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芳华藏在岁月的深处作文)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芳华藏在岁月的深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8-08 15:50:12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芳华藏在岁月的深处作文)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一】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二】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三】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四】

??华的观后感

《芳华》影片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部队文工团,以刘峰(黄轩饰)为首的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在爱情萌发时经历了残酷战争的洗礼,并在时代变革中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命运。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芳华的,欢迎阅读。

想要急切看这部片子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俩娃生活还处于适应阶段,腾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影院看电影,憋坏了;二是之前看过太多冯小刚的喜剧电影,带给我们很多快乐和段子,凡是不是喜剧的电影,实话讲,我个人的偏好上没有太喜欢的,所以,我想看看前段时间“暂停上映”的这部《芳华》是炒作还是部良心片。

文工团的生活显然我是没有经历过的,身边也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生活经历,只是,在其他的一些小说或话题中偶有听说。所以,我不知道这样大背景的一步片子是否能给我带来很强的代入感。故事的经过我不一一赘述,只想就着剧中的人物来说说我自己的观后感。

一开始,何小萍“自己就像一个笑话一样”的开始了自己的文工团的生活。片子没有啰里啰嗦的背景介绍,也没有虚头巴脑玄幻式的让观众去悟,几个同舍女孩对何小萍的各种看不起让人心里起恨,可恶的高高在上的“高干zi女”把圈层划分的很明确,同是一个宿舍的姐妹,除了穗子,你感受不到接纳和包容。相反,那个时候已经存在了“鄙视链”,而何小萍就是这个鄙视链的最低端。她隐忍着,因为她有一个有“身份”的爸爸,而这个爸爸从六岁已经离开他了,何小萍想念她的父亲,又因为爸爸的“特殊身份”而选择在被别人恶语消费时候保持了沉默。在我的价值观里,我不能够接受对别人撒谎,而当林丁丁质问何小萍是不是穿了她的军装去拍张时,当何小萍说出“没有”的那一刻,我接受了她的撒谎,也替她开始揪心起来,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样更糟的结果等着她。

剧中另外一个主角,刘峰,别人跟他贴的有标签——“活雷锋”。一样的,刘峰也被消费着,只是别人消费的不是他的痛,而是他的“活雷锋”的名号。影片进行到这里,我的心里有点痛,也有点恨,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因为,在我的眼中,刘峰配得上所有这些荣誉,他是个骨子里的好人、善良的人、不求回报的“活雷锋”式的人物。而别人呢,经常在戏谑着他头上顶着的“活雷锋”的招牌,关键,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群体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在现在的这个社会里,不一样吗,你的善意和礼貌,你的群体性的规则意识,这些道德的基础性的东西,不也经常被人嘲笑和嫌弃吗?你开车想礼让行人能够优雅的过去,后面车上不耐烦的喇叭声立马响个没完;你想按规则办事,让整体或者社会更有秩序,马上会有人说你迂腐。痛,痛的是关乎道德的`悲凉;恨,恨的是聪明的无耻者的自我感觉良好。

在那样一个年代,爱不像现在这样说的那么随便,它会藏得很深,深的可能错过。刘峰心里就藏着林丁丁的爱,只是,他没有错过表白,然而这个没有错过的表白却是个荒唐的错误。林丁丁说刘峰耍流氓,尽管穗子在回忆中说过后来她理解了林丁丁,理解了她对“偶像”幻灭的失落、恶心。但是,我没有理解,我的理解就像何小萍后来让穗子转告林丁丁的那样,她根本配不上刘峰的爱。因为这件事,刘峰被审查,审查官和陪审员的嘴脸可能被恶意刻画,但是刘峰的反抗看的我痛快淋漓,是的,他们才是流氓!他们不懂真爱!他们在拿真爱耍流氓!

