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四年级的我的同学小作文250字)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四年级的我的同学小作文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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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四年级的我的同学小作文250字)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一】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爸爸。我爸是一个工作很负责任、做事爱动脑筋的人。他平时爱发点小脾气、也爱跟我开玩笑,是个很幽默的人。他喜欢打乒乓球、打羽毛球;爱好锻炼、健身。爸爸的个头不高也不矮,身体很健壮,他有八块腹肌,我觉得他长得很帅。爸爸还是我最敬佩的人个特别有爱心的人。

从我一出生的时候,爸爸就一直陪伴着我。我和爸爸之间的感情很深厚,他常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从我懂事开始,就非常佩服爸爸,无论什么事他说到就一定会做到。比如:上次台风“苏迪罗”在我省登陆,风大的都把我们家门口的大树吹倒了,雨不停地下。电视里面新闻播报“红色警报”强台风登陆,大家赶紧回家不要在外面停留,以免发生危险。但这时,爸爸还冒着倾盆大雨去帮张伯伯、李叔叔把他们的车子开到安全的地方。等他回来的时候,全身都淋透了。爸爸告诉我:因为他们在外地,没办法赶回来,只能让他想办法解决这个“难题”。我很佩服爸爸是个勇敢又有责任心的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会尽全力做到。所以,我很敬佩我的爸爸。

其实,爸爸身上还有很多优点,我都要向他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二】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三】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四】

邓稼先,每一个中国人都为之骄傲的名字。虽然他离开我们已经33年了,但我们始终不曾忘记,也不会忘记。

我们不会忘记,1950年邓稼先获得博士学位的第9天,放弃了美国优越的生活条件,满怀着一腔报国的热情,毅然决然回到了一穷二白的祖国。

我们不会忘记,1958年邓稼先接受研制原子弹的任务,与妻儿聚少离多了整整28年。他隐姓埋名进入了与世隔绝的戈壁滩,和无数甘愿默默无闻奉献的科学家一起,终于研制出了原子弹、氢弹,让世界认识了一个全新的中国。

我们更不会忘记,1979年一次航投试验失败,为了找到弹芯,邓稼先义无反顾地进入试验区,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核辐射,以致最后的时间几乎都在病床上。止疼针从一天一针到一小时一针,可他依然在不停地工作工作。临终前,他留下了最后一句话:而无憾。

奉献到倾尽所有,奋斗到至方休,用尽一辈子去做一件对国家有意义的事情,他从不觉得这是牺牲,这就是邓稼先!这样的他怎能不让人敬佩?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五】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平时妈妈对我要求很严,可是她还有温和的一面。所以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那叫一个好。上一星期五,我的好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给妈妈打电话让她赶快回家。不一会儿,妈妈就赶回来了。妈妈说:“周五,你要去看电影?能不能不去呀?”

“可我已经答应了别人,我不能不守信吧!”我不乐意的说。

“那你的作业怎么办?”妈妈问,“大致几点回来呢?”

“我已经写一部分作业了。电影不到八点就完了,回家我再接着写嘛!”我急切地跟妈妈说。

“那你就去吧!我给你一点儿钱,你们看电影时可以买点儿吃的。”我拿着钱,一溜烟地跑了出去,边跑边对妈妈说:“谢谢你,妈妈,你真好!”

我的妈妈不但理解我,她还有持之以恒学习精神。

妈妈每天晚上读古文,做录音,然后分享给朋友们,从不间断。妈妈是播音员,她的朗读作品受到了很多朋友的喜欢。看着别人给妈妈点赞,我也很高兴。

有一个冬天,晚上下了一场雪。第二天早上起来,妈妈看见爸爸在外面扫车上的雪,妈妈就借此灵感写了一篇小古文。妈妈让我看,我不由地对妈妈说:“妈妈,你好厉害,我真为你骄傲。”妈妈说:“没有什么诀窍!你古文读的多了,你也可以写出这样一篇文章,说不定那时你写的比我还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嘛!”我说:“那一定的,到时候我一定要写一篇出来!”

我经常会想:妈妈以后会不会出一本书呢?我也要努力像妈妈那样。

我的同学250字作文 三年级【六】

你们可能会敬佩书法家,会敬佩一个资深的医生,会敬佩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但是我却敬佩城市清洁工。

什么?城市清洁工?你们可能会惊讶地问,是的,就是那在城市里最不起眼的,默默无闻的城市清洁工。

城市里,无论在哪里,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都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永不退缩。他们徘徊在大街小巷,看见垃圾就弯腰捡起,放回垃圾车上。清晨,当人们还沉浸在甜美的梦境中时,他们从梦境中醒来,揉揉还睡眼惺忪的眼睛,来到大街上,默默地捡起垃圾,悄声无息地干着。如果你起得早,就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默默无闻地穿梭在垃圾桶旁,把垃圾桶里的`垃圾倒进垃圾车,把它们运到垃圾站。

晚上,他们睡得比别人晚。晚上,一般是垃圾最多的时候,比如虹桥路,晚上垃圾一堆一堆的,都是人们吃完的东西随手扔在地上的。可他们没有叹气,没有埋怨,只是把垃圾都默默地堆在一起,清理干净了才去睡觉。

城市里,清洁工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他们,城市将变得脏兮兮,乱糟糟的,所以,城市清洁工是不可缺少的。

城市清洁工,默默奉献;他们不求名利,只求让环境变得更加优美,让城市变得更加美丽,他们就像花生一样,虽然朴实无华,但却是不可缺少的。

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向清洁工人学习,见到垃圾就捡起来,放进垃圾桶,还要呼吁他人也一起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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