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看书,因为书不仅能让我获得知识,还能让我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得到许多乐趣。尤其是《鲁迅散文集》,文字虽然深奥,但文章中无论景还是物,在鲁迅笔下都有了灵气和活力。《从百草园到百味书屋》中的百草园更是让我意犹未尽,浮想联翩。
百草园是鲁迅家后面的一个很大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鸣蝉在树叶上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鸣蝉在树叶里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何首乌藤和令人馋嘴的野果覆盆子。园子里有趣味无限的传说:如果人吃了能成仙的人形何首乌,能制伏妖怪的飞天蜈蚣……鲁迅就是在这个充满奇闻的园里奔跑、嬉戏,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了趣。
这篇文章我也多国很多遍了,园中美丽的景色和迷人的传说,让我想入非非,天天梦想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百草园,让我在里面尽情地玩乐。你别说,这梦想还真实现了。就在上个星期我第一次去姑奶奶家,嘿!姑奶奶家的院子好大!一个活灵活现的百草园。就在我眼前。院子里满是树木,靠大门是一棵是一棵柿子树,成熟了的柿子像红灯笼挂满了树枝。地上长满了花草野菜,墙上爬满了长着三角形叶子的藤蔓,我眼前一亮,这不就是何首乌吗?我也忙叫来捣蛋的哥哥,告诉他百草园的事。
心动不如行动,我们立刻下手把‘何首乌’一棵棵地拔了出来,除了几块圆柱形的块根外,根本没有人形何首乌,我们只好翻砖块、掀石头寻找蜈蚣,蜈蚣没找到,倒是把院子弄得翻天覆地,狼藉一片。姥爷出来一看,大喝一声:‘你们这两个小家伙,怎么把我种的山药全拔了!’我们自知理亏,灰溜溜地跑了……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一个穿红格布衣裳,两条亚麻色的大发辫拖在背上,草帽下头是一张长满雀斑的脸。”这个极其一般的小姑娘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波丽安娜。
她一向在玩一个由他当牧师的父亲交给的游戏,一个“欢乐游戏”。正是因为这个游戏,使得小镇上的大家在悄悄发生着变化,冷淡的波丽姨妈对安娜变得关心;厌倦所有的斯诺太太日渐对生活充满期望;怪人彭德尔顿收留了孤儿吉米……正是因为这个游戏,当波丽安娜遭遇车祸躺在床上不可以动弹时,探望并祝福她的人络绎不绝。
“欢乐游戏”其实容易可是,就是当你遇见困难和不幸是,你要往好的方面想,要擅长在它们当中找到欢乐的动力。
现实日常充满了艰辛和痛苦,大家才更需要使自我坚持一种欢乐的心态,当每一位小孩及其家长在读完《波丽安娜》后,我相信,她抑或是她,都会被波丽安娜的“欢乐游戏”深深吸引,在游戏中活得欢乐,去迎接生命中那些没办法回避的苦难。我想对天下所有些小孩及其家长们说:“去做一个游戏吧!去做一个欢乐游戏吧!相信欢乐无处不在。”
《冰心作品》看后,觉得作者充满了对少年儿童,对新中国,对社会主义的真挚的爱。那清新的笔触,把大自然的美丽写得那样空灵,使人神往;把少年儿童的内心世界刻画得那样逼真。整本书都充满了感情。爱和憎都很分明,对所爱给予热情的赞扬和鼓励;对所憎给予无情揭露和批判;对于弱者和苦难的人民则给予无限的同情。
冰心的知识够渊博了。文学知识不消说了,历史和地理知识同样精通,这就使得她的作品有丰富的内容,增添了耐人寻味的情趣。
我想,如果知识少,那么写出来的作品自然就很单薄,不广阔,在叙述上也会造成一定的障碍。肚里没货,能写出什么好作品来?如欲写作,就得努力地、更多地掌握文化知识。现在,我的知识确实是太少了,少得要让人笑话。知识的海洋辽阔,是永远学不完的,是永远也自满不了的。
努力学习吧,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冰心那样,写出不朽的作品来,将精美的精神食粮奉于读者面前,使读者从我的.作品中得到教益。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埃莉诺·霍奇曼的一本书:《波丽安娜》。
这本书的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可怜的小孩,11岁时,爸爸妈妈双双过世。她来到了姨妈家,姨妈脸上不带一点微笑。她总喜欢穿红格衣裳,两条亚麻色的辫子,一直拖在背上。脸上还有很多雀斑。
整个故事非常吸引人。父亲过世前,教会波丽安娜怎么样探寻欢乐。父亲后,她住在性格孤僻的姨妈波丽哈林顿加,。波丽安娜非常穷,姨妈看不起她,对她非常冷漠。但她(波丽安娜)十分欢乐,勇敢应付、乐观应付。与大伙推荐欢乐时波丽安娜最爱做的事情。
可是,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她没了知觉。大伙都非常悲痛,但这个“欢乐小天使”并没由于她不可以走路而悲伤,她依旧能在悲痛中找到欢乐!
读完这本书,我佩服波丽安娜,极少有人在如此的环境不放弃欢乐。我要学习波丽安娜永远欢乐应付艰难生活的精神!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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