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生活因书香而精彩作文600字高中)

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生活因书香而精彩作文600字高中)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17 05:12:29
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生活因书香而精彩作文600字高中)

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一】

夜,使劲地推走淡入天际的最后一抹夕阳,终于将一片黑笼罩在天与地之间。四下里静悄悄地,只有不知名的秋虫,在密密的草丛里不时地鸣几声。

灯下倾泻着白天的兴奋与躁动,独坐桌前,我还久久地回味着刚入初三的新鲜滋味。

翻开散发着墨香的语文书,优雅的语文老师飘然“走”进书中。今天的课上,她妙语连珠,纵横古今,听得我如痴如醉,古朴的诗歌在她清越的朗读中幻化成“杏花春雨江南”,忽又作“铁马秋风塞北”,直到下课铃声响起,才恍然惊醒我们一干梦中人,听课的感觉真是如坐春风哩。课间,同学们兴奋地议论着语文老师,大赞老师风度翩翩、谈吐风雅、学识渊博。我也兴奋地想着:太棒了!初三的语文课将是我的最爱!

新课程表从夹书缝中滑落,“物理”两个字跃入我的眼帘,我心情有点复杂地凝视着这两个字,听刚上高中的表姐说,她的初二物理学得还凑乎,可初三物理就学得惨不忍睹,下半学期听物理老师讲课跟听“天书”似的。想到这儿,不觉心中一凛,我的初二物理也不咋地!唉,物理是什么?是阿基米德一次偶然的发现,还是砸向牛顿的那只“幸运”苹果,还是霍金眼中的宇宙空洞……它那么神秘深奥,我能学好那深奥难懂的物理吗?我轻叹了口气,把课程表放入文具盒里。

一支淡蓝色的斑马水笔跃入我的眼帘,咦?这是同桌的笔呀,怎么会在我这儿呢?我努力地回想着,哦,今天放学时,一个同路的朋友在窗外叫我,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一桌的东西,一定是收错文具,把同桌的笔带回来了。这可怎么办?明天怎么还给她?笑脸道歉,还是若无其事……不过,大约不管我是何样“面目”,她准是对我鼻孔朝天。

很不幸,初二时我们就是同桌,因为一次班干竞选,我们成了对手,结果我当选了,踌躇满志的她名落孙山,从此就和我结下了“梁子”,再也不和我说话。我呢,也心高气傲,不理她,我们俩就成了“老不相往来”的同桌。今天新开学,我就不停地祷告,希望老师能重新安排座位,谁知,新班主任宣布,先按初二原座位坐,我差点鼻子都气歪了。结果一整天,我们俩跟斗气的小公鸡似的,谁也不理谁!

我有点心烦意乱地瞧着摞在桌上的大大小小一堆新书,灯前“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励志座右铭特别醒目,我的心神猛然一惊,都上初三了,怎么还胡思乱想,初三对我们太关键了!我要告别轻躁与颟顸,我要告别无知与懵懂,还要告别固执与自傲……

初三,以它独特的方式就这么悄悄闯进我的生活,我要张开怀抱迎接它的.到来,让它变为我成长的坚实阶梯,因为我的青春不言输。想到这儿,我对着那支蓝色的斑马水笔调皮地说:“对不起,亲爱的同桌,我要先借你的笔预习一下《物理》,明天还你笔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一个最真诚、最灿烂的笑脸!”

夜似乎更浓了,窗外的月光却冲破了夜的阻力,勇敢地照进屋内。

哦,我的初三生活!明月,请为我作证,我的初三一定会不同凡响!

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二】

我家楼下的中心公园终于建好了!脱下了围墙,我和妹妹都迫不及待地想进去瞧一瞧!

走进公园,许多小朋友都带来玩具到的沙坑里玩游戏,沙坑有说有笑,热闹非凡!对面的假山坡也吸引了许多人的光顾!假山坡披上一件塑胶外套,光着脚丫走上去软软的可舒服了!山坡有高有低、大人们可以在坡顶上聊天,更适合小朋友们这儿玩捉迷藏!

我最喜欢和水打交道啦!在浅浅的河水里踩水怎么能错过呢?便邀上妹妹一起到这段浅水里,清凉的河水缓缓向前流动,最深也高不过我的膝盖,这也是这里人山人海的原因之一!还有很多小孩儿在水里过着泼水节呢!互相洒水、嬉戏打闹!大家都洋溢着快乐的微笑!

充满欢声笑语的中心公园真是个快乐的天堂!

有河就有桥,今天我和妹妹真可谓是大开眼界,见到了中心公园里最奇特的桥,我和妹妹取名叫做“底见河”。这座桥上有着许多宽5厘米的“Z”型线条,猜猜看,这些线条是用什么做的?呵呵!是用“河水”,因为线条可都是空心的`!从上看,下面就是缓缓流淌的河水!我和妹妹走在桥上,心里真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害怕脚不小心掉下去;喜的是,从脚下就可以见到河水!

