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6-03 05:24:32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一】

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也好像坐上时间转盘,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然而思想上的东西则随时间完全的转变,不留一丝痕迹。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教授给大学生们上课,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问学生们这是什么?然而无一人回答,教授又连续问了很多遍,教室中仍是鸦雀无声,直到课程结束,教授才遗憾地走出教室。

不久,教授又到中学去,为中学生开讲座。当提到同一个问题时,情况则略有不同。一个男生跳起来,大喊一声“是个圆”,底下一片狂笑声,讲座也就在这笑声中结束了。

当教授走到小学生中间时,紧锁多天的眉头才舒展开来,孩子们回答得很踊跃,有的说是橘子,有的说是大饼,有的说是气球,还有的说是脸蛋儿。这无数充满想象的答案,才是思想永恒的真谛!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大学生、中学生中回答得都并不尽人意,是他们不会吗?不!这只是一个想象力的问题,我们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想象力也在逐渐衰退,曾经五彩的天空,也随之褪色,只剩下现实中的蓝天白云。当树木抽新芽,微风扶面时,他们也不再陶醉,不再像小学生那样,张着双臂,去拥抱春天。这一切的一切源自于社会,那单调得只有一种旋律的社会。人们的创新在这种社会中被否认,变得也只剩下一种旋律,所以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呀!请为你们的思想插上一对小翅膀吧!愿你在五彩的天空中,越飞越高,从新找回自己思想的旋律吧!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二】

我过去不喜欢《边城》,现在依旧不喜欢。

忘记最早知道这本书的确切年纪,大概总不会晚于高中。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是在小学。抱着宝贝书,好像收藏家抱着珍贵古玩,贴心窝儿放着,格外珍惜。后来就迷上了看书,初中算是主动有意识像猛禽出击狩猎似的寻找各种可以阅读的纸质读物,杂志也好,小说也好,一点也不挑食。

听闻沈从文的大名也大抵是在那个阶段。据说他给张兆和写过许多情书,却被张兆和告到了校长胡适那边。小道消息似乎比沈的文字更有魅力。

再来就是应试教育规定必须背的那些玩意,课本还节选了《边城》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读《边城》,节选的部分如果记忆不刻意作怪的话,我记得是翠翠去镇上看船,被傩送送回家,还有傩送和天保在崖上给翠翠唱情歌,翠翠说好像在梦里采了一把虎耳草的部分。

很多人告诉我喜欢《边城》,我也每每郑重其事地说我不喜欢《边城》。原因呢,那时也说不太清,仅仅看了几章节选,就堂而皇之地告诉人家我不喜欢《边城》是不是有点草率呢?现在我看完了《边城》,我依旧还是那个态度,我不喜欢《边城》。

我承认这部小说相当完美,像手工艺匠人经久打磨出来的艺术品,细节丰满,人物立体,情节也完整,可是因为所用的材质我并不钟意的缘故,所以到底是不爱的。我讨厌那些人物弯弯曲曲的性格,缺少些北方人的直爽。你若说那是边城人民特有的地方性格,我也不好辩驳什么。倘若遇见这样的人呢,我肯定会刻意保持距离,不愿多么交心。

要我说,整个《边城》的悲剧完全是人物性格引起的。翠翠喜欢傩送偏偏不说,羞答答的;老头子也是怪,非对天保说,车路马路任你选;傩送喜欢翠翠却不去问翠翠的心意,而和自家兄弟一起去崖上唱歌,最后闹成了一场天大误会,葬送了天保,也在翠翠和自己之间划了一道天堑。

除了天保明言自己喜欢翠翠以外还有什么人是干脆的?老头子虽然爱翠翠,但他在这一悲剧上要负一半责任,在和傩送发生误会前后几乎没有一次明确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七拐八绕,让人摸不清究竟。

我尤其不喜欢翠翠小女人的作态,喜欢就是喜欢,你不好意思告诉意中人,哪怕告诉亲近的爷爷,也不至于让老头子去和天保说走什么车路马路。老头子之所以对天保说这句话,也是因为对翠翠的心意那时还不了然。倘若翠翠一早就让爷爷清楚,可能老头子就会果断地拒绝天保,也不会有后来两兄弟斗歌发生,天保也不至于下茨滩丧命。

你说翠翠这样是因为中国传统女子都是这样,一定要含蓄委婉,即使喜欢也不能说出来,一定要让男人来先对自己表达,这样才算矜持,才算得体合乎礼节,我也就呵呵。那我倒让你去算算中国古典戏剧和生活中多少女子为爱私奔呢?我就欣赏卓文君,为了爱和司马相如私奔,敢当垆卖酒,在司马相如移情别恋时,也敢以一首《白头吟》申饬。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你为什么不敢主动表达你的情感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何必让别人去揣度你的心意呢?如果说翠翠的个性是时代使然,是环境使然,那我也因为唾弃这时代和环境的畸形,而一并不喜欢这部小说。

