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作文 结尾(法律作文开头与结尾)

法律 作文 结尾(法律作文开头与结尾)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4-26 05:10:37
法律 作文 结尾(法律作文开头与结尾)

法律 作文 结尾【一】

社会契约论:霍布斯认为国家在建立之前,人类是处于群居的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这种战争状态是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大致相当,为获得他人的尊敬并且满足自身,从而彼此竞争互不信任。这样的战争状态使得人们活在对于暴力而产生的亡的恐惧中,人们拥有生而有之的生命、健康、自由等自然权,为保护自己自然权的实现,人们通过理性的认知得出自然律(人们对于和平的期许)。为实现社会的和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自然权,人们愿意缔结条约,放弃自然权。但是,人类本身又是非理性的动物,极易通过感性来认知,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依然共同的权力体制即合议制,于是国家就顺应而生。

制定统一规范的主权者,在霍布斯看来拥有着普遍的权威。人们的思想、宗教和行为表现等等都受到主权者制定法律的拘束。

除此,霍布斯还是无神论和不可知论者。他认为人类无法认知其后的知识,认为神职人员也是人,神职人员也无预知后事的能力,主权者对于人们的内心也同样无法认知而进行支配,从而希望人们能脱离神职人员或者长老的支配。

法律 作文 结尾【二】

洛克与霍布斯不同,洛克是个坚定的有神论者。他思想论述的前提是:人类都是神的创造物。神赋予了人类理性,从而使得人类可以认识自然律。关于自然状态,洛克认为自然万物都是神创造的,神创造所有物,这些所有物为人类所共有,而由神创造的人类自身通过劳动等活动并且利用世界(全人类共有物)创造出属于自己所有的的所有物,对次拥有所有权。但是,在自然状态下对人的行为有各种障碍,人们违背自然律的行为也等于向全世界宣战,因为世界是全人类共有,自然律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法则。所以,任何人都有权力惩罚这些违背自然律的罪犯,而被害人独有的被侵犯的权利只能由加害人进行赔偿。

洛克还认为在自然状态下,自然律由每个人自己行使。这种自己行使的状态使得人们的生命、自由及财产的保障不确实,就应该将个人对自然律的执行权及判断全部集中由政治权力行使,这时,社会契约订立。社会契约建构起一个政治社会,而政治社会将权力信托于政府。这点与霍布斯不同,霍布斯认为政府权力由人们集中而直接取得。洛克观点中基于社会契约而取得权力的政府的权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信托。当政府逾越权力的范围时,信托于政府的权力便消失而回到人民的手中。

关于宗教,洛克认为信仰宗教是人们的自由。因为信仰是一种内心的活动,而政府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保护世俗的利益,内心的活动并不经政府的调整。如果政府强迫人民信教,人民信托于政府的权力同样也会消失。就会出现人民和政府的战争状态。洛克还认为世上的各种行为须来世接受神的审判,所以,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纷争可以通过神明来进行裁判,即起身叛乱。这样一来,认知到人民拥有抵抗权的政府会更好的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法律 作文 结尾【三】

事件发酵足够长的一段时间才得到解决,显然基于“按闹分配”的原则,因为媒体曝光,然后越来越多人关注,最后有关部门介入,事情得到解决。粗看事情发生的逻辑我们便会发现,舆论竟然比法律早一步行动,如果没有舆论的推波助澜,法律还可能不会出动,于是有人戏谑地说,看来消费者维权只能靠舆论。

如此荒唐之言的`产生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自述自己维权时110,工商局均回避她,直到事件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工商部门才介入调差,这摆明了不闹大不解决。与之相类似的众多侵权事件,如天价鱼事件,从事件发生到政府介入,都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而在这一段时间内,舆论早已介入产生一定影响,

但是,维权靠舆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真正奏效的还是法律。舆论只是带来道德的冲击,网友的口诛笔伐除了对商家信誉产生暂时的一定影响外,对于消费者来说,他的权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维护。再者舆论维权具有两面性,舆论常常会站错队,网民的情感导向很容易改变。个人信息受到公开后,当事者受到正反两派舆论夹击,他的生活便会受到干扰。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在和奔驰高管对话中有理有据,依靠法律,使得高管哑口无言,以及有关部门介入后,事情迅速得到解决。可见,维权,还是得靠法律。

奔驰漏油事件引发了全民对权益的讨论,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提高,在此趋势下,政府应加强自身的行政能力,加大奖惩力度。正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惩罚力度不够,造就了维权靠舆论这一荒唐局面,使得侵权者敢于一次次顶风作案,因为在政府的“反应时间”内,侵权者们早已赚着盆体满钵,关停和政府开的罚单加起来与赚的钱相比,显得微乎其微,这显然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

因为正当途径维权之难,所以消费者才会倾向于反应快的舆论维权,但是“按闹分配”不应是社会常态。涉事店的态度不仅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漏”了自己的良心!商家应重视消费者诉求,不被利益冲昏头脑。政府应积极作为,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这样,维权才不会只能通过撕掉斯文,求助于舆论。

法律 作文 结尾【四】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

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 作文 结尾【五】

对长谷部恭男这本《法律是什么?》中提到几位法哲学家的观点在此做小小的整理和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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