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7-27 09:08:32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一】

1963年,17岁的少年比尔·克林顿在白宫玫瑰园里,见到了肯尼迪总统。握手的一瞬间,他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我也要做白宫的主人。

此后,克林顿却连续三次放弃去华盛顿。1973年,他从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华盛顿一些政治大佬看上了他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麦戈文助选的经历,邀请他去工作。克林顿考虑了十天,拒绝了,他厌倦了给别人拉票。碰巧,阿肯色大学法学院需要一名助理教授,他决定去做教书匠。

1974年,他萌生了参选阿肯色州联邦众议员的想法。此时,一个名叫约翰·多尔的老朋友打来电话:“我现在是联邦众议院首席顾问,负责调查尼克松总统是否应受弹劫一事,需要年轻律师,快来华盛顿吧。”这一次,克林顿只考虑一天,就谢绝了。约翰·多尔十分震惊:“你犯了个愚蠢的错误。这是弹劾总统!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历史性机遇,你居然放弃?”

“全美国有才华的年轻律师都愿不惜代价为您工作,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年轻人愿为阿肯色而战斗。”克林顿礼貌地挂断电话,投入联郑众议员竞选中。他每天工作18个小时,跑遍全州21个县。在每个偏远的小镇,他走进商店、咖啡馆、加油站甚至殡仪馆。“我喜欢一对一地‘零售’政治。这些小店主和殡仪员,认识镇上全部的人,他们就是最重要的选票。”结果,首次参选的他得到48%的支持率,但老资历的共和党人还是赢了。

1975年底,支持者们怂恿克林顿再次参加国会议员的竞选,“去征服华盛顿政治圈”。一个小时后,克林顿就说了“不”。“既然我想为阿肯色做事,不用做国会议员,做别的也行。”他决定竞选州检察长,这次他成功了。1978年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并获得五次连任。

1992年,从未在华盛顿政坛“混”过的克林顿,成为白宫主人。回首往事,他说:“决定人生的并不是你选择了什么,而是你选择放弃什么。如果当初我去了华盛顿,我后来根本不可能当选总统。”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二】

小学时候,天真烂漫的我十分“义气”,因此人际关系也真不错。逐渐长大的我头脑似乎“机智”了一些,常去占同学们的小便宜,朋友越来越少。这时的我才如梦方醒,原来只有真诚待人,别人才会真诚待你。

刚上初中,我的同桌是一个看似个头高大,却有一些“缺心眼”的人。旁边学习好的我在他眼中真是一位好帮手,常露出一脸傻笑的样子,向我请教题目,对我十分信任,有好处常与我一同去分享。而我那“机智”的脑袋却发现有利可图。

一天上学,我把新买的进口修正带到处炫耀,正巧被我那同桌发现了,他问我借过去用,然后如获至宝地把它托在手心里仔细欣赏。我内心十分满足地问他是否十分喜欢,他使劲地点了点头并傻傻地请我替他买一个。我的心突然一动,灵光闪过,于是用高一倍的价格卖了给他并认真地解释:这个是进口货,价格高一些正常。他十分满意地一笑,还多付了我一些,作为代购费。

我常把这件光荣事向别人讲起,有许多人一脸不赞同地说我太狡猾了,我却常认为这是有商业头脑。

这样的事还有许多,同学们纷纷有些“害怕”起了我,说我处处爱占小便宜。有些人在和我说话时心中也有些防备。我的好朋友只剩下了几个,却惊奇地发现更多的人愿去和我同桌交朋友,他不就是缺心眼,受骗时还若无其事露出一脸傻笑的人吗?

