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初一上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初一上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2 10:49:57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初一上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一】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兔,它有一身雪白的皮毛,看戏来很可爱。她的两只眼睛是红色的,看戏来像一对红色的宝石。亮晶晶的。每天早上这只小白兔吃一根胡萝卜,两片菜叶,它就吃饱了。

每天我中午放了学,一回到家,它就蹦蹦跳跳地跳到我的面前,好像在说欢迎你回家。我每天看到它,就算我不开心,我一看到他我就很高兴。把那些不开心的的事情全部忘记了。

又一次,我的同学来我家做客,它还是像往常那样蹦蹦跳跳的跑向我,我的同学看见了,她说:“你家的小白兔好可爱哦!回家一会我也让我的爸爸给我买一只小兔子。”

就这样,我越来越喜欢我的小兔子,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它!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二】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并不是要伤害它,我们拥有了这个世界,为什么不能让动物们和我们人类一起共同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世界上已有很多的'动物已经灭绝于我们人类之手,旅鸽就是其中之一:终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北美大陆上,每到迁徙的季节,它们成千上万遮天蔽日。当欧洲人刚踏上北美大陆时,这里有50多亿只旅鸽。可是欧洲人来到这里之后,由于旅鸽肉味鲜美,开始遭到他们大规模的围猎。从此,旅鸽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灭绝。当时鸽肉在市场上轻易买到,密执安州一个季节里就捕获了750万只旅鸽。曾经,一个俱乐部一周就了5万只旅鸽,有人一天便了500只。他们把这些罪恶一一记录下来——那是他们比赛的成绩。甚至有人想出这样的方法——把一只旅鸽的眼睛缝上,绑在树枝上,张开罗网。它的同伴们闻讯赶来,于是一一落网。有时候,一次就能捉到上千只。这个方法一定传播得很广。就这样,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旅鸽从几十亿猛减到濒临灭绝。

旅鸽:1900年野生灭绝;1914年在美国华盛顿国家博物馆的展厅里,有一只旅鸽站在一根树枝上,长长的嘴,尖尖的尾巴,展翅欲飞。但它永远告别了蓝天自云。它再也不能动,不能叫,不能吃东西了。这是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而且是一只标本。那双木然的眼睛,怅望着这个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捕它的同类,是怎么剥它的皮抽它的筋剜它的肉的。

如果我们人类再不制止,生态就会不平衡,世界的资源就循环,我们人类也会灭绝。

虽然有些动物会伤害我们人类,但那是我们人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才导致的。只要我们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动物,让动物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地球,那我们的生活不就更美好。

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建设这个美丽的家园吧!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三】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四】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七年级我喜爱的动物英语作文【五】

外婆家养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十分讨人喜爱。你瞧!鲜红的鸡冠竖在头顶上,像戴着一顶小红帽,又像一朵鸡冠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脖子上的羽毛金灿灿的,像是耀眼的锦缎,又像是黄色的围巾。身上的羽毛就像雪白的棉袄,黑色的尾巴向上翘着。它走起路总是昂着头,显得十分威武。

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地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晚上十二点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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