中心公园里有这么特别的桥,难道不算是个“神奇花园”吗?

用“诗情画意”来形容黄昏是的公园,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清清的河水涓涓细流,河水两旁,一边是妖娆妩媚的海棠树,另一边又是修长委婉的柳树!现在已经傍晚了,我和妹妹还在欣赏着美景,“你瞧!”红彤彤的夕阳戴着金色的光环,羞涩地躲在幢幢楼房后,用余辉撒向整个公园,顿时整个公园像是撒了一片金子一般,到处到处金灿灿的,唯有我们身旁的白河呈现着“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和太阳一样在西边的半边河水被岸边的树木到住了泛着青涩,另一边被太阳映得金灿灿的,还透着红!看着这样的美景,我激动地赞叹道:“真是太美了!”我俩都沉醉在这美景中了……“咦?太阳怎么一下变暗了呢?”半晌,刚刚还气势澎湃的太阳现在一下就变得黯淡了许多,河水也灰蒙蒙的。“看来是太阳是要和我们说‘再见’了!”不一会儿,这场美景就落幕了。

虽然已夕阳西下了,但散步的人们越来越多。大家都笑容满面的欣赏着公园的美景,个个都赞不绝口、留连忘返!

中心公园是个快乐的天堂,是个神奇的花园,是个诗情画意的公园,更是一位神奇的魔术师,他把每个来到公园里散步、游玩的人都变得轻松、开心、愉悦!

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三】

一幅精美的艺术作品,只有细细品味,才能慢慢体会。人亦是如此,只有慢慢走近,才能深深懂得。

清晰记得孙老师第一次到我们班上任的情形。当—当—当!一位顶着亮瞎我们钛合金眼,头顶“灯泡”的中年男子——孙老师闪亮登场啦!定睛一看,孙老师一马平川的地中海脑门,与两道浓眉和密密匝匝乌黑发亮的络腮胡子构成了一幅冲击眼球的独特画面。教室里的同学们顿时开始“群蜂乱舞”,对这位“非主流”人物评头论足起来……

孙老师在讲台前来回踱了几步,站定,环视一周,顿时“群蜂”尽散,鸦雀无声。简要的自我介绍后,他用ppt为大家呈现一幅高脚花瓶的剪影,“人多半左脑发达,学习美术主要开发的是右脑,世界上有90%的人都是右撇子,而我希望你们……”他一边讲解,一边伸出两只手左右开弓,潇洒地在黑板上涂抹了起来。”“哇!牛啊!”在同学们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一只花瓶片刻之间跃然眼前!大家拍手叫绝的同时,迫不及待地模仿起孙老师,左右手齐下,在纸上尝试涂鸦起来,教室里,一片手忙脚乱的景象。有的同学左右手压根不听使唤,气急败坏地直跺脚;有的得意洋洋地举着蛇形线条炫耀,结果被同学取笑,这哪里是花瓶啊。“哈哈,太有趣了!”教室里哗然一片。第一堂课,我就被孙老师独树一帜的授课方式和高超的绘画技巧圈粉了,他让我走近并喜欢上了绘画这门艺术。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又盼来了美术课。这堂课孙老师让我们学习怎么运用色彩画出自己的情绪。我那天数学没考好,心情犹如那暴雨前阴云密布的天空一般。我的画以深绿色和黑色为基调,画风灰暗、阴沉、压抑。正当我看着画作发呆之际,一个“锃光瓦亮”的脑袋出现在我的眼前。孙老师弯着腰,望着我的画,眨着狡黠的眼睛,似带猜疑地说,你今天心情不好。我瞪大眼睛,神啊!你怎么知道?孙老师高深莫测地一笑,你的画作出卖了你的心情!我难为情地点点头,告诉他原委。他听完,哈哈一笑,接过我手中的画笔,在我的画作上大笔一挥,瞬间化腐朽为神奇:将黑色变成了沃土,将深绿色变成了森林,在林间平添出一条蓝色的河流,波光粼粼,河岸边点缀些星星点点的野花,姹紫嫣红、生机盎然。孙老师边画边说:“人生失意无南北。无论困境还是逆境,我们的心都应如这幅画一般,时刻保持阳光明媚,春暖花开,才能驱散心中的乌云和黑暗,轻装前行,再绘人生。”我思索着他的话,望着他笔下一朵朵绽放的花朵,心中豁然开朗,一如眼前的那副画,点点阳光明丽起来。

慢慢走近了,才知道,孙老师“独立特行”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热爱艺术的心;走近了,才知道,他将艺术融入生活,高超的艺术造诣是他对待人生的态度;走进了,才知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孙老师不仅是教导我艺术的导师,更是引领我人生的导师。

高中作文书香溢芳华【四】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坏的时候坏?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的愿望,在生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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