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第一人称的300字作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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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7-29 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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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一】

夜,格外宁静,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切都那么美好、静谧。星星还同往常那样在天空上闪烁,晚风缓缓地吹着,但是,这段时间,花木兰老是坐在织布机旁不停地叹息,织布声稀疏了下来。

花木兰倚靠在织布机旁发呆,心事重重。昨天深夜一纸军队的文告打破了家中的宁静:军书连下十二道,每一道都在催促父亲重新披挂出征。花木兰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父亲老了,木兰又无哥哥,弟弟处幼尚未成人,保家卫国责无旁贷。她下定决心自己替父从军。

第二清早,花木兰就出门到街头上,买骏马、买马鞍、马笼头、马鞭,忙乎了好一阵子,备齐了战装,然后辞别父母,女扮男装头也不回地走了。早晨辞别了父母,晚上花木兰宿在了黄河边,她听不到爹娘呼唤女儿的声音,听到的只是黄河流水的“哗哗”声。

第二天早上,她辞别了黄河,晚上又宿在黑山头。

经过了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后,花木兰最终来到了燕山脚下,她听到胡人兵马的嘶鸣声。花木兰发誓:为了父母,为了国家,自己一定要全力以赴,战胜敌人!

“啊———”战场上炮火连天,马的嘶鸣声、战士们的呼喊声、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以及刀、剑撞击的“口当口当”声响彻整个大地,黄沙满天,流成河,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许多战士们都受了伤。已提升为将军的花木兰率领大兵冲向前去。寒风阵阵传来刁斗声,明亮的月儿映照在铁甲衣上,许多将士身经百战,为祖国而。经过十余载的战斗,壮士们终于凯旋而归了。

十几年的拼,十几年的搏斗,木兰领着胜利的军队归来了,皇上为她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宴席上,皇上为战功卓著的花木兰敬酒:“你功劳不小,赐你做个尚书,行吗?”“不!”花木兰笑着摇摇头:“为祖国付出,这是应该的。我不需要做尚书,谢谢皇上的好意。但是否能给我一匹千里马,送我回家?”皇上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花木兰:“好,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赐你一匹千里马。你要回家,我也不强求你了。”说着,叫手下从皇宫里牵出一匹自己最喜欢的千里马赏赐给花木兰,花木兰双手握拳拜谢皇上,然后骑上马走了。

“嗒———嗒———嗒”,花木兰快马加鞭往家中赶,身边的泥土都扬了起来。此时,归心似箭的木兰心里好不兴奋,恨不得马上飞到家

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二】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三】

长城万里一雄关,天下奇门锁海山。早就盼望着能去天下第一关山海关一览雄姿,暑假里的一天,终于实现了我的夙愿。

还没有抵达山海关,那雄伟的轮廓已经投入眼帘,只见绵延的城楼后面环绕着绵延的苍山,前面面对的是汹涌的碧海,万里长城仿佛是它有力的臂膀,守卫着这身后的万千顷土地,我不禁感叹,真不愧为“天下第一关”。

车子到了城下,再看,城楼更为高大,黑洞洞的城门口和两旁雄壮的两尊石狮让人不禁赞叹它们的雄伟与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向上仰视,映入眼帘的便是那檐下的巨幅横匾,上面是古代的书法家肖显挥毫泼墨书写的'五个大字“天下第一关”,虽经过了千百年历史的磨洗,但还是那样地熠熠生光,书韵不减。

我们顺着城楼两侧的石阶上了城,在这几层楼高的城墙上,可以五马并驰,两侧曲曲弯弯,一直延伸到大山的背后。

大殿门前的那个箭垛是整个城堡的中心点主城楼,翁城以及脚下的城门等,都是按照它的基准来的。站在这儿向前看去,在视野的尽头,有隐约可见的蔚蓝色的海水和银色的波光,眼前的平川,虽已建起工厂和商店,但不难想象,在久远的古代是染黄尘的沙场,有多少中华儿女为御外侮,抗敌寇,保卫中华民族而浴奋战,最后壮烈牺牲。然而他们的精神却是永垂青史的!