有一天我看到一篇关于交友的文章,里面说道:交朋友需要以心换心,只有真诚待人,别人才会真诚待你。我内心深处猛烈地一震,我不就是因为太爱占便宜才会这样的吗?回想起同桌是怎么待我的那一幕幕,我的决心越来越坚定。

改变别人对我的看法确实不容易,但我却越来越明白真诚待人的重要。我们不应该用更多的这样的“机智”去“帮助”别人;真诚待人,别人才会真诚待你。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三】

达尔文是19世纪著名的科学家,进化论的创始者,他生前常说,他的《物种起源》等著作和学说是“集体的产物”。在一封信中他曾这样写道:“我清楚地看到,如果没有那些可钦佩的观察者所搜集的大量材料,我决写不出那本书来。”事实上,他和华莱士的交往便是科学家这种谦虚无私精神的体现。

华莱士是英国著名的自然科学家和旅行家,比达尔文小14岁,他和达尔文一样,进行着科学考察的活动,曾到南美的巴西、马来半岛等地做生物考察,采取动植物标本,在同一个课题上进行研究和写作。其间,他读过达尔文的《一个植物学家的航行》,也和达尔文有过几次通信,讨论交流研究心得,不过两人都没有提及他们各自的独立研究和正在写作的具体内容。

1858年6月18日,正在努力撰写《物种起源》一书的达尔文,收到了华莱士寄来的一篇关于进化论的手稿----《论变种无限地离开其原始模式的倾向》。达尔文惊诧得目瞪口呆,他说:“我从从未见过有这种更加令人惊奇的偶然巧合。......他现在采用的学术名词,甚至也和我的书稿中各章题名相同......”

如果是这样的话,进化论的优先权将归于华莱士了,达尔文再发表著作,就有抄袭和剽窃之嫌达尔文这时思想斗争十分激烈。要知道达尔文已经从事20多年的研究了,当他环绕全球作科学考察时,华莱士还是一个刚入学接受启蒙教育的小学生。达尔文由于旧病复发,加上孩子们身体不好,使得写作时断时续,进度很慢,才让华莱士后来居上。但他不愧是品德高尚的人,他决定退避三舍,成人之美,建议华莱士赶快将论文发表出来,同时为了避嫌,他打算中断自己的写作,让华莱士独享荣誉。

但是,华莱士也是品德高尚的人,他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不仅果断地放弃了优先权,而且满怀敬意地对人说:“当我还是一个匆忙急躁的少年时,达尔文已经是一个耐心的、刻苦的研究者了,他勤勤恳恳地搜集证据,来证明他发现的真理,却不肯为争名而提早发表他的理论。”

最后在别人的.劝说下,达尔文同意和华莱士的论文合并,以合著的名义提交林奈学会宣读。达尔文非常感谢华莱士,他写信致意,并说:“如果有着可钦佩的热情和精力的人应该得到成功的话,那么您就是最应该得到成功的人。”

在华莱士的鼓励下,达尔文在1859年11月24日这一天,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这一巨著,1250册书在当天销售一空。华莱士高兴地喝彩,称这本书是“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书籍之一”,并将进化学说这一理论称之为“达尔文学说”。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四】

每个父亲几乎都是每家的一家之主,我爸也是个一家之主,可干着干着成了一个学生,干着干着又成了老师,一家之主的位置几乎全落在妈妈头上,只是偶尔进来插几脚。

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眼睛里隐隐约约都能透出智慧;虽不高但还算挺的鼻子,淡粉色薄嘴唇,这些分散开都不吃香,但合在一起,就有一种读书人的帅气。他还坚持健身,哪怕只穿他最爱的休闲装,那来自腹有诗书的气质,哪里又得挡得住?

吃饭!奶奶叫了一声。我匆忙洗了手吃饭。吃好竟也不见他,我故意踩得很大声,头往书房探,他正在念单词呢!那么认真,把一个个上生词查一遍,跟着录音说,不断翻词典,一个个音标准漂亮,就连我也入了迷!可他转头欲休息时,突然发现了我,把我拽去学单词。

别以为他只是在家这样,在他眼里学习,是不分国界的!

