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6-30 14:20:06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一】

上五年级了,做为学生我上过很多课,可最难忘的是一年级的第一节语文课。海老师叫我回答一个问题,我明明知道答案,可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当老师和六十多名学生的目光聚集到我身上时,我根本就不敢说话。

我慢慢站起,羞涩地低着头,两腿直颤,心像小鹿似得砰砰乱跳,一个字也不敢说。“不要怕,大胆回答问题。”听到老师的话,我的脸更红了,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似的,我连忙支支吾吾地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声音小得像蚊子叫一样,弄的.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海老师叫我先坐下,下课后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很是害怕。

下课后,我忐忑不安地来到了老师办公室,心想一顿批评是免不了的。可是老师不但没有指责我,反而鼓励我说:“薇薇,今天的问题我相信你能回答上来,你虽然是一个内向的女孩,但是老师希望你上课时能大胆发言,加油哦!”听了老师的话,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就是这节语文课改变了我性格,从那以后,不管什么课,只要老师提的问题我会回答,我就积极举手发言,不但锻炼了我在众人面前说话的胆量,而且加深了课堂问题记忆,我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

老师,你们对我慈母般的教育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大家都说您培养着祖国的栋梁,可我却要说您就是祖国的栋梁,正是您支撑起我们一代人的脊梁!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二】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妈妈勤劳的手里仿佛有一枝神奇的魔棒,总是能把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妈妈的头发乌黑发亮,摸上去也很滑润,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她还有一张鲜红色的樱桃小嘴。

因为妈妈为了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所以,皱纹早已爬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也不给我报太多特长班,只要我愿意,妈妈就一一答应我,从来不逼我学这学那。

我真喜欢我的好妈妈!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三】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四】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好喜欢的一篇作文【五】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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