我喜欢童话,童话中的世界全是纯粹的善和纯粹的恶,善与恶对比分明,善永远会打败恶,所以王子和公主一定白头偕老。可《边城》算什么呢?沈从文将他纯粹的美的幻想都熔铸在这部小说里了——一个没有恶人的纯粹的乌托邦的世界。小说中的人全是守望相助,全是舍己为人,老头撑渡船不肯要船钱,为渡客提供烟丝;顺顺对老头子也好,送东西;傩送和天保也是好人,人格上简直完美无缺。可《边城》能当作童话来看吗?《边城》并不是童话啊,这是一部乌托邦的小说。哪怕是乌托邦中刻画的人也总得是个复杂的人性吧,有善的同时也应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私、狭隘等等脾性吧。这在《边城》中一概没有。

但我承认除了我不喜欢的部分以外,《边城》在艺术性上几乎无可指摘,里面的风俗人情,乃至一些生活环境的描写都很真实,读的时候,就好像这个四川和湖南交界的临水边城真的存在于眼前似的。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三】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近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要明白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成人,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也就是我的,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

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有肉的英雄。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四】

一个很随意的时间里,坐在屋里十分郁闷的我,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计划消磨这个阴雨绵绵的无聊的夏时周日。

这是一本我珍藏的《张爱玲散文集》。

大概是看过不止一次了吧,我的手不自禁地直接翻到了《秋雨》这一篇。

看这标题《秋雨》,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可悲,夏雨天里看《秋雨》,好讽刺,自然指的是我的心情。

我喜欢看张爱玲的作品,大概我和她有着一些共同点吧,也比较喜欢追求有些阴雳的凉凄完美,甚至把目光盯上意识上的完美极致。我常常会把自己和她作品里的孤戚相融,在伤感里读着荒漠的失落。虽然,她的作品本意并不是想让读者在荒凉里去寻找刺激精神的那种冷美感。

在《秋雨》里,张爱玲大加浓墨着秋的烟雨朦胧,用简短的语言将秋雨抒写的淋漓尽致,让我的整个情绪都被一种忧郁紧紧地束缚着。

云山一体的天,在《秋雨》里阴沉着。那些破落颓废的古老宅子隐现着曾经的繁华和现在的没落,寂静且又寂寞。如果能听到“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那就是“灰色的癞蛤蟆”在发霉潮湿的泥地里跳跃的响动,这大概就是《秋雨》里唯一的一个活着的让人厌恶的东西了,当一切都处在黯然里,污秽却充满了生机。虽然,还有那株桂花尚存一丝希望,可这也无法掩饰《秋雨》里的冷寂。原本因《秋雨》带来的润意大地,被一只无形却又庞大的“网”,网在了阴暗中。

《秋雨》里,首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和尾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紧紧地相扣着,把“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裹在了所有看《秋雨》者的心底。“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无尽的伤感笔墨把天色染得愈加沉闷。

《秋雨》能够做到对人情绪的感染之处,就在于文字里的用景、形和情,将秋雨下的有生气或无生气的气氛做了一番浑然一体的刻画:“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成了过去,而今这里已成为“沉闷”的世界。“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这里的所有,都被“凄凉”所笼罩。

如果说《秋雨》是一首悲伤的音乐,令人听来心底黯淡,满腹惆怅,满目的哀愁,那么,《秋雨》更像一幅画,一副黑白相间的`素描画。画上面,一笔一个泪痕的绘满了悲怆、凄惨、痛楚。

时值豆蔻的才女张爱玲,在写这篇《秋雨》时的所处环境和当时的心情,我自然不得而知,仅就这一篇《秋雨》的着笔点,便让我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她那迷蒙文字里。我不知道,张爱玲在写《秋雨》时,是否含着泪,可能她还小,只是一位少女。但我看完后,却是泪涌满眶。因为,我已进入到了中年,尚无成就。

如果,很机械地去理解张爱玲所写的《秋雨》,就是在以景抒情,是在宣泄内心的“幽怨”,似乎有失偏颇。曾经红极上海直至后来与世隔绝的张爱玲,在人们的视野里总是那么寡情和冷漠,时刻与人群拉长着距离,让人无法揣测她的内心世界。这就是张爱玲自小时就形成的孤寡性格的一面,也是她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待事物的一个面。《秋雨》,是她把情景与自己的心境揉合在了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张爱玲在十五岁时所写的《秋雨》里的繁华和落魄,成为了张爱玲成名之后的张爱玲的自身心理预言。

虽然,在张爱玲这篇字符短小的《秋雨》文字里,写满了忧郁,色调灰黯,情感寥落,但仍然借助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萌芽着一束希望之光。这大概就是张爱玲当时心情展现吧。

说起来,我也比较喜爱文字,犹独钟散文,时常写出一两篇来,但出文多为枯燥干涩,无有一点建树,对张爱玲的作品怀着膜拜的心态去学习,就自然而然了。反复研读张爱玲的这篇《秋雨》,非常钦佩她的文字风格,是那样的细腻温婉。特别是张爱玲以后的许多诗作中,用笔之间,都能够自如地掌控文字的语言象形,用雍智的思维写意,达到对人物心理的微妙刻划。这些,当是我辈所无法能比肩的。

我慢慢地合上了这本《张爱玲散文集》,望着窗外依然夹着风的雨,陷入了对自己检讨的深思中……

大学生检讨2000字作文【五】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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