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追忆我的专科生涯作文)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追忆我的专科生涯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4-18 06:06:59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追忆我的专科生涯作文)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一】

在我看来,从辩题上面来看,反方其实应该是处于上风的,毕竟万恶之源这个词有点过于广泛,而用一个物品来归结原因,有点以偏概全。但是,纵观整场比赛,作为正方的武汉大学,却仍能稳稳地站住脚跟,与反方的马来亚大学打出了一场精彩的比赛。

正方一辩首先提出了三个观点,先从钱本身谈起,效用无限性以及占有有限性;再从钱会导致的后果,钱将非商品商品化,使得精神也被污染;最后从人的角度,人对钱的崇拜,使得人们将钱当做目的,进而衍生出恶。一辩的辞藻华丽,思路也颇为清晰,但我觉得,遗憾的是一辩没有对辩题中“万恶之源”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与正方一辩相比,反方一辩首先对正方的三个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正方的观点缺乏全面性,也不能说明恶的根本,接下来提出了四个观点。首先对“万恶之源”进行了解释,阐述了恶是成千上万的,正方以偏概全只阐述了与钱有关的部分,在我看来,从一开始的立论开始,反方便站住了脚跟,纵使正方在二辩提出了“万”不等同一切这一观点,但可惜失了先机,虽然后面三辩口才确实很好,刚开始听的时候确实在理,细想却会有点诡辩论的感觉。

正方所提出的观点以及反驳对方的观点中,有几个点我认为打得相当不错。在反方提出邪教以及家庭暴力这样的恶并不是由钱引起的,正方的三辩举出了详实的事例,有邪教贩卖相关的物品,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父亲,贩卖妻子,瞬间将正方从下风地位逆转;在反方提出了恶在先而钱在后时,正方同样举出了详尽的数据,说明在钱出现之后,恶的种类形式大幅度增多,而在原始社会阶段,所谓的恶并非道德上的恶,那时的人类还没有恶这一概念。

同样,在提出的观点方面,反方也有相当精彩的点。反方二辩一开始,就对正方一辩的第一个观点打出了十分有效的一个点:正方认为钱无限而拥有有限使得钱成为万恶之源,按照正方的思路,可以同理于健康、爱情等拥有同样性质的东西,这一反击着实漂亮。后面,反方还提出了钱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应当是人们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卸于没有主观能动性的钱上。

在自由辩论这上面,正方反方都提出了对于自己较为有利的事例,可惜的是,反方一直都纠结于负面话题上,而没有从正方提出的例子中找漏洞,双方提出的很多事例也很多没有回应,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正方反而做得好一些,正方懂得从对方提出的例子中,追根溯源地将之引到钱上面来,再反过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最后结辩上面,正方的四辩让我有些失望,辞藻十分的华丽,但恕我没有听到什么能够很好地打击对方又能巩固自己的观点,总的来说,正方四辩的观点就是“万”是指种类繁多而并非所有,对于反方的“为何有人用万恶之源开出了善之花”也只是略略地用人性一笔带过,有点太多单薄。而反方的四辩,先是说了正方的定义断章取义,接着从人没有恶的本性以及钱有助经济发展巩固自身的观点,最后,从正方的角度一点点地剖析对方打的点,得出自身的观点,四辩最后的结辩为反方增色不少。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二】

岁月带着春日中的绿盈,秋风里的落叶,悄然无声地从我眼前一闪即逝,只不过那么一眨眼的功夫,我便已经在通材度过了两年的时光,离别的那一天飞一般地靠近。“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题记

风,轻轻地吹着,夹杂着丝丝暖意;天空,依旧湛蓝,俏皮的云朵似乎在惬意地微笑。一切,总是那样地和谐、可爱……

两年前,正是在这夏日,炎热包裹着身体。

“你好,你是哪儿来的?”

“我是四小的,你呢?”

“我是一小的,很高兴认识你!”

……

简短的对话,拉拢了彼此间的距离,懵懂的我们便在这里开始了另一段美丽而和谐,单纯而快乐的生活,踏上了新的奇幻旅程。

转眼间,我在通材度过了两个春秋,已和07初5班的兄弟姐妹经历了700多个日日夜夜。仿佛昨天我们才相遇,明天就要面对离别。地球上那么多人,我们能相遇是一种缘分,但为什么却偏偏还要分离呢?也许那句话是对的:“一个人只有经历了一切悲欢离合,才不算虚度此生。”现在回想一下,过去的两年,我们是怎么走过来的,便会清楚我们今后的.一年将会怎么度过。时间绝不会放慢它的脚步,一定会和过去的两年一样,甚至比曾经更快,我们的分别也就在眼前。

深夜,听着Jay的《回到过去》,想起了过去,那些点点滴滴,禁不住眼泪沦陷了……充斥在我身边的,除了惆怅,还有无奈。呵呵,一阵苦笑,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呢?

