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物450字左右的作文(写人物的作文450字左右四年级)

我喜欢的人物450字左右的作文(写人物的作文450字左右四年级)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3-25 08:57:21
我喜欢的人物450字左右的作文(写人物的作文450字左右四年级)

我喜欢的人物450字左右的作文【一】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我喜欢的人物450字左右的作文【二】

我的弟弟,他调皮、爱捣蛋。不过,他最大的特点还是贪吃。

有一次,我和舅妈带着弟弟出去逛超市。在车上,弟弟嚷嚷着要买巧克力,舅妈答应了。“鸡腿也要。弟弟说,舅妈也答应了。接着,弟弟又说了一大堆东西,诸如薯片之类的.。舅妈忙得不亦乐乎,随口就答应了一声。可到了超市,弟弟一下抱了十几样东西到车上,舅妈不让,弟弟于是就撒起娇来。舅妈拗不过他,只能让弟弟买了这些东西。回到家里,弟弟随手一抓,就把零食往嘴里塞,满嘴都是饼干屑,吃得满地都是。第二天,我打开抽屉,一惊:唉,新买的巧克力呢?都不见了耶;还有饼干呢?只剩下两袋了唉;还有酸奶只剩下五瓶了耶,不是买了八瓶的吗?这是怎么回事?我问舅妈。舅妈笑而不答。我猛然醒悟;大呼:好哇,弟弟竟然吃了这么多!

吃晚饭的时候,弟弟见到自己喜欢的鸭子,兴奋得两眼发光。一连吃了七大块鸭肉都不够。外公劝他不要吃了,他不听,拿了个鸭腿往嘴里塞,一连吃了两大碗饭,还不够。把鸭翅也啃了个一干二净。吃完后,还拿个大苹果作点心,三下两下就吃完了。可真够贪吃的。

弟弟现在上小学二年级,体重也已经跟我差不多了。我很喜欢我的弟弟,你呢?

我喜欢的人物450字左右的作文【三】

难忘的,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十分庄重的,只有真正使你难忘的才算,那么,我忘不了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在我的脑海里,忘不了的那个“他”是一个残疾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今我佩服。

在长沙市一条热闹的街上,围着一大群人,我挤进去看,只看见一幅铺在地上的长幅画的一头,放眼望去,好家伙,这幅画有好几米长呢!在那头,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地上专注的画着画,我又往前挤了挤,来到那个小男孩身边时,我仔细的打量着他:剪着一头乌黑的平发,个子不大,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看样子可能只有七、八岁,但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右手没了,左手也只剩一个肉球,但他仍用他那剩下的肉球在作画,,最令人不可思义的是,他那个肉球画出来的简直惟妙惟肖,人们在围观的`同时,也不忘为这个小男孩感到叹惜,多么好的孩子,可惜没了右手,沦落一到要在街上画画,靠人们的施舍为生,可能他从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正常男孩,但现实是残酷的,不知为何无情的让这个本是完美的生命变得残缺。但是,你瞧他多么坚强,他刻苦学习,才会有今天的成就啊!我不敢多想,离开了人群,但我仍忘不了他。

他能令我难忘的,是他小小年纪对命运不屈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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