还记得那次去新加坡博物馆,由于坡国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所以博物馆基本上都是英文,身为英语老师的他自然不愿意放弃这个绝妙的机会。

在一面介绍墙前,他头一转,我俩视线一对,他会心一笑,一把揪住我的肩膀,目光在墙上的长篇大论中搜索着词汇。他时而皱起眉头,时而掏出手机查词典,时而又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几分钟后,他眼睛一亮,眉毛挑了挑,指着revolution,趁他手一松。我马上溜,可终究还是抵不过他又被制服了,只得乖乖服从。

别人都羡慕我有这样一个爸爸,我也感到骄傲,我的英语成绩有一半都得归功于他吧。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五】

我的弟弟非常胆小,怕喝中药,还怕剪头发,更怕洗头发。

他喝中药时很胆小,非要选他最喜欢的人给他喂药,那就是我的表婆,还很矫情,有时还要看电视才喝,有时还要哭,这就是他喝中药的胆小。

他怕剪头是因为怕扎到眼睛,所以他也不喜欢剪头发,只有看电视才能让他安静地剪头发,他看电视时一动不动,眼睛瞪得大大的,但有一次他自己剪起了头发,我吃惊地告诉妈妈,妈妈看见了说:“表示了他自己会剪头发,也会独立了,也会自己剪头发啦!”我说:“哦,好吧!”我真的好惊奇,妈妈结果是这样回答的,真跟我的想象也不一样,这就是我弟弟怕剪头发的原因。

我的弟弟怕洗头发是觉得自己太难受了,会刺到眼睛,所以他不爱洗头,他小时候是妈妈给他洗头,他觉得很难受,等长大了他自己洗头了,他很浪费他的洗头水,一会儿就把一半洗发水用完了,妈妈语重心长的说“:你少用一点儿,不然很快就浪费完了,很可惜的。”弟弟每次都说好,但在我的观察下他都没做到,这就叫不爱洗头的弟弟,也叫浪费的弟弟。

日子一天天过去,弟弟慢慢长大,他开始爱上了洗头、剪头、喝中药,妈妈说:“弟弟表现越来越好,”我觉得妈妈说的对,我开始表扬弟弟。

弟弟勇敢起来了,我真的开心不已,越来越开心,期望他以后比现在还大胆的表现。

用具体的事例写人作文【六】

嗒嗒嗒,哪里逃,吃老子一枪!嘿,不用看,我都知道这又是枪王在上演枪战大戏呢。

说起我们班这位大名鼎鼎的枪王,他对枪的热爱可真是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家里收藏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枪,平时和同学聊起天来也是三句话离不开枪,就连做操时也情不自禁地摆出端枪射击的姿势,真是名副其实的枪王。

枪王不仅爱玩枪,造枪也是一把好手。一次他从书包里掏出十几张彩纸,聚精会神地开始制枪大业。他低着头,抿着厚厚的嘴唇,两条粗粗的眉毛时而皱起,时而舒展,一双不大的眼睛精光四射,好像不是在折纸,而是在实施一项伟大工程。有同学给他打招呼,他不理不睬,充耳不闻;当别人拍他时,他突然抬起头,一副被人打扰了很不爽的表情,眼中充满怒火地大吼一声:别烦我!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造纸机枪。

再看看他手中动作,两只胖乎乎但却十分灵巧的手上下翻飞,像穿梭似的前后左右来回晃动,直看得我眼花缭乱,叹为观止。那一张张彩纸在他那双充满魔力的手中,翻腾跳跃,不停地变换着形状,好像是有了生命似的,随着他的心意变成了一块块形状各异的机枪零件。最后是零件组装,只见他拿起两块零件,小心翼翼地从缝隙中插进去,为了保证牢固,插好后还使劲按了按。有时候零件组装上后发现不合适,他就再小心地拆下来,仔细观察桌上的零件,重新挑选最适合的插上。哈哈,组装好了!他洋洋得意举起大枪,做出了一个帅气的射击动作。班上的机枪爱好者纷纷围了过来,哇,牛啊!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这把新枪。枪王再一次收获了一波崇拜。

你们猜出来了吗,枪王是谁?哈哈,他就是郑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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