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的英文字母(英语作文中常用的英语单词)

作文中的英文字母(英语作文中常用的英语单词)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4-29 03:05:16
作文中的英文字母(英语作文中常用的英语单词)

作文中的英文字母【一】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创新能力如何、创新成果多少,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能否赢得竞争的重要因素;鼓励创新、推进创新,成为实现发展进步的迫切需要。

然而,干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创新作为探索性实践更是如此。对于创新者而言,成功是一种考验,失败更是一种考验。沉醉于成功的辉煌,往往可能停歇前进的步伐;走不出失败的阴影,容易导致错过成功的机遇。当年,发明家爱迪生为了找到不易烧断的灯丝,进行了很多次实验都没能成功。当许多人为他的失败而叹息时,爱迪生却说:我没有失败,我只是又找到了一种不符合要求的东西罢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爱迪生终于发明了电灯,用科技为人类带来了光明。这个故事启示我们:永不言败,是实现创新的一个重要条件。

创新不言败,不是说所有的创新活动都能够百发百中、大获全胜。创新是艰难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帆风顺。创新不言败,更多的是指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种追求。

创新不言败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不怕失败、敢于胜利。失败与成功,失去与得到,总是相对的、辩证的。有大付出,才有大收获;有大境界,才有大成就。成功的创新者懂得成败的辩证法,懂得“失败是成功之母”的深刻道理。在创新的过程中,一时一事的失败是常有的。面对失败,既不应退缩,更不能失志。因为一着走错,只要稍作调整,即可以柳暗花明;屡遭挫折,只要不屈不挠,总能够走向胜利。真正的失败往往是败而失志、一蹶不振,而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从失败中奋起、在开拓中前进。

创新不言败是一种品质。这种品质就是迎难而上、永不退缩。创新之路充满艰险,但无限风光恰在险峰之上。正如王安石所说: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在艰难险阻面前,“退”是没有出路的,“怯”是难尝胜果的。创新者应有“所当者破,所击者服”的豪气,愈挫愈勇、知难而上。在创新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

创新不言败是一种追求。这种追求就是奋发图强、开拓进取。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创新,呼唤创新。创新是干事创业者的追求,永不言败、自信自强是创新者的选择。自信,才能鼓起从头再来的勇气;自强,才能激发上下求索的潜能。自信不是自负,自信者有自知之明,懂得扬长避短,不会一味蛮干;自强不是逞强,自强者有清醒头脑,善于审时度势,不达目的不罢休。

创新实不易,胜败乃平常。因此,对于致力创新者,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努力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对于成功者,应该献上美丽的鲜花、给予真诚的赞美;对于失败者,也应该表达充分的体谅、提供必要的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使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创新的成果不断涌现。

作文中的英文字母【二】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作文中的英文字母【三】

《刀疤豺母》是一本长篇小说,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师——沈石溪写的,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美丽的景象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就开始津津有味。全神贯注的读了起来。

讲的是:“我”和强巴,住在遥远的尕玛尔草原,强吧养了一条藏獒,撕裂了颈侧的动脉,于是,强巴以猎人的名义起誓,要把这群豺统统消灭。所谓的“金背豺”,就是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将之定名为金背豺。

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结下了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

读完这篇书之后,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思考这件事对不对。应不应该去做。不能为一件小事情而弄得不可收拾,更不能小题大作。要互相谦让。

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小动物,更不能伤害动物,我们要像文中的“我”一样做个恩怨分明的孩子,不能恩将仇报。

作文中的英文字母【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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