还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吧?性格内向的我不和任何人讲话。

还记得第一次竞选班干部吧?我竞选班长落选,当了学习委员。

还记得第一学期的半期考试吧?我拿着成绩单就哭了,因为曾经全班第一的我只考了第十二名。而我也就此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还记得第一次参加艺体节吧?女生们平时的辛苦排练,为的只是在舞台上一展风采,为班级争取一个好名次。男生们平时的辛苦训练,为的只是在操场上好好发挥,为班级赢得团体分。

是否还想念转学离开的伙伴和调走的数学老师?

是否还记得圣诞节2.4元一个苹果?

是否还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一起经历的风风雨雨?

漫步在操场,抬头感望。风依旧在吹,只是不再是轻轻的了;天空,依旧湛蓝;云朵,希望它们永远都这样洁白,永远把微笑印在天空中。

“沉默支撑跃过陌生,静静看着凌晨黄昏,你的身影,失去平衡,慢慢下沉,想回到过去……”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三】

看了《爱的教育》这本书使我感受很深,它里面的内容写得十分真实,让我看得入神入肺。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并且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所以,我特别喜欢爱看这本书。

《爱的教育》是阿米琪斯最著名的作品,1866年出版后即畅销不衰,目前已经有成为世界公认的文学名著。该书主要讲了: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一年来的经历,描写了发生在学校、班级和家里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父母对儿女的爱有多深呀!在学校老师的关怀和鼓励之下,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氛围里,朋友间的关爱都无不流溢于纸上,真是动人心弦啊!

爱,像人的灵魂,每天陪伴在我们身边,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穿衣洗脸,督促孩子看书学习,往书架上放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头疼发烧,问寒问暖寻医找药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无法形容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伴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别熬坏身子。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亲情是我们生活中最普遍的感情,也是我体会最深的感情。但我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无条件的溺爱,而是互相的尊敬。家长的行为是最能够作为表率,成为孩子模仿的榜样的。这要求家长要从日常小事中注意自己的言行,打铁先要本身硬。只有一个能够克制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的人才能严格要求别人。书中孩子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他用他的博爱、无私、热情赢得了孩子敬佩。这一点对我同样也很有帮助,它指导了我怎样和我的学生进行交流。

还有孩子之间的最纯洁的友谊,这也是这本书的重点。它教导孩子们看待一个人不应该从他的衣着,而是应该从他的行为。只有关心别人的人才是真正的好朋友。有时候友情不是从嘴巴上说出来的,而是从他的一言一行中表现出来。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你能伸出援助之手,那当你面对障碍的时候,你会惊喜的发现你并不孤单。书中着重描写了小主人公和他好友卡隆的友谊,也描述了他怎么处理和别的同学的关系。它告诉孩子们交往要以宽容为本。

中国的文圣孔子有一句名言:仁者爱人。可见有仁者之心的人,首先要具备的就是爱心。 作者精心构思的一系列感人的情节,把美好的感情与思想送进我的心灵:对父母的爱、对老师的崇敬对周围人的爱,对同学们的关心,面对出现灾情的灾区人民的关爱与帮助、像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等多个地区,出现的严重的特大灾害,灾民们那种求生的意念是那么的顽强,对第一时间冲锋在废墟中抢救伤员的英雄们敬仰,这一切的一切,同样也看到我们全中国人民同胞的团结力量,充分体现了祖国人民一方有灾难,八方支援的崇高精神,让我从中明白了不少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到:爱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没有爱的教育是虚伪的。但只要我们用心感受,爱就在我们身边。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爱则爱在平凡的工作与生活中,爱在点滴之处。爱体现在扎实的基本功、高度的责任感、精深的专业知识、以及一颗爱孩子们的心。所以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将努力对学生更多地给予一份真情、一份关注、一点呵护、一些宽容,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关爱。我手写我心,把真心亮给学生看,用真情诉给学生听,把真心带给学生读,我相信作为教师的我,从中也会获取到无穷的动力与爱……我坚信孩子未来一定会回报祖国的。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四】

??忆我们小时候_生活叙事

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回忆我的大专生活作文【五】

读了“简爱”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这是我读过最印象深刻的一本书,“简爱我很敬佩她,她有着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她对困难永远不低头,对所以的事情都不强求,因为她有一颗善良而温暖的心,她的这种精神一直伴随着我。

还记得简爱她那受伤的脸颊,我的心一阵心痛,仿佛所有她的痛都移到了我的身上似的,让我感动的是简爱去姑妈家玩,可是,她的姑妈一直都不喜欢她,而且她姑妈的孩子也看不惯她,经常欺负她,而且她的姑妈还把她关在一间漆黑的小屋子里,不给她吃饭,不给她喝水,让她饿的……那一种表情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

每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时,都不应该向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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