收回视线,我们再回殿内去看看,推开沉重的大门,跨过一尺来高的门槛,迎门的桌案上摆着一口钢刀,在这阴森森的环境下,显得冷峻肃穆,寒气逼人。看了说明才知道,这钢刀是在明朝时铸造的,有166斤重。从那砍得巨齿般的刀口,从那刀身上的斑斑锈迹、完全可以想象出它当年立下的卓著战功。大殿左边的墙上摆着七支羽箭,右边墙下,摆着一副盔甲,锈迹斑斑,残缺不全,一看就知道是一位身经百战将军的遗物。在陈设大刀后面的墙上,挂着一个与城门上相同的大匾,原来这是书法家的手笔,城门上的只不过是个复制品而已。

不知不觉已经夕阳西下,太阳斜挂在天边挂城楼,山川和万里海疆染得火红,而在这一片的浑红中,天下第一关——山海关显得更加气势磅礴,更加雄伟壮丽。

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四】

7月我在河北游天下第一关——山海关。

史料记载,山海关自公元1381年建关设卫,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自古即为我国的军事重镇。

山海关的城池,周长约4公里,是一座小城,整个城池与长城相连,以城为关。城高14米,厚7米。全城有四座主要城门,并有多种古代的防御建筑,是一座防御体系比较完整的城关,有“天下第一关”之称。以威武雄壮的“天下第一关”箭楼为主体,辅以靖边楼。临闾楼。牧营楼、威远堂、瓮城,东罗城、长城博物馆等长城建筑,向游客展示了中国古代城防建筑风格。

天下第一关景区以山海关城为中心,它包括山海关城、东罗城以及“天下第一关”城楼、靖边楼、牧营楼、临闾楼和长城博物馆等。山海关是一座文化古城,明代城墙建筑基本完好,主要街道和小巷,大部保留原样,特别是保存众多的仍有一批四合院民居使得古城更加典雅古朴。使古城最为增色的是关城东门,,耸立长城之上,雄视四野。登上城楼二楼,可俯视山海关城全貌及关外的原野。北望,遥见角山长城的雄姿;南边的大海也朦胧可见。天下第一关城楼南北,还有靖边楼、牧营楼和临闾楼等建筑。漫步在万里长城之上,会使你感受到我们祖先的伟大和炎黄子孙的非凡智慧。

山海关景区内名胜古迹荟萃、风光旖旎、气候宜人,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古城和旅游避暑胜地,区内有开发和观赏价值的.名胜古迹达90多处。20xx年,山海关景区被评为第一批4A级旅游景区;20xx年,国务院下文将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正式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海关旅游景区以长城为主线,形成了“老龙头”、“孟姜女庙”、“角山”、“天下第一关”、“长寿山”、“燕塞湖”六大风景区,全部对中外游客开放,是国内外著名的旅游区。其中:山海关长城汇聚了中国古长城之精华。明万里长城的东起点老龙头,长城与大海交汇,碧海金沙,天开海岳,气势磅礴,驰名中外的“天下第一关”雄关高耸,素有“京师屏翰、辽左咽喉”之称;角山长城蜿蜒,烽台险峻、风景如画,这里“榆关八景”中的“山寺雨晴,瑞莲捧日”及奇妙的“栖贤佛光”,吸引了众多的游客。孟姜女庙,演绎着中国民间传说——姜女寻夫的动人故事。中国北方最大的天然花岗岩石洞——悬阳洞,奇窟异石,泉水潺潺,宛如世外桃源。塞外明珠燕塞湖,美不胜收。

天下第一关"几个字,为明代著名书法家萧显所书,相传,最后的"一"字,不是一起写上去的,而是书者将蘸满墨汁的抛向空中点上去的。

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五】

匈奴人又来了,该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我不想!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寂,残阳如,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写一篇关于我的第一人称作文【六】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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