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一篇作文)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一篇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3 21:21:40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一篇作文)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一】

1.时间顺序

2.空间顺序

3.逻辑顺序

(1)由特殊到一般

(2)由现象到本质

(3)由表及里

(4)有概括到具体

(5)有原因到结果

(6)由主要到次要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二】

一日,木兰对着门口织布,他的布老是织错,织错了拆开再织。如此反反复复,被他的爸爸看见了,便问木兰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木兰答:“哦,没什么,我没什么心事,只是昨天见到可汗征兵的名册上,每卷都有父亲的名字,如果您去参战的话,家里的重担不都要落在母亲身上了吗?所以我想代替您去战场上打仗。”父亲惊异,忙说:“怎么可以,你一个小女子怎能去打仗呢?更何况那些官员们又怎会同意呢?你还是了这条心吧,唉——”木兰激动地说:“我何不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呢?”“可是这样迟早会被人发现的呀!”父亲焦虑的说,“父亲这个就不用你担心了,女儿自有办法。”“可……可……可是……”“父亲你就别可是不可是啦,这事就这么定了,我去准备了。”“那……好吧。”

于是木兰女扮男装买了马匹、马具,不远万里来到了战场。

数年后,木兰立下了战功多次,可汗赏赐了许多金银财宝,问木兰还有什么请求,木兰只希望能骑上千里马,回到故乡,可汗答应了她的请求,并给了他最好的千里马。

当木兰家人知道木兰回来了个个激动不已。爹娘互相搀扶着出城迎接她;木兰的姐姐也画上最好的妆,戴上最好的首饰准备迎接木兰;木兰的弟弟已经开始飞快地磨起刀来,准备猪宰羊,做一餐丰盛的饭菜为姐姐接风洗尘。木兰进了自己的房间,穿上以前的衣裙,贴上装饰,出门迎接战友们,战友们一见木兰是女的,都慌了神说道:“与你一起作战了这么多年,到今天才知道你是女的!

紧急的军令声撕开了黎明的沉寂,只是,眼前依稀记得小弟送自己出城时的一再挽留……这一切似乎那么遥远,又似乎发生在昨天,那样触手可及。

呼呼的风声在木兰耳边缠绕,把她拉回现在。耳边萦绕着声震天的呼喊声,眼前浮现着流成河的画面,木兰不禁打了个寒颤。毕竟是个女儿家,在家里,连父亲鸡都不敢看的她,更何况人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木兰就跟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披星戴月的处发了,箭一般渡过一道道困难重重的关口和一座座直穿云霄的大山。铠甲硬邦邦的“捆”在冷若冰霜的身体上,跋涉千山万水的双腿已是重如宝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来到分外艰苦的驻扎地,木兰没有多做歇息,而是挥舞起光亮如明月的长矛,在冰天雪地里,和着缓缓而落的雪花飞舞起来。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三】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从全面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小说的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夏洛蒂.勃朗特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从小生活在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当作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归真返朴,是一种追求全新付出的感受,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我们要有一颗追求的心去踏寻世界,我们同样也要怀有一颗爱人的心去处人处事。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四】

匈奴人又来了,该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我不想!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寂,残阳如,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五】

举例子:准确具体地……

引资料:引出说明对象,增加生动性……

分类别:条理清晰地……

下定义:揭示事物的本质…… 注意:(1)一句话说明方法≥1

(2)下定义:是陈述判断句

如:A是B,B是A:揭示本质特点  公式:Xxx是…… + 特征 + 本质属性

(3)注意写法及表述;注意文体

以第一人称叙事作文提纲【六】

第一个闹钟放在枕头边上,其实那是一块电子表,只不过它有闹钟功能而已。6点整,我尚在留恋梦境的时候,它用公鸡般的大叫把我拖回现实。我摸索着把它关上,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真的很会睡。第二个钟,6点一刻叫响,闹钟唱了整整一分钟的“猫咪歌”,才把我给唤醒。我爬起来从抽屉里找到闹钟,“啪”的一声,关掉了,继续睡下去。第三个闹钟离我最远,在书架上面,6点半,它准时的发出警报:“小懒猪,小懒猪,快起床……”那声音无论如何,都会让你从床上一跃而起,它迫使我神速下床……即使这样,我有时还险些迟到。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妈妈不得不亲临现场。我知道,妈妈也够辛苦的.,每晚都要做淘宝生意,一做就做到12点,早晨6点接着淘宝生意,睡得比我晚好多呢!起得也比我早!

6点半的闹钟一响,如果我关上闹钟又躺下的话,她就要叫开了:“儿子!6点半了快起床。”我穿好衣服去刷牙洗脸,她又连声催促:“三刻了,快吃早饭。”“50分了,看看有没有东西忘记带了!”“7点了,动作快点,别迟到。”“7点5分了,快快,过马路小心,上课专心哦!再见。”像电脑里设计好的程序,妈妈说完所有的话,终于关上了房门……

咦,“第四个闹钟呢”?其实不多说你们也知道,这第四个闹钟就是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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