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作文初二(作文400字可抄范文初二)

400字作文初二(作文400字可抄范文初二)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4 14:04:29
400字作文初二(作文400字可抄范文初二)

400字作文初二【一】

最敬佩的人,我认为值得敬佩的人都是在逐梦路上不断挥洒汗水,不断向前,最终实现自身梦中场景的人

我敬佩的人,被拉里·伯德称为称为被上帝假扮的人,是被埃尔文·约翰逊说:“NBA只分为他,以及其他人。”时口中的他。大鸟伯德是谁?他是当时在全明星三分大赛前在休息室对别的参赛选手说:“你们都是来争第二的吗?”魔术师约翰逊是谁?他是当时在NBA纵横的联盟第一人。

他就是球迷口中的篮球之神,飞人,迈克尔·乔丹。对,他就是高中还在校队第二队的家伙,同时,他也是在大三时期投出那记绝球,使北卡夺冠的家伙。在NBA时期,有六次NBA总冠军、十届得分王,创造了NBA的历史单场个人得分最高记录,十四次NBA全明星球员,九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五次NBA最有价值球员。使21世纪NBA球员望尘莫及的数据,使篮球在他身上绽放出花朵。在他个人的技术高强的同时,他依然有着不断地努力。

甚至现在有人将其称为“飞人精神”,那就是对一件事充满热爱,为了将其推到顶峰,疯狂到不顾一切,并且为之不屈不挠。

他在高中时,还只是一个一米七几的孩子,身高不足的他,就被教练放在了二队,他不甘于此,便开始勤奋的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甚至将他的教练想成被他在球场上践踏的家伙。紧接着,他便不断长高,到了大三便有了一米九八的身高与无与伦比的速度与弹跳力,并在一次决赛中送出一记绝。

在他大学时,他的教练曾说,乔丹那小子防守排第五,不是他不优秀,而是另外的四个家伙太优秀了。他听闻后便开始练习防守,在之后的赛季里,他不断地送出一记记盖帽与抢断给他的教练打脸,成为了当时的明星球员。

他曾在一次扣篮中导致骨裂,仅仅休息了几个月便复出,而且在养伤期间还常常外出约球。而复出后,便向管理层要求出战,医生说,他在场上有百分之十的复发几率,导致管理层的担心,而乔丹却说:“如果你有一笔生意,有百分之九十的利润,你会不会做这笔生意?”管理层便只好控制他的上场时间,但依旧不能停止他在篮球场上的飞翔。

他就是被无数人模仿,再模仿,却依然还是经典的男人。同时他也成为了我解决生活中难题的榜样,不气馁,百折不挠,鼓舞我不断在学习中前进。

400字作文初二【二】

她值得敬佩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守信用、大方、助人为乐……人生之中能够交到这么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并且我也会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的……

我敬佩的一个人,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一个大姐姐。她叫孔凯薇。她长得不算出众,但她总是带着甜蜜的微笑,这是她看起来显得特别亲切、可爱。

孔凯薇姐姐几乎具备一名优秀学生的所有优点。我最敬佩的是她的学习,她学习好,不管是奥数、电脑、作文还是其它方面,她每一科都很优秀,并且还很会说话。她很爱学习,她也在上十二中,她是数学特长班的学生,所以她对数学特别有兴趣。初中每天都会留很多作业,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做一些奥数题,经常是晚上十一二点才睡觉,早上还得早起,特别累。以前,我还以为是她父母硬要求她做的,后来得知是自己要求做的。我就明白了,孔凯薇以前就说过觉得做题是一种乐趣,能够多做题也是对自己本身知识的提升,虽然累点,但收获多呀。不仅如此,她学习还很认真,她过生日那天,说好了上午让我们几个小伙伴等她电话,然后到她家去玩。没想到等到下午两点钟电话响都没响。不会是我们家电话坏了吧,于是我给她们加打电话,原来,孔凯薇在上午十点钟打电话前,给自己布置了一些题,没想到题有些难,想把题写完了再玩,没想到一写就……虽然害得我们白等了一个上午,但我也看到了她的认真,不得不敬佩她。

孔凯薇的心胸特别开阔,对朋友特别宽容。有一次,她向我借了一些钱,很久都没还,我着急了却老是找不着她人,以为她想赖帐,于是就在她背后说她的坏话。后来,朋友告诉我,这事传到了孔凯薇的耳朵里,这下完了,她今后肯定不会理我了。果然,过了好几天了,她都没给我打电话,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好闷,想出去玩害怕出去不小心遇到她,她当街说起我来,那多没面子。所以我还是在家里待着,这时,我突然收到了孔凯薇的电话,要我出来和她见一面。见面前,我还以为她一定会说我呢,没想到一见面,她倒先说了一句“对不起”,还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了我,我当时就愣在那了。我问:“那我在背后说你坏话的事呢?”她看我这样说,赶忙拉起我的手说:“过都过去了,走玩去吧”说着拉着我的手就向球场跑去。此后,我再也不说她坏话了,我对朋友也变得宽宏大量了起来。

她值得敬佩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守信用、大方、助人为乐……人生之中能够交到这么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并且我也会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的。

400字作文初二【三】

我的名字叫莫汐雪(匿名),今年14岁了,初二的学生。我有一双小小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和一张小嘴巴,微微一笑,脸上就会出现俩个小酒窝,我还有一头长长的黑发,见的我的人都说我的头发很长,要好的朋友有的会劝我把头发剪掉,因为到夏天会很热,但我不舍得剪掉,热就热吧!

我没有固定的爱好,有时侯兴趣来了就看一会儿书,我特别喜欢看一些有趣以及一些有梦幻的书,最讨厌那些文皱皱没有童趣的书。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朝花夕拾》、《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安徒生童话》等等的书。可能有人会说我幼稚,但对我来说,时刻保持一份天真幼稚不好吗?

除了看书,我还喜欢看电视、玩游戏、吃零食等等。因为我很少做家务活,而且也很懒,所以挂名懒虫。虽然很反感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本身就是这样。虽然很多次想证明我不是懒虫,但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一我干脆承认算了。

现在像我一样大的人大多数都有属于自己崇拜的明星,我也想和他们一样追星,但是我并没有喜欢的明星所以就放弃了。因为经常看动画片而且也因为我的性格关系,我发现我很喜欢懒洋洋,可能是同病相怜的原因我才喜欢它的吧。通过看它的资料我发觉其实它带有一份天真无邪还有一些善良,越发的喜欢它。在大家眼里他的性格以及生活习惯都是不好的,但如果仔细看,它的为人可是很不错的哦。经过长时间的探究,我想它身上的.那份天真也许正是我喜欢它的真正原因吧!

这就是我!喜欢天真烂漫的事物以及拥有不定爱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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