江南北,才有更多的青春才燃烧起来。

青春燃烧之后,剩下的绝对不只是一抔灰。一句话这样说:“现在的学生可能怎么也想不到,一百年前竟然真的有人会为了书本上枯燥无味的理论和主义献出青春与生命。”读到这句话,我深感惭愧。他们的青春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于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给我们换来了窗明几净;当我们已经习惯幸福时,却几乎忘却了前人的披荆斩棘。就连我点开《觉醒年代》的最初目的,也只是带走娱乐色彩的打发时间。而当我看完《觉醒年代》的最后一幕时,我想到黑格尔说过:“历史是一堆灰烬,但灰烬深处尚有余温。”是的,延年乔年、中夏世炎……他们的青春之火至今仍在燃烧,仍在激励着我们,当新时代的新青年。一百年前,他们前仆后继,点燃自己的青春照亮晦暗时代,让一个又一个中国人觉醒;站在他们的一百年后,我们早已不再沉睡。我们应当接过这熊熊青春之火与不朽青春之精神,继续前行。

“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这是李大钊先生的《青春》中最激越有力的片段;是《觉醒年代》中众多北大青年冬日里长城上放声朗诵的一段话;更是今天的我们应该深深铭刻心上,以为青春之指南的一段话。以不朽之青春,创建光明之未来!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二】

“我只愿中国青年都只是向上走,不必理会这冷笑和暗箭。”

——题记

“少年自有少年狂,身似山河挺脊梁。”这荡气回肠的歌词不禁让我联想到我最近在看的《觉醒年代》这部剧。这部剧从开播到现在,深受社会各界人士好评,这背后的一切不仅是由于剧中真实还原了那个年代的实际情况,更是由于剧中充分展示了那群青年即使生逢乱世,即使命运如蝼蚁,仍然心向光明,向上走的精神面貌。

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那个时代,那些青年人,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偏偏就是这些人拿起了手中的笔一点一滴拯救国人迂腐的落后思想,一笔一画描绘祖国的宏伟蓝图,为那个久病难治的中国寻求一点的出路。

在剧中,被捕学生不畏强权,勇敢伸出自己的拳头向这个社会的不公不义据理抗争;李大钊先生扎根群众,表现出鲜明的革命性;陈独秀一生不懈探索救国救民真理;陈延年、陈乔年烈士赴法勤工俭学,宁不跪;蔡元培先生置身北大,雪中三请陈独秀,扛着巨大压力支持学生运动;辜鸿铭先生以国为大,致力于翻译事业……

希望今天的人们可以了解那些舍弃小我拥抱大我的先驱,记住那一个个闪闪发光的名字,不忘今天幸福生活的来路。

我已经不记得是在哪看到的这段话了,但记得大致意思:我们站在历史后来人的视角看先辈们,感觉到他们的伟大。但其实,他们的伟大和悲壮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深重得多。因为我们看见了他们的胜利,所以能感受到他们的奋斗意义重大,而他们在牺牲之时并不能预知未来,不知道自己的牺牲对中国的胜利有多大意义,也不知道我们要用多少年才能迎来胜利,甚至不确定我们能否胜利。他们抱着一腔热,在牺牲之时所能依赖的只有满怀的信念。原来我一直知道他们的伟大,却依然低估了他们的伟大。

希望大家有机会都能一观这觉醒年代的故事,他们绝不应该只是存在于教科书的白纸黑字,而是笔笔用泪和牺牲写就的真实的不该被忘却的历史。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贵之时期也。回望青春年月,你能看到导弹之父钱学森,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肝胆之父吴孟超……他们以青年之躯铸就了以“父”之名。他们把国家,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书写了他们那代人的青春华章。

“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于青春,生于少年于少年也。进前而勿顾后,背黑暗而向光明,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也应学习先辈,创造未来的新征程。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三】

那是一个初秋晴好的天,我一袭红裙,站在一棵苍翠的香樟树下,引颈翘首,目光拉到极远极开,找寻着我此生注定的良人。那天是他到我家下聘“送日子”决定婚期的日子,这预示着我和他将互许终生,长相依守。记得那天的沁凉秋风尤其恼人,吹得我的碎发飘绕,吹得我的裙角翻飞,更添我的烦扰,怎么还没来?母亲的饭菜都上桌了,出意外了?反悔了?聘礼丢了?睡忘了?几千几万种所有坏的设想在脑中成立又推翻,脚下飘落的樟树叶子被我踩得支离破碎……

终于,来了。

一向随性的他,穿着正统的藏青色西装,系着同色系条纹领带,头发喷了定型水,一丝不乱,嘴巴笑得咧到耳根,由他姐夫陪着,披着暖暖秋阳缓缓行来。见我等在树下,一溜烟儿的跑过来,鞋也跑掉一只,好傻!所有的怨恼瞬间烟消云散。

