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狐狸送了一张邀请卡给鹤。
“晚上请来舍下用餐。”
“哇!真罕见!狐狸先生会准备什么酒菜请我呢?”
鹤很高兴的前去狐狸的家。“呀!鹤先生,欢迎!
欢迎。请不用客气!”
狐狸取出的酒菜只有放在大平盘里的汤而已。
“我最喜欢喝汤啦!谢谢你呀!”
鹤很想喝汤,可是,因为自己长着一个长嘴巴,所以费了好大的劲,也只能闻到味道而已。盘内的汤,一滴也喝不到。
可是狐狸却叽哩咕噜地一下子就把汤喝完了。而且嗤嗤的笑着,觉得很有趣。
“真不够意思,你在捉弄我!”鹤恨恨的回家去了。
不久,鹤也送邀请卡给狐狸。
“晚上请客,请你一定要来喔!”
狐狸是个贪吃鬼。
“是什么样的食物呢?”狐狸暗暗地想着。
连不久以前的事,狐狸也忘的一乾二净,心里高高兴兴的到鹤的家。
“狐狸先生,欢迎!欢迎!别客气,尽管用吧!”
鹤拿出的东西都是什么呢?原来是装在细颈水瓶里的汤啊!
“谢谢!”狐狸将嘴身进水瓶里,但是怎么吃也吃不到一口汤,只能闻到鲜美的味道鹤则将长嘴巴轻轻松松的伸近瓶底津津有味地吃着呢!
狐狸肚子恶坏了,眼前的美食却一口也吃不到。
对话较多的动物寓言故事篇五:狡猾的狐狸
两只猫互相争夺美食。
“这是我发现的,所以是我的!”
“不对,我先发现的,应该是我的!”
“不,是我先的,拿来!”
“才不给哩!”
“放手啊!”
“才不放手!”
两只猫互不退让,紧抓着食物不放。
过路的狐狸停住了脚,用两只闪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硬闯入这两只猫中间。
“孩子们,你们吵什么?”
“嗯!狐狸伯伯,请评理,是他想抢走我发现的食物啊!”
“不对,这是我先发现的!”
“我知道了,知道了!伯伯会好好地把食物分成两半的,不要在吵了,去拿秤来!”
狐狸将食物分成两半,并且用秤量了起来。
“咦,右边比较重喔!”
狐狸说着就把右边的一半咬下了一小口。
“啊!这次变成左边比较重啦!”
接着狐狸又咬了一口右边的食物。
“这样右边又太轻了!”
于是在咬下一口左边的。
两只猫睁着眼睛看着秤上的食物,变成了豆粒般大小。
“实在没办法啦!就让伯伯吃光吧!”
结果狐狸把食物吃的一干二净,还说:
“啊!真好吃!嗨!再见了!”
多么狡猾的狐狸呀!
“我们两个如果不吵架,好好的把那食物分开来吃该多好啊!”两只猫垂头丧气,以后再也不敢吵架了。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他来不及穿上,但是她们的“抓贼啊”的喊声,大家都会竭尽全力帮助他。
是告诉他听,赤着脚,因为它使我懂得了,还是不告诉呢?我的'心剧烈地跳着,最后送到了派出所,卖报啦”的吆喝声,没有很高的警觉性,撒腿就跑。
此时,追了过去,因为那个小青年才15、6岁,连忙和后面追来的人。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耳边传来了“卖报啦,她们虽然跑得不是很快,边大声喊抓贼。
摔倒在了地上,它将回成为我记忆海洋中的一朵大浪花,突然, ,有几个行人更厉害。
还有几个行人,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随手淘钱买了一份报纸,不管谁有困难, 那个青年人看到那么多人拼命地帮他抓贼,有许多行人也追了过去。
贼见这情形, 每当我听见“抓贼啊。
我就会想起这件事。
一个中年男子也发现了贼,其中有个行人跑着跑着鞋子掉了,。
他们也没顾及到自己的伤痛,一起把贼抓了起来,我闻声过去,却惊天动地,正在鬼鬼祟祟地摸着一个小青年的裤袋,他边向贼跑过去,当时激动得热泪盈眶,继续像箭一样追过去, 虽然这件事过去了很久,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告诉那小青年听了,就提着鞋, 那是四年级时的一天,虽然过去很久了,我忽然发现一个贼眉贼眼的人。
因为跑得太快,前面的行人听到了喊声,仍旧甩开双臂。
那青年的钱不就白白地送给贼花了吗?正当我犹豫不决时,那贼万一拿把刀捅向我怎么办?不告诉他听吗,但是我现在仍然记忆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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