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以第一人称写小草的作文100字)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以第一人称写小草的作文1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4-26 00:39:01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以第一人称写小草的作文100字)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一】

每当我浮躁的时候,便会不自觉地想读一读汪老先生的文章,于是我这次就翻开了汪曾祺先生的《人间草木》,逐渐地,我开始慢慢理解,慢慢地理解书中描绘的世界是生活,更是人生。汪曾祺先生坚持写下他最真实的情怀。他曾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清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嗯,他做到了,他的真心得到了最朴素而真实的阐释,所以这样的文字更容易触动读者的内心深处,做到科普知识和分享情怀两不误。喜欢这种类似白描的笔触,字字句句都能打入人的心坎,带你亲近自然,带你品味不一样的人生趣味,带你真正领会“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那份随遇而安,那份恬静自由,那份谦卑朴素。

忆起自己第一次见梅花,是几年前的春节,记得那年春节,大伯家增添了一盆新成员,那便是梅花,至于是哪种品类的梅花,我们也没有十分认真地考究。只觉得那深棕色的光秃秃的树干里多了几分韧劲,枝干上点缀着两朵洁白的梅花,这让我有机会真正目睹了梅花的绰绰风姿,那一刻,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小兴奋,凑到梅花跟前,认真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凌寒独自开”,“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严寒,也没有花香,但是那一刻,我就是真正见着了梅花呀!它洁白的花瓣,让人心生爱慕,花瓣的中间点缀着一丝丝的棕色让整朵花儿显得不会单调,也是一种恰如其分,这两朵花儿呀,第一次遇见了,就让我如此着迷。

而初识绣球花,则是在花瓣的美图网站,从此以后,我便对绣球花的唯美圣洁的形象久久不能忘怀。直到有一次,跟朋友误打误撞地进了一家花店,与真实的绣球花不期而遇。那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有生命的绣球花的美,原来它是如此的多姿多彩,那个绣花球浅蓝中夹着一点清新的薄荷绿,没有娇艳欲滴的颜色,它只是静静地安插在透明的玻璃花瓶里,低调而圣洁。而我有幸在这漫无目的的闲逛中,邂逅这份圣洁的美好,这本来就是一件极致美妙的事情。

所以内心不由自主地羡慕汪曾祺先生所描绘的这个花园,虽然不可能每一种植物都是自己所喜爱的,但至少它们每时每刻在你想看看它们的时候,就会陪伴着你,带给你无尽的乐趣与欢乐。大自然呀,在你用心去发现,留心去观察的时候,不管你是着迷于它的外观还是颜色,还是功效,只要你和植物彼此之间有了交集,那份真情便会不知不觉地流露出来……

喜欢汪曾祺先生笔下的《夏天》里描写的各式各样的植物。只可惜我能亲眼目睹的不多,栀子花估计我只见过一两次,具体的摸样也没有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牵牛花,从小时候就知道的一种像小小喇叭的花儿,见得多了,也自然而然地熟悉了。至于秋葵,凤仙花,马齿苋,益母草等植物,我也暂时只能在网上寻找去了。不过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段小蓝花的描写,“淡竹叶开浅蓝色小花,如小蝴蝶,很好看。叶片微似想起竹叶而较柔软。”广东人都热衷于喝凉茶,对淡竹叶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但是真正看过鲜嫩淡竹叶的人,估计不多。不过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在大山的某个角落曾经与之邂逅。

这不禁勾起了一段美好的回忆,暑假的时候跟堂姐爬了张家界的天门山。那天,山上的温度很低,我跟穿着单薄的衣服,虽然人的感觉是冷冷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热沸腾的,第一次被如此高大的山峰包围,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大自然的天空。我们走走停停,偶尔触摸一下峭壁边的岩石,偶尔探头往往巍峨的大山,走在大山的小径里,仔细地发现着大山里的花草树木。五瓣的枫叶子让我找到了,妈妈平时很喜欢的龙吐珠也让我遇见了,奇怪的是,龙吐珠已经不是我所熟悉的盆景了,而是长在深山里的一颗树了。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那一朵小蓝花,冥冥中,我觉得它就是汪老先生笔下的浅竹叶开的蓝色小花。当时的我,特别惊喜,特别的兴奋,因为在大山里,满目之所及的几乎都是绿色,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抹鲜嫩的蓝色映入我的视觉。它的叶子有如竹叶般的纹络,它的花儿小巧玲珑,加上清晨薄雾的点缀,越发地绽放光芒,如一只栩栩如生的蓝色小蝴蝶,让人赏心悦目,驻足观察。最后,我以一张照片记录这美好的一刻,那张照片我还一直存放着,偶尔翻出来看看。没想到,这次的阅读,在汪老先生文字的带领下,再次拥抱了大自然的那份美好与纯粹。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里,隐藏着很多很多细碎的美好,风俗,人情,植物等都描绘写的精准动人,对这样的文字,一直心生喜爱,最后用周作人先生的一句话,来形容阅读时的心境“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嗯,再忙碌也要停下来,看看世界,看看美好的大自然。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二】