母亲一挂响亮的爆竹把他迎进了屋。稍坐片刻,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庄重的双手递给父母,父亲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朱红彩纸,纸上写有漆黑毛笔隶书体字样,应该是我和他的婚期。他端了茶,双膝跪于父亲母亲面前奉上,“爸、妈,放心把丫丫交给我,我会让她幸福的!”躲在厨房的我,透过窄窄的门缝,清晰看见,他汗珠粒粒微微胀红的脸,父母欣慰又不舍湿润的双眼,眼泪就那样倾泻而下,真的要嫁了,真的要离开这个生活二十余载的家了,真的要离开可以随性撒娇弄痴的父母双亲了,真的要开始另一种全新而未知的生活了。不舍、心酸、害怕、怅惘,种种情绪涌上心头。

转眼间,十年的时光就这样不经意间从指缝眉尖流走,回首十年婚姻生活,甜蜜笑语,伤心泪滴,温馨欢喜,吵架斗气,一路欢愉一路磕绊,一路的笑泪相随,但终究是你离不了我,我离不了你。

甜蜜

刚结婚那会儿,还处在恋爱期,恋人间所有肉麻的事我们都做过。

他为了逗我开心,特意学了许多神奇的小魔术;他为了衬合我偶尔的风雅,悉心研读诗书;他为了治好我的胃病,遍寻偏方秘方,细心给我调养;他为了在某个特殊的纪念日献上一曲,偷偷一遍又一遍练习吉他。

我会在他抽的香烟上题写“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我会在夜雨敲窗的夜半三更为他赶织长长的围巾;我会在听到他下夜班熟悉的上楼脚步声后,熄灭所有的灯,披了毯子扮女巫吓到了他欢天喜地一个礼拜!

而后,我们做了父母,最甜蜜的事都是跟女儿有关,粉嫩粉嫩的女儿不时咂一下小嘴儿、抻一下懒腰躺在床上睡觉的憨态,我们能傻乐着趴在床边一看一个下午,女儿咿呀的学语能让我俩都不好好说话,也叠字奶声的牙牙学语,女儿幼儿园学来的儿歌舞蹈,能看得我们如痴如醉,惊为天人!

再后来,女儿大了,时光流去,感情积淀,滤去了些许青涩、轻狂和浮躁,剩下的是心灵的相守相依。

小到下班疲累时的一杯热茶,为上夜班的他(她)点亮的一盏门灯,大到头疼脑热时的殷殷照拂,坎坎坷坷中的相扶相携,都是我们甜蜜的痕迹。

斗气

吵架斗气是每一对夫妻都会经历的,但吵架斗气也须得把握分寸,穷追猛打,不依不饶,就会伤了感情,扩大裂痕,如若小吵小闹,适可而止,反而平添情趣,加深了解。

刚结婚那会儿,跟老人住一块儿,每次起了分歧,想吵架都不能痛快的吵,只能压低了声音,窃窃私语,那就完全变了味儿,窝了一肚子的火吐不出来。后来经我们双方合议,决定约出去吵,去哪里呢?大街上放不下脸,菜市场显得没素质,最后一致同意去附近农村田野里吵。于是有矛盾后,我俩气闷着脸一前一后出了家门。一路上碰见熟人打招呼,脸就一分分的松了下来,气儿也一寸寸的'泄了出去,等来到田间地头,蓝天白云菜蔬鲜嫩,鸟语花香空气清明,哪里还有半分气恼怨恨。“哎,这白菜多嫩,生的就能吃一颗。”他一语,“这黄瓜才嫩呢,刺儿还凝着霜呢。”我一言。我俩相视间已带笑颜,我作为小女子,当然还要不服气的追问:“喂,架还吵不吵了?”“傻不傻呀?一天到晚就知道吵架。”他会笑骂着作势要掐我佯装生气鼓着的脸颊,我惊叫着跑开。

后来,孩子大了,我们一家三口单过,想想终于可以开怀的吵一次架了,但仍未如愿。

每当我们言行稍有过激倾向,我们家的“维和小卫士”就站出来,很专业的分析谁对谁错,谁是谁非,再互相检讨,互相道歉,最后还要“手拉手,做个好朋友”,麻烦得很,每每只好作罢。有时气愤难平,只能做点别的事情发泄发泄,像把枕头当做假想敌猛捶一气,把他的手机藏在米袋里让他找破头都找不到。

一次,白天战争爆发,因“小卫士”的干预戛然而止,胸口那口气憋得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更气的是,那个惹起祸端的人已经呼呼大睡,香着哩,我半夜两点,实在气不过,起床拿了剪刀,冲到窗台上两盆月季花前,“咔咔”一阵乱剪,咔嚓声终于惊醒梦中人,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玩儿什么,慎不慎人?大半夜的。”我不理他,继续咔嚓,眼看月季将要被我灭顶。“好了,还不解气,来,你咔我!”他伸过头来。他明知道我下不了手,我一扔剪刀,一屁股坐到地上“哇哇”大哭。最后,当然是在他的认错告饶中大团圆结局。