因为此事,刘峰和何小萍的人生开始第一次重大的改变。刘峰因为林丁丁事件被调出文工团前往“伐木连”。临走收拾行李,他要扔掉所有关于“荣誉”的那些东西,不再留恋,也许,他根本不曾留恋。影片中没有情绪化的表达,很平静,但这平静的背后是失望,是幻灭,是心凉。看到这里,我也感觉悲凉,我担心这个善良人会开始选择不善。当然,刘峰没有这样选择,他选择了平静的接受和离开,营队门口,送别的背景音乐响起,让人唏嘘。

也因此事,因为刘峰这样的离开,何小萍彻底心凉。她怎么能够理解,这样一个善良的人,这个无非表达出真爱的人,怎们能够被抛弃。她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对自己前途的放弃,她的心里在激烈的反抗着这个群体。高原上的A角机会,不管如何,也许来自于政委的激励,也许来自于她对战友们的热情所感染,她终于完美的演绎了这个A角。作为时常作为备胎使用的何小萍,尽管圆满的完成了临时到来的表演机会,但是,她要面对的也是离开,只是,她的离开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刘峰再次出现,已经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当他决定带伤独自留下来看护兄弟们的尸体时,那段旁白的猜测不知道是否准确,但是却异常讽刺。是的,他如果在了战场上,也许才会被人记住,才会像英雄一样被人记住,甚至,还可能被写进一首歌里,填好了词,被曾经伤害过他的文工团的一名女主唱来不断演唱。这段旁白臆测的是刘峰个人的想法,而我们感受到的确实在现实社会中的一种暗喻或讽刺。的确,你不觉得吗,很多真正的英雄们,更值得全国人民给与关注和致敬的人,却连一个没有多少文化底蕴的娱乐人物而霸屏。英雄,大多战沙场,他们保家卫国,舍小家而保了大家,但是,他们会被迅速的忘记。

何小萍在战地医院表现出色成为英模,可是她却荒谬的疯了。也许,像影片中说的那样,他被这场战争的残酷冲击着,也许她长久以来被人看低,突然被评为“英模”反差太大而受刺激,疯掉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她被评为英雄模范的那一刻,她想到了刘峰,她想到了刘峰的离开,她想到了让自己心都凉了的人和地方。

时代的变迁,影响着这个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影响着刘峰、何小萍还有她的战友们。

只是,影片直到最后,用现实的价值来评判,刘峰和何小萍活的很难。就像何小萍在墓地问刘峰日子过的好不好那样,刘峰说:和躺在这里的战友相比,我敢说过的不好吗?我在猜测,他对这个变迁的时代有怨气吗?不可以有吗?那个曾经直接亵渎了他的真爱,说他耍流氓的林丁丁,早早的、务实的追随一个华侨而去,你能说她过的不好吗?或者,她算过的好吗?那个北京的高干女儿郝淑雯最终和西南军区高干zi弟陈灿“门当户对”的结婚了,可是,他们真的算是过的好吗?是的,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好,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呢,好吗?也许,他们真的觉得很好!他们是“识时务”的人,是走在时代浪尖上的人,他们自然应该被人认为过的好。

最后,刘峰和何小萍走在了一起,没有一纸证书,一对善良的人生活在了一起,过着平和而安静的日子,像影片中说的那样,“他们话虽不多,却显得非常温和“。画面虽好,但是,影片看到这里又添几分悲凉。刘峰当年全能,何小萍练功刻苦,他们这对善良的人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应该被时代忘记,甚至被抛弃。

《芳华》结束,剧中人芳华已逝。

我,也时常追忆曾经那么年轻的自己和那段青春岁月,偶尔也感慨时光荏苒,已到中年。谁的芳华都很美好,谁的芳华都会逝去。我也身处这十年风云变幻的时代,自己也被这个时代裹挟着、改变着,当然我也自己选择着。在这个时代,一样不断上演着相同或相似的故事,一样有荒诞、丑陋、无耻的人和事。如果你有能量改变更多,那就去做一个小太阳,温暖照亮别人。我也许影响不了太多人,但是,我会让自己做个善良的人、温和的人、有羞耻心的人,我会尝试着尽自己的能力去给别人温暖而不是伤害,让心内常驻芳华,心里有芳华,刻刻是芳华。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五】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亡,平静坦然面对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六】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坏的时候坏?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的愿望,在生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我们的芳华作文800字【七】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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