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私自下河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尊敬的家长:
端午又名端阳,端午节一过,天气开始转热,全国各地溺水事故也逐渐增多。4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浙教明电〔2009〕7号),我们特提醒家长认真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 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水火无情,重在预防。
二、 经常在家里教育子女不得单独到河道、水库、池塘里钓鱼摸虾甚至戏水游泳。即使要去也必须在家长亲自陪同下在浅水区域进行。
三、 发现不慎落水等溺水事件要迅速抢救,把发生的情况报告给政府或者学校。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嘉奖。
祝您全家安康、吉祥幸福!
各位家长:
您好!
转瞬间,六年的小学生活就要结束了,为了顺利、有序地做好毕业生工作,我们将近期工作安排告知各位家长,请家长协助做好相关教育工作,确保每名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暑假。
学生在家期间,家长要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监护。提醒学生不要在无家长的陪护下去浴场或游泳馆游泳,防止溺水;如果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及时告知家长地点、参加人员及回家时间;独自在家要注意防范陌生人到访,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夏季高温季节注意饮食安全等。
xxxx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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