??晚,我一人在家_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夜晚,我一人在家_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天晚上,我正在看电视,突然,妈妈急急忙忙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对我说:“儿子,刚刚我接到了单位上刚刚来了一个电话,要我现在去单位上加班,你一个人在家一晚上,好吗?”我听了妈妈说得话,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因为爸爸又出差去了,如果妈妈再一走,我不是就要一人在家吗?但一想到妈妈又必须去上班,就答应了妈妈说:“好,妈妈,你一定要回来啊!”妈妈听我答应了她后,便方心得上班去了。

“嗵!”妈妈走了,这时我还不害怕,开心得玩着,想:妈妈走了,我可以想好久睡就好久睡了,哈哈哈哈。10分钟后,我高兴得兴致全没了,因为这时8点半了,天也黑了,我害怕得把屋里得灯全部都打开了以后,我就没那么害怕了。不久后,灯突然全熄灭了,我又害怕了起来,于是我立即跑到了床上,害怕得用被子盖住了自己,不久后,我立刻意识到是停电了,于是我下了床,开始找蜡烛。我的.周围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我就只有用手在周围乱摸,突然我摸到了一个长方形带圆柱体的东西,冷冷的,我以为是鬼,我又一个箭步冲到了床上,再次用被子盖住了全身,这是,我平时看的鬼故事和恐怖片都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这令我更加害怕了,我全身在不停的颤抖,突然,我听到了门外有脚步声,那脚步声越来越进了。“咚咚咚”我听到这敲门声,这时,我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儿上,都快要跳出来了,所以我不敢去开门,不一会儿,我听到门开的声音,因为这是夏天,天气非常热,再加上我十分紧张,所以汗都把衣服打湿了,我想:我也是家里的一个小男子汉,所以我壮着胆子,去确认是不是真的有人进入了我的家里,我穿上拖鞋,一个箭步冲到了门前,“咦,没人?”我顿时长长得舒了一口气,我想,一定是隔壁有人在敲门,我也不害怕了,又开始接着找蜡烛了,这次,我又摸到了那个东西,我放开胆子摸,咦?怎么这东西像柜子啊,我打开了这个柜子,里面竟然放的是几根蜡烛,我欣喜的找到打火机点燃了蜡烛,顿时四周明亮了起来,我再也不害怕了。可是,我刚点燃了蜡烛,灯突然亮了,这下了我一跳,我十分高兴,但又很气愤,我气愤我辛辛苦苦找来的蜡烛竟然没派上用场。哎~~~

经过这件事后,我再也不害怕一个人在家了。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三】

匈奴人又来了,该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我不想!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寂,残阳如,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四】

??一人称改写木兰诗

第一人称改写木兰诗,一起来看看吧。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五】

仲夏夜,四叶草无声地绽放。

“这个不是送给你的,中考之前帮我种出四叶草,考试前一天你得回赠给我。四叶草的第四片叶子代表幸福,这份礼,算是我们俩的幸福吧,希望你能得到——生日快乐。”打开包裹好的粉红色的盒子,附的贺卡上写着这样一段话。盒子里是一个小花盆,陶土做的,淡棕色的小罐子用金色的线封好了口,很是可爱。打开封口的蜡纸,里面有种子和泥土,另外附上了说明,是关于种植的。真的能种出来吗?我仔细打量了下这个罐子,不太相信这个可爱的包装。

那会儿正是雪灾后的第一个冬天,很是冻人。我不敢将柔弱的四叶草暴露在这严冬中,于是那个粉红色的盒子便被我放在了桌角边,直到春天。

今天离中考还有122天,我亲自把倒计时的数字写在了黑板的右上角。

真叫人紧张。她抬头看着那个数字。

是啊,要是明天就是中考,那我会疯掉。我边整理着粉笔。

对了,我给你的四叶草呢?

对啊。四叶草呢?我都快忘记这件事了。

天气暖和了,该是种草了。我捡起桌边那个粉色的盒子,打开它,把细小的种子一粒粒码好在土里,浇上水,把它搁置在飘窗上,等待着幸福。

终于发芽了,一支嫩黄的小芽从土里冒了出来。我高兴地捧着它,恨不得将它拉长,让它快点长高,长壮。春日的阳光滋长了萌动的心,似乎总看不透,街边的草木也显得那么茂盛,无尽地展枝条,葱茏的叶遮蔽了绵绵细雨,给了心一片成长的'天地。

你的四叶草发芽了。我一到教室便忍不住高兴地说。

哦?是吗。她似乎有些冷淡地回答了我。

中考前肯定能长好的,相信我。

好吧,谢谢你。

这次对话尴尬地收场了,我有些失落地走开。走到讲桌前捏起粉笔补充好倒计时牌的空缺。

雨,不会来。六月的阳光如期而至。炎热蔓延在灰白色的空气中,似乎有些窒息。

草终于还是草,我无能为力。

“快考试了,四叶草还是放一边吧,我知道幸福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加油吧,为了将来的幸福。”这段话出现在了一张贺卡上,否则我将会揉成纸团扔掉。不知是考前的祝福,还是别离的安慰,心情有些复杂。毕竟中考只有10天了,教室已不再是天堂,冲刺的日子不是那么容易过的。

距中考仅有十天。我带着些许恨意,用粉笔将十字架刻在黑板上。我期待的不是这样,说好的幸福呢。

该来的终于来了,该走的总是要走。离别不在乎,真的不在乎。

仲夏夜,无声。

用第一人称写一篇草的作文【六】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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