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以第一人称写的作文题目)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以第一人称写的作文题目)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8 03:13:54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以第一人称写的作文题目)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一】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二】

你活着,我就活着;你要也是了,我就真的了。

——老三

一个叫西坪村的地方,一段美丽的邂逅,一棵山楂树的故事,让原本不相识的两个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老三对爱情默默的付出,使我们看到了爱情的伟大。静秋的纯真与羞涩,让我们嗅到了青春懵懂的气息。山楂树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也是他们心中的一个梦。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三】

很少再去看这样的小说了,也很少再被故事中的某个环节打动,我一向是个理性的人,在我的潜意识里,总是认为生活是平淡的,那些跌宕起伏的故事都是文人的杜撰,都是为了骗取读者的眼泪好为自己的作品赢得一席之地,但是,今天我才发现我错了,因为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是用现实中的真人真事改编的,文中没有华丽的铺垫,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更没有浮夸的陈述,也没有过多的煽情,作者用朴素的文笔,和一颗细腻柔软的心娓娓道来,却处处敲击在读者的心灵深处,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止不住热泪盈眶。

是的,我想,这个故事之所以能够如此催人泪下更多的是源于它的凄美,如果老三不,他一定会和静秋结婚,过着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一样美好的生活,但是,生活总是时不常的跟人开个玩笑,故事总也不能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心隐隐地痛,这种痛一直冲击到眼睛里,给它笼上蒙蒙的雾气,我不是个轻易掉眼泪的人,但是套用文中老三的一句话:男人不兴哭,还不兴为别人哭吗?我想说的是:我不兴为自己的故事哭,还不兴为别人的故事哭吗?

我在想,这个文中的老三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呢?那么多情、执着,心思缜密;那么博大,隐忍、深沉而热烈。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甚至有时是卑微的,他的心一定会爱的很痛,痛并幸福着。他面对静秋这个懵懂的,单纯的,固执的少女所能给予的所有折磨都欣然接受,毫无怨言,他面对心爱的人已经没有了自我,静秋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静秋的喜怒牵动着他的每一个神经。

静秋是幸运的,即使是最终失去了,但她曾经得到过的爱也足够她回味一生的了,试问,这世间有谁能像老三爱静秋一样爱过另一个人,有谁能像静秋一样拥有过这几近绝版的爱情。

爱情,在这个年代早已失去了它的纯真和韧性,它就像一个工艺品,散发着诱人的美丽,你却只能远远地观赏,也许,真正的.爱情只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吧,静秋的羞涩矜持、纯情懵懂,和她的坚韧朴实,即使放到现在也会惹人怜爱的,但能不能再遇到老三这样痴情的男孩就不好说了。

山楂树之恋一段甜蜜的,酸涩的情感,一份绵长的痛苦的回忆,我不知道现实中的主人公在失去老三后漫长的岁月中是怎么过来的,她一定是个坚强的人,她一定听从了老三的遗言,替他活着,替他看世界,替他感受生活中的哪怕是细微的感动,替他结婚,生子,幸福地活很久很久……

老三是幸福的,可以在有生之年遇到静秋这样的女孩,可以倾其生命地爱一次,静秋也是幸福的,老三的呵护和疼惜给她留下了温馨甜蜜的回忆。无论是爱与被爱,付出或者得到都是一种幸运,都是应该珍惜和珍藏的。

我想,但凡看过这篇小说并被感动过的人都具备一颗柔软的心吧,都应该是生活中重情义的人吧,也许,我们在现实中无法拥有这样深刻伟大的爱情,也许我们正在过着平淡平庸的日子,但是,至少在我们的心里已经相信了爱情这个东西是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是存在的,一个人是可以为另一个人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存在的,爱情不仅仅只是个传说,有的时候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是,有时候我们过多的理性忽略了细微的情感流露。

山楂树之恋,让我看到了一个最纯洁最凄美的爱情,更让我明白了原来爱可以这样深邃和博大。为什么一切美好的开始总要以悲剧来收场呢?悲剧的威慑力虽然可以震撼到每一个看到它的灵魂,但是这份留在人们心里的伤痛却是那么残忍,所以,我宁可不要这份凄婉的美,只希望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四】

匈奴人又来了,该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我不想!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寂,残阳如,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五】

老三的悲剧,似乎贴上了一般爱情电影生离别的俗套标签。但要想到,毕竟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那么就丝毫没有理由去抱怨这所有的一切了。“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老三的这句话,到最后的字幕也一并沿用。要是出自旁人之口,可能会忍俊不禁,但经过了100多分钟的洗礼之后,我已经彻底地被折服了。最后留在手臂上的那条疤痕,其实是烙印在内心里,早已刻骨铭心了。

如果生活是单行道。我希望我能看这你走。直到你能幸福。如生活是双行道。我希望我能牵着你走。和你一起幸福。所谓注定,不该是千回百转的寻寻觅觅,而是不离不弃的风雨同路。

所谓爱情,不该是黯然垂首再悄悄离去,而是无怨无悔地勇敢坚持。

所谓精彩,不该是站在最辉煌的舞台,而是在最平凡处依然坚守认真和自信。

所谓动人,不该是泪水涟涟的海誓山盟,而是默契和谐的点点。

树之歌用第一人称写的作文【六】

海报上“最干净的爱情”的字样,如同石头丢入大海,一时间激起了千层浪。在充满铜臭气息,拜金主义思潮糜烂的当下,一谈起“纯洁、永恒”,大家就唏嘘不已。不是不向往,而是不相信。信仰的缺失是最可怕的,对于“纯洁、永恒”的蔑视,不屑一顾,仿佛它理所当然的只是乌托邦,是虚幻空想之下的产物。事实上,存在与否每个人自己说得都算,只要愿意去相信。

《挪威的森林》里,渡边与绿子放纵洒脱的爱情难道不干净吗?《新桥恋人》中,衣衫褴褛的朱丽叶与灰头灰脸的德尼,他们之间的爱情难道很龌龊吗?《巴黎拜金女》里,奥黛丽塔图与艾尔马莱之间的爱情难道真的充满铜臭吗?就算是奥黛丽赫本的经典之作《蒂凡尼早餐》,她不也到最后才“浪子回头”吗?可见,所谓的“干净”也好,“纯洁”也罢,更进一步的“永恒”,根本就没有一个判断的依据。爱情不是一张考卷,它不需要标准答案,它需要的只是两颗真心相爱的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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