吵架心得:男人要放得下身段,男子汉大丈夫提得起放得下,有时吃亏也是占便宜;女人见好就收,有台阶就下,懂得适可而止是极品女人守则之一。与各位共勉。

“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我愿意每天在你身边苏醒……你还是有一堆毛病改不掉,拗起来,急得仙女都跳脚,可是人生完美的事太少,我们不能什么都想要……就算流泪也能放晴将心比心,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一直很喜欢范范的这首歌,因为她用感性的声音将一个女人在经营自己婚姻的智慧和浓浓幸福娓娓道出,也道出我的心声。

一杯香茶,你上网冲浪,我捧书伴读在侧;两盏红酒,我们对月浅酌,聊聊工作,聊聊孩子。就这样,让我们一个十年,又一个十年的慢慢变老。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相携相持,岁月静好,愿你我一路行去仍是展眉如初。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四】

如果你不想对一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夜色中抵达。夜晚的灯光会巧妙地把璀璨突出,把粗陋隐藏。这段话来自《背包十年》。

这本书是我的大学同学所赠,但毕业后这么多年,我竟然到今日才勉强将它读完,我想是不是我太忙了,亦或者只是因为我一向忽略了我的本心。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文字,喜欢作者遇到的美景与美食,喜欢作者敢于追梦的生活态度。作者小鹏大学毕业后没正经上过班,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

他喜欢文字,他说他要把一路上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和朋友们一齐分享,正是因为这种真实与坚持,他获得千万网友的热烈追捧,也获得了我的喜爱。他还喜欢拍照片,他说他只拍自我在旅行时的一瞬间感动。其实说到底他就是一个追梦人,一个敢于追求自我梦想的人。

这本书记录了小鹏十年的旅程。十年里,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过,孤独过,骄傲过,沮丧过,也热沸腾过,黯然泪下过,怦然心动过,心灰意冷过。我想,如果青春是一首诗,那小鹏用整整十年光阴让这首诗中的每个字都笔触饱满。

很多人应当如我一样,都迷恋无比澎湃的旅行,都渴望在旅行中让自我体验未知。那你是否如诗人般欣赏、品尝、感受这个未知的世界,饱满你青春的诗篇?

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毕业后多年的我,一向认为这个世界转得太快、自我太忙。忙得忘记自我以往也是爱文字、爱音乐、爱旅行。其实是该停下脚步,去寻找初心,哪怕已不再年轻,也该敢于去追求自我的梦想。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五】

我是一个喜欢写信的女孩,我喜欢用那种铜版式光滑的纸张,感受笔尖划过纸张的快感。

某日放假,在家里看妈妈整理一些旧东西,一张旧旧的发黄的纸张落入了我的视线,好奇心让我迫不及待的想要打开它,在征得妈妈同意后,我阅读了信中所有的'文字。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信,可以说那是属于妈妈那个年代的信吧,不论是格式还是内容都和如今的时代相差太大,以致于我并没有怎么看懂,然而比起现在的短信、伊妹儿,我反而觉得那封信格外的亲切,仿佛一个曾经的老朋友再次见面。

我写过很多信,收到过很多信,我将所有的信折叠起来放进我的箱子,我想留着这些信,留着我一段段的记忆。

我不喜欢坐在电脑前看一堆字体一样,形状一样,毫无生气的字,我总是看不进去,每次发表文章也是写好了再达上去,我喜欢笔触的感觉。

我是一个闲着就爱写东西的女孩,写的内容有很多:、信、随笔或者是一大堆够不成任何东西的各种形状的字。写得最多的还是信,对信,我总是情有独衷,我会写给很多人,即使他们根本收不到亦或是根本不会认真去看。记得有一年冬天,我每天都会给逝去的祖姥姥写一封信,写写我的生活,我的朋友,我的家庭,然后放到电火盆上烧掉。

那一封封烧毁的信里包含着一个孩子幼稚的童心。

我并不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孩子,然而有很多事我都不喜欢去说,而是选择写在纸上,但我也不喜欢用智能ABC一个一个打出来的字,打出来的字我感觉不到那是属于我的字,好陌生。同样,我也不喜欢别人给我这样的字,这种字,我感觉不到对方的气息。我喜欢看不同的字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字体,散发着自己的味道。

曾经看过一幅漫画,20xx年的,题目叫信的位置,那是一张长长的板凳,上面坐着电脑、电话、手机和信,信可怜的被挤在一角,快要跌落的样子。

如今20xx年了,不知道信是否还有位置。

中学生作文九十年代【六】

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向太懒,直到拖到今日午时,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一样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以往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终最终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此刻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完美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平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能够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平凡,可是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平凡的人并不必须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平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可是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